山豆根
Shan Dou Gen
山豆根
广豆根,大山豆根,黄结,苦豆根,南豆根,豆根,岩黄连
除去残茎及杂质,浸泡,洗净,润透,切厚片,晒干。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火毒蕴结,乳蛾喉痹,咽喉肿痛,齿龈肿痛,口舌生疮。
3~6g
1.山豆根配射干 二者均为苦寒之品,皆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要药。山豆根能清泄肺胃之热,泻火解毒力胜;射干偏于降火祛痰散结。二药配用,增强清热解毒利咽,祛痰消肿之效,适用于痰热郁结,壅滞于咽喉而致的咽喉肿痛、喉中痰鸣、痰黏不易咯出等。 2.山豆根配冰片 山豆根清热解毒,消肿利咽;冰片尤善清热止痛,为五官科所常用。二药配伍,增强清热解毒,消肿止痛之效,适用于火热伤津所致的咽部肿痛、口舌生疮、牙龈红肿等。
1.脾胃虚寒者慎用。 2.本品有毒,过量服用易引起呕吐、腹泻、胸闷、心悸等副作用,故用量不宜过大。
本品为豆科植物越南槐 Sophora tonkinensis Gagnep.的干燥根和根茎。
主产于广西。
根茎呈不规则结节状,横向延长,顶端常残存茎基或茎痕,其下着生根数条。根长圆柱形,有时分枝,略弯曲,长短不一,直径0.7~1.5厘米。表面棕色至黑棕色,有不规则纵皱纹及突起的横长皮孔。质坚硬,难折断,断面略平坦,皮部淡黄棕色,木部淡黄色。微有豆腥气,味极苦。
主要含生物碱类成分:苦参碱,氧化苦参碱,槐果碱,氧化槐果碱,臭豆碱和甲基金雀花碱;黄酮类成分:山豆根酮,山豆根査耳酮,染料木素;皂苷类成分:山豆根皂苷,大豆皂苷,葛根皂苷;还含咖啡酸及多糖类成分。 中国药典规定本品含苦参碱(C15H24N2O)和氧化苦参碱(C15H24N2O2)的总量不得少于0.70%,饮片不得少于0.60%。
山豆根苦寒降泄清肃,功善清肺火,解热毒,利咽喉,消肿痛,直折火毒之上炎,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要药。《本草图经》记载以本品“寸截含之,以解咽喉肿痛极妙”。故凡热毒蕴结之乳蛾、喉痹、咽喉肿痛均可用之。 山豆根苦寒又入胃经,亦善清泄胃火,尤宜于肺胃郁热或胃火上炎引起的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本草备要》谓其“泻热解毒,……含之咽汁,止喉痛、齿肿、齿痛。”
1.《开宝本草》“解诸药毒,止痛,消疮肿毒,人及马急黄发热,咳嗽,杀小虫。” 2.《本草备要》“泻热解毒,祛肺、大肠风热,含之咽汁,止喉痛、齿肿、齿痛。” 3.《本草经疏》“为解毒清热之上药。凡痛必在于热,毒解热散则痛自止,疮肿自消。”
本品具有抗炎、抗肿瘤、保肝等作用。
近年临床有关山豆根中毒乃至死亡者时有所见,1976年天津药检所报告66例至1983年已达200余例,至198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于山豆根项下明确指出“有毒”。主要毒性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有时呕吐十分剧烈;头晕眼花、恶寒、出汗、四肢颤抖、抽搐、昏迷;或见心跳加快;或见呼吸抑制,血压下降。可因呼吸衰竭,肺水肿等死亡。山豆根一般用量3~10g,超过10g易致毒性反应,成人100g可致死,10岁患儿60g也致死,但也有报告低至6g也出现毒性反应者。毒性反应发生率有报告称313例用豆根者出现中毒反应34例。另有认为山豆根与大黄配伍颇易发生毒性反应,以头昏眼花、足软无力、手指颤抖为典型症状。山豆根致中毒的毒性成分尚不十分清楚,中毒与山豆根品种基源有无关系也不清楚,故临床应用以慎为宜。
置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