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佳木斯) 肥儿散
Fei Er San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甘草(蜜炙)、鸡内金(醋炙)、南山楂。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尚不明确。
1. 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 2. 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密封。
国药准字Z23021588
OTC(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