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 梅花点舌丸
Mei Hua Dian She Wan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的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本品成分为牛黄、珍珠、人工麝香、蟾酥(制)、熊胆粉、雄黄、朱砂、硼砂、葶苈子、乳香(制)、没药(制)、血竭、沉香、冰片。
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的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口服。一次3丸,一日1~2次;外用。用醋化开,敷于患处。
尚不明确。
1.阴虚火旺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鱼腥食物,戒烟酒。 3.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 4.本品外用不可入眼。 5.本品外用时,应首先清洁患处,将药用醋化开敷于患处。 6.如用药于口腔、咽喉处,先漱口淸除口腔食物残渣,用药后禁食30〜60分钟。 7.运动员慎用。
孕妇忌服。
慢性咽喉炎;慢性口角炎
方中牛黄味苦气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麝香辛香走窜,活血散结,消肿止痛;蟾酥味辛气温,解毐消肿止痛,三药均善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共为君药。熊胆清热解毒,冰片消肿止痛,硼砂解毒利咽,雄黄解毒疗疮,葶苈子化痰泻肺利咽,助君药 清热解毒,化痰利咽,消肿止痛为臣药。乳香、没药、血竭活血消肿散结,珍珠收敛生肌、解毒祛腐,沉香行气止痛,朱砂清热解毐,共为佐药。诸药合用,共奏清热解毒,化痰利咽,消肿止痛之效。
每10丸重1g。
塑料瓶装,每瓶装30丸。
密封。
4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11020915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