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氮磺吡啶结肠溶胶囊说明书

柳氮磺吡啶结肠溶胶囊说明书

Sulfasaiazine Colonosoluble Capsules

柳氮磺吡啶

化学名称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分子式:C18H14N4O5S 分子量:398.39

本品为结肠溶胶囊,内容物为暗黄色至棕黄色颗粒或粉末。

用于轻、中度溃疡性结肠的治疗及重度溃疡性结肠炎的辅助治疗,特别适用于柳氮磺吡啶素片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的患者。 溃疡性结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脊柱关节病、强直性脊柱炎、反应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儿童慢性关节炎、其他风湿病等。

1.成人:每天3-4g(12-16粒),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每天1-2g(4-8粒)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16粒),应警惕毒性增加;严重发作,每次1-2g(4-8粒),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粒),每天3-4次;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粒)。 2.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剂量:分3-6次服用,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每天20-30mg剂量,分3-6次服用。(应整粒吞服)。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1)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细胞症),紫绀 (2)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 (3)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 (4)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 (5)皮肤反应: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1)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消化系统反应:肝炎、胰腺炎 (3)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4)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5)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6)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7)男性生殖功能絮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物、磺胺、水杨酸盐过敏者禁用;2岁以下小儿禁用;肠梗阻及尿路阻塞者、血紫质病者禁用。

老年患者伴随风湿性关节炎时柳氮磺吡啶、磺胺吡啶及它们的代谢物的t1/2均有所延长,这种变化在临床上的影响尚不明确,用药时要注意。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过敏患者对本品也会过敏。 2.对呋塞米、磺酰基类、噻嗪类利尿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或水杨酸类过敏者,对本品也会过敏。 3.本品可通过胎盘,替代胎儿血浆中与蛋白结合部位的胆红素,但临床上明显的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与核黄疸并不多见,原因是母体肝脏有结合胆红素的能力。 4.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但其量仅1%左右。对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5.下列情况应慎用: 血小板、粒细胞减少; 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 肝功能损害; 肾功能不全等。 6.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检查: (1)治疗前作全血检查,以后每月复查一次;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尿液检查,观察有无磺胺结晶,长期服用可出现尿路结石。 7.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使症状减轻。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根据病人的反应与耐受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病人可采用间隙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要减少;由于个体差异,个别病人服药期间偶尔出现少量排囊现象,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0.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μ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加。 11.服药期间多饮水,防止结晶尿及尿结石的发生。

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m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B级: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加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质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反应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 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的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与疗效。 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 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内分解,作用降低。

SASP是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以偶氮键相结合的产物,口服到达结肠后,被肠微生物的偶氮还原酶裂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为SASP的主要活性成份,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起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能抑制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SASP通过抗菌、抗炎和免疫抑制等作用也能发挥抗风湿性关节炎等效应。 1.抗菌作用: SASP可抑制肠道菌群,而肠道细菌感染可能与脊柱关节病的发病有关,尽管大多数该病患者临床上没有肠炎表现,但肠镜下可见肠道粘膜炎症表现,并且随病程进展而变化,研究发现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中67%肠道有多量Clostidum Perfringens菌丝或有过量a -毒素产物,关节炎缓解时,往往肠道炎症也消失,而关节病变活动时往往肠道炎症持续存在。脊柱关节病亚临床型肠道炎症的发现为使用SASP治疗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2.抗炎作用: SASP通过促进炎症部位腺苷释放而发挥抗炎作用。 3.免疫抑制作用: SASP对多种炎症细胞有抑制作用,可明显抑制中性粒细胞的趋化作用和中性粒细胞的髓过氧化酶活性,减少氧自由基生成,加速中性粒细胞的凋亡。

1.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800(4800mg/m2)mg/kg/day,出现与人类一样的精子减少及不育的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恢复。6倍于人用量的大鼠及兔子试验,结果表明对雌性生殖力和胎儿无损害。对孕妇的影响仍无足够研究资料。由于动物试验不能完全等同于人类反应,孕妇用药需谨慎。 2.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PRT基因试验中柳氮磺吡啶(SSZ)均无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类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3.致癌性:用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做为期两年的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是84(496mg/m2)mg/kg/day、168(991mg/m2mg/kg/day、337.5(1991mg/m2)mg/kg/day,雄性大鼠尿道膀胱通透细胞乳头瘤发生率显著升高,雌性大鼠给药组337.5mg/kg/day有2例(4%)肾脏出现通透细胞乳头瘤。尿道膀胱癌、肾癌出现率的增加与肾结石、通透上皮细胞增生相关。小鼠给药量分别为675(2025mg/m2)mg/kg/day、1350mg/kg/day、2700mg/kg/day,雌、雄小鼠肝细胞瘤、癌的发生率较对照组有显著提高。

口服柳氮磺吡啶后,小部分在胃肠道吸收,通过胆汁可重新进入肠道(肠-肝循环)。大部分未被吸收的本品被回肠末段和结肠的细菌分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残留部分自粪便排出。5-氨基水杨酸几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粪便排出,但前者的N-乙酰衍生物可见于尿内。磺胺吡啶可被吸收并排泄,尿中可测知其乙酰化代谢产物。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物的浓度(20~40μ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μg/ml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磺胺吡啶及其代谢物也可出现于母乳中。

胶囊剂

0.25g

每瓶24粒。

密封。

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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