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普芬说明书
Diclofenac Potassium Capsu1Es
双氯芬酸钾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钾。 分子式:C14H10C12NKO2分子量:334.25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手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症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口服,宜饭前服用。成人,一日100~150mg(4~6粒);症状较轻者一日75~100mg(3~4粒),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一日50~150 mg(2~6粒),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一日200mg(8粒),或遵医嘱。
空腹服用;饭前服用。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上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腹泻、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它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2.有消化道溃疡禁用。
交叉过敏: 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对诊断的干扰: 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尿酸含量升高。
药物过量时应采用下列治疗措施:应尽快采取洗胃和活性炭处理,以阻止其进一步被吸收。 对并发症,例如血压过低、肾衰竭、惊厥、胃肠刺激、呼吸抑制,应进行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肝肾功能损伤的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B级:
1.饮酒或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刻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3.与保钾利尿药同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 4.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5.本品可增高地高辛、锂制剂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锂制剂的剂量。 6.本品与抗糖尿病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疗效,故需慎重考虑。 7.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刻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8.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9.本品与环孢素合用时,可增加后者的毒性。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86901237000392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起效较快。可能主要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本品无蓄积作用。
口服吸收快、完全,食物能降低其吸收率。口服后,约 1 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99%,表观分布容积 0.12~0.55L/kg,药物半衰期 2 小时,大约 50%~60% 以原形到达体循环,少于 1% 以原形药排出,其余的药物从胆汁排出。
胶囊剂
25mg
铝塑包装:12粒/板×1板/盒,12粒/板×2板/盒。
密封,置干燥处保存。
3.15元起
36个月
D11AX18
国药准字H20010265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