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施泰说明书
Compound Ibuprofen Tablets
布洛芬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为橙色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1、软组织损伤引起疼痛,如扭伤,劳损。 1、非关节性风湿病引起的疼痛,如滑囊炎、肩周炎、肌腱炎等。 2、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 3、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痛经以及牙科、产科、矫形外科等手术后疼痛。 4、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 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的治疗。
口服, 成人一次一片,4~6小时一次,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8片。儿童,该药须饭后服用,30kg以上的儿童患者每8小时半片。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的长期用药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它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有下列症状之一者禁用本品: 1.对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 3.因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患者; 4.鼻息肉综合症及血管水肿患者。
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有溃疡史者慎用。支气管哮喘、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 能异常)、有骨髓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慎用。长期或大量用药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肾功能检查。服药 3 天后,若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反应时,应立即停药。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药物过量可引起肝肾损害,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口服相当于对乙酰氨基酚8~15g的药物(约24~46片本品),可发生严重肝坏死,并可于数日内致死。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增多。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调整剂量。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均在肝内代谢,代谢后主要由肾脏排泄,对于某些有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其消除相半衰期将延长,因此患有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需慎用,遵医嘱调整剂量。
B级:FDA妊娠分级:B;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用药
1.抗凝药: 本品能增强抗凝药的作用,因而合并使用抗凝血剂时,服用的最初几日应注意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2.酒精、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 使用本品时若大量饮酒、合并使用巴比妥类药或其他抗痉药,会增加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因此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大量饮酒或合并使用巴比妥类药或其他抗痉药。 3.呋塞米、抗高血压药: 本品与呋塞米和抗高血压药合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因此应避免同时使用。 4.维拉帕米、硝苯啶: 本品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合用时本品血药浓度增高,因此合用时应谨慎。 5.地高辛、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 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合用时须注意调整剂量。 6.丙磺舒: 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的剂量。 7.甲氨蝶呤: 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加其血药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86900407000361
本品是由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布洛芬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对乙酰氨基酚为口服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其镇痛作用较弱,无明显抗炎作用,对血小板功能无明显影响。
尚不明确。
布洛芬: 口服吸收快, 与食物同时服用吸收减慢, 但吸收总量不减, 与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同服不影响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服药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400mg时为23~45μg/m。一次给药后T1/2一般为1.8~2小时。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布洛芬在肝内代谢, 60~90%经肾由尿排泄, 100%于24小时内排出, 其中约1%为原形物, 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对乙酰氨基酚: 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后服药可能降低吸收, 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 约有25%与血浆蛋白结合。小量时(血药浓度<60μ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 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 可达43%。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 主要与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 T1/2一般为1~4小时(平均为2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 剂量<650mg时血药浓度为5~20μg/ml, 作用持续时间为3~4小时。 哺乳妇女服用650mg后1~2小时乳汁中浓度达10~15μg/ml;T1/2为1.35~3.5小时. 本品主要以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片剂
每片含布洛芬400mg,对乙酰氨基酚325mg
铝箔包装,6片/盒,10片/盒,12片/盒
密闭保存。
暂定二年
M01AE51
国药准字H200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