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立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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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xicam Tablets

美洛昔康

化学名称:2-甲基-4-羟基-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分子式:C14H13N3O4S2分子量:351.42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片。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口服-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常规剂量7.5mg,一日1次,如果症状没有改善,需要时剂量可增至1次15mg,一日1次。-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一次1片,一日1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使用小规格(7.5mg)(参见“特殊人群”)。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不可使用本规格,推荐按说明书使用小规格(7.5mg)。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不可使用本规格,推荐按说明书使用小规格(7.5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5mg/天。每天的总剂量应一次性服用,用水或其他流体与食物一起送服。使用最低有效剂量治疗最短时间来控制症状,可能会使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见【注意事项】)。应定期重新评价患者的症状缓解和治疗反应情况,特别是骨关节炎患者。特殊人群:老年患者和发生不良反应危险性增加的患者:对老年患者,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长期治疗的推荐剂量为7.5mg/天。发生不良反应危险性增加的患者的起始剂量为7.5mg/天。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严重肾衰竭需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应超过7.5mg/天。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即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钟)无需降低剂量。严重肾衰竭无需透析的患者,参见【禁忌】。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降低剂量。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禁忌】。儿童和青少年:本品不得用于儿童及16岁以下的青少年。

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

据国外文献报道:以下所列不良反应可能与本品给药有关。用以下惯例表示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偶见:贫血罕见:血细胞计数异常(包括白细胞计数变动),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同时给予具有潜在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发生血细胞减少的易患因素。已有报告有极罕见的粒细胞缺乏症。免疫系统疾病:偶见:其他速发型超敏反应频率未知: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仅限注射液)精神疾病:罕见:情绪变化,梦魇频率未知:意识混乱状态,定向力障碍神经系统疾病:常见:头痛偶见:头晕,嗜睡眼部疾病:罕见:结膜炎,视觉障碍,包括视觉模糊耳及迷路疾病:偶见:眩晕罕见:耳鸣心脏疾病:罕见:心悸已报告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关的心力衰竭事件。血管疾病:偶见:血压升高,面色潮红呼吸,胸腔和纵隔疾病:罕见:某些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可以出现哮喘发作。胃肠道疾病:常见:腹痛,消化不良,腹泻,恶心,呕吐偶见:隐匿性或显著的胃肠道出血,胃炎,口腔炎,便秘,胃肠胀气,嗳气罕见:胃十二指肠溃疡,结肠炎,食管炎十分罕见:胃肠道穿孔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可能致命。肝胆疾病:偶见:肝功能检查异常(例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十分罕见:肝炎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偶见: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荨麻疹十分罕见: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频率未知:光敏反应肾脏和泌尿疾病:偶见:水钠潴留,高钾血症,肾功能检查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十分罕见:急性肾衰竭生殖系统和乳房疾病:偶见:排卵延迟频率未知:女性不孕全身和给药部位疾病:偶见:水肿

以下情况,禁用本品:--已知对美洛昔康或本产品任何辅料超敏者,以及对乳糖不耐受者;-由于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本品禁用于在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出现哮喘、鼻息肉、血管性水肿或荨麻疹的患者;-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的围手术期疼痛;-活动性或新发胃肠道溃疡/穿孔;-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重度肝功能不全;-未透析的重度肾功能不全;-明显的胃肠道出血、新发脑出血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重度心功能衰竭:-妊娠或哺乳期间;-由于极罕见的遗传性疾病而对产品中所使用的辅料有排异反应的患者禁用(参见[注意事项])。-16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禁用。

不论同时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或严重胃肠道病史,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治疗的任何时间均可能出现可致命的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这些事件的后果在老年人中通常更为严重。如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具有胃肠疾病史的患者时应当谨慎。应当监测具有胃肠道症状的患者。如果发生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当停止使用本品。与使用其他的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正在服用抗凝血药物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当谨慎。在与非甾体类抗炎药使用相关的报道中,罕有报道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有些是致命的,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出现。患者在治疗的早期发生上述反应的风险最高,绝大部分事件发生在治疗开始的第一个月内。病人一旦开始出现皮疹,粘膜损害或任何其他超敏体征时,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品。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增加严重的心血管栓塞事件,心肌梗塞和卒中等致命性事件的危险。这种风险可能随使用持续时间的增加而增大。患有心血管疾病或有相应高危因素的患者可能具有更大的风险。非甾体类抗炎药对在维持肾脏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抑制作用。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患者,给予非甾体类抗炎药可以促进肾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停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治疗前水平。下列患者出现上述反应的危险性最高:老年患者、脱水患者、充血性心衰患者、肝硬化患者、肾病综合征与明显的肾脏疾病患者、同时使用利尿剂、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患者、因进行大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患者。在治疗开始时,应当密切监护上述患者的尿量和肾功能。在极少情况下,非甾体类抗炎药可以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衰竭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剂量不应超过7.5mg。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减量(即肌酐清除率高于25ml/min的患者)。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曾报导血清转氨酶或其他肝功能指标偶有升高。大多数病例只是轻度和暂时性的高于正常范围。如果异常显著或呈持续性,应停用本品并进行随访检查。临床稳定的肝硬化患者无需减量。虚弱或疲惫的患者对不良反应的耐受性差,故应进行密切监护。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治疗老年患者时,此类患者更易出现肾、肝及心功能损害,使用本品应当谨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引起钠、钾和水潴留,并干扰利尿剂的排钠作用。作为结果,易感患者可能出现或加重心功能衰竭或者高血压。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美洛昔康可能掩盖感染性疾病的症状。同时使用美洛昔康和抑制环氧化酶/前列腺素合成的任何药物,可以损害生殖能力,因此不建议用于准备怀孕的妇女。因此,无法怀孕或正在调查不孕症的妇女应当考虑停用美洛昔康。对于需要特别注意的相关的药物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含乳糖:患有罕见遗传病乳糖不耐受者如半乳糖血症患者不能服用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专门研究本品对驾驶车辆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但是,应当提前告知患者可能会出现类似视力障碍的不良反应,包括视力模糊,头晕,嗜睡,眩晕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紊乱。因此,驾驶或者操作机械时应当谨慎使用本品。如果患者出现以上任何反应,应当避免这些有潜在危险的任务比如驾驶或者操作机械。

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急性过量症状通常限于昏睡、嗜睡、恶心、呕吐和上腹痛,用支持疗法通常可恢复。可能会发生胃肠道出血。严重中毒可能导致高血压、急性肾衰、肝功能障碍、呼吸抑制、昏迷、惊厥、心血管系统崩溃和心动停止。有报道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过敏样反应,在过量后可能出现。非甾体类抗炎药过量后应对患者进行对症和支持疗法。临床试验表明,一日三次每次口服4g消胆胺可加速美洛昔康的消除。如果忘记服药不要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药片。在正常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量即可。

生育力与其他任何已知抑制环氧化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一样,美洛昔康可能会损害女性生育能力,因此对准备怀孕的女性不推荐使用。受孕困难或正在检查不孕症的女性应当考虑停用该药。妊娠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可能对妊娠和/或胚胎/胎儿发育具有不良影响。流行病学研究提示,在妊娠早期使用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后,流产、心脏畸形和腹裂的风险增加。心血管畸形的绝对危险度由低于1%增加到大约1.5%。危险性随剂量和疗程而增加。在动物模型中,给予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能够增加植入前和植入后失败,并导致胚胎-胎儿死亡。此外,有报道在临床前研究中,于器官形成阶段给予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可增加多种畸形的发生,包括心血管畸形。在妊娠的早期和中期,不应使用美洛昔康,除非确实有必要。如果准备受孕的妇女或在妊娠的早期和中期使用美洛昔康,应保持低剂量,疗程应尽可能短。在妊娠晚期,所有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可能会产生下列影响*对胎儿的影响:心肺毒性(动脉导管过早闭合和肺动脉高压)。肾脏功能不全,可能进展为伴羊水过少的肾功能衰竭。在妊娠末期,对母亲和新生儿的影响:出血时间可能延长,在极低剂量下仍可能出现抗聚集作用。抑制子宫收缩,造成产程延长。因此,在妊娠晚期,应禁用美洛昔康。哺乳虽然没有哺乳期间使用美洛昔康的具体经验,但已知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进入母乳。因此,对于哺乳妇女,不推荐使用。生育力与其他任何已知抑制环氧化酶/前列腺素合成的药物一样,美洛昔康可能会损害女性生育能力,因此对准备怀孕的女性不推荐使用。受孕困难或正在检查不孕症的女性应当考虑停用该药。妊娠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可能对妊娠和/或胚胎/胎儿发育具有不良影响。流行病学研究提示,在妊娠早期使用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后,流产、心脏畸形和腹裂的风险增加。心血管畸形的绝对危险度由低于1%增加到大约1.5%。危险性随剂量和疗程而增加。在动物模型中,给予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能够增加植入前和植入后失败,并导致胚胎-胎儿死亡。此外,有报道在临床前研究中,于器官形成阶段给予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可增加多种畸形的发生,包括心血管畸形。在妊娠的早期和中期,不应使用美洛昔康,除非确实有必要。如果准备受孕的妇女或在妊娠的早期和中期使用美洛昔康,应保持低剂量,疗程应尽可能短。在妊娠晚期,所有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可能会产生下列影响*对胎儿的影响:心肺毒性(动脉导管过早闭合和肺动脉高压)。肾脏功能不全,可能进展为伴羊水过少的肾功能衰竭。在妊娠末期,对母亲和新生儿的影响:出血时间可能延长,在极低剂量下仍可能出现抗聚集作用。抑制子宫收缩,造成产程延长。因此,在妊娠晚期,应禁用美洛昔康。哺乳虽然没有哺乳期间使用美洛昔康的具体经验,但已知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进入母乳。因此,对于哺乳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不得用于儿童及16岁以下青少年。与青年人相比,老年人的稳定状态平均血浆清除率略有降低。对老年患者,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长期治疗的推荐剂量为7.5mg/天。老年患者对副作用的耐受通常会差些,应仔细监测。

C级:FDA妊娠分级:C;D-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用药。

目前仅在成年患者中进行了相互作用研究。高钾血症相关的风险:某些药品或治疗可能促进高钾血症:钾盐、保钾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非甾体类抗炎药、(低分子量或普通)肝素、环孢菌素、他克莫司和甲氧苄氨嘧啶。高钾血症的发病可能取决于是否有相关因素。当上述药品与美洛昔康合用时,该风险增加。药效学相互作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和乙酰水杨酸:不推荐美洛昔康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乙酰水杨酸(单次剂量≥500mg或每日总剂量≥ 3g)合用。皮质类固醇(如糖皮质激素):由于出血或胃肠道溃疡风险增加,美洛昔康与皮质类固醇合用时应谨慎。抗凝剂或肝素:通过抑制血小板功能和破坏胃十二指肠粘膜,大大增加出血风险。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增强抗凝剂的作用,如华法林(见【注意事项】)。不推荐在老年病学中或按治愈量同时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和抗凝剂或肝素(见【注意事项】)。对于使用肝素的其余情况(如预防剂量),由于出血风险增加,需要谨慎使用。如果无法避免合用,则需要仔细监测INR。溶栓剂和抗血小板药物:通过抑制血小板功能和破坏胃十二指肠粘膜,会增加出血风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增加胃肠道出血的风险。利尿剂、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降低利尿剂和其他降压药的作用。对于一些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如肾功能受损的脱水患者或老年患者),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抑制环氧化酶的制剂合用可能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恶化,包括可能的急性肾衰竭,这种情况通常是可逆的。因此,合用时应特别谨慎,尤其是对于老年患者。在合并治疗开始后,应对患者充分补水和定期监测肾功能(见【注意事项】)。其他降压药(如β受体阻滞剂):至于后者,β受体阻滞剂的降压作用会降低(由于前列腺素与血管舒张作用受到抑制)。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如环孢素、他克莫司):通过肾前列腺素介导的作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增加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的肾毒性。在合用期间要测定肾功能。建议仔细监测肾功能,尤其是老年患者。地拉罗司:美洛昔康与地拉罗司合用可能会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的风险。当这些药品合用时,应该小心谨慎。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美洛昔康对其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锂: 据报道,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增加血液中锂的浓度(通过减少肾脏对锂的排泄),可能会达到产生毒性的浓度。不推荐锂剂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见【注意事项】)。如果需要合用,应在开始、调整和停止美洛昔康治疗时仔细监测血浆锂浓度。甲氨蝶呤: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以减少甲氨蝶呤从肾小管分泌,从而增加甲氨蝶呤的血浆浓度。因此,对于接受较高剂量甲氨蝶呤(大于15mg/周)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见【注意事项】)。对于接受较低剂量甲氨蝶呤的患者,也应考虑非甾体类抗炎药和甲氨蝶呤之间相互作用的风险,特别是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果需要合用,应监测血细胞计数和肾功能。在非甾体类抗炎药和甲氨蝶呤合用的3天内应特别注意,甲氨蝶呤的血浆浓度可能会升高并引起毒性增加。 虽然甲氨蝶呤(15mg/周)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受到美洛昔康联合用药的相应影响,但应考虑到与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治疗会放大甲氨蝶呤的血液毒性(见上文)。培美曲塞:对于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为45-79 ml/min)的患者,如果同时使用美洛昔康与培美曲塞,应在培美曲塞给药之前5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2天停用美洛昔康。如果需要美洛昔康与培美曲塞合用,应密切监测患者,特别是骨髓抑制和胃肠道不良反应。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低于45 ml/min)的患者,不推荐美洛昔康与培美曲塞合用。对于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80 ml/min)的患者,15mg剂量的美洛昔康可能降低培美曲塞的消除,从而增加培美曲塞的不良事件发生。因此,当15mg美洛昔康与培美曲塞合用治疗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80 ml/min)的患者时应小心谨慎。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其他药物对美洛昔康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消胆胺: 通过影响肝肠循环,消胆胺加速美洛昔康的消除,使得美洛昔康的清除率增加50%,半衰期下降为13±3小时。这种相互作用具有临床显著性。同时使用抗酸药、西咪替丁和地高辛时没有观察到临床上相关的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86905760000140,86905760000102

药效学特性美洛昔康是昔康家族中的一个非类固醇抗炎药,有消炎、止痛和退热的性质。美洛昔康对于所有的标准炎症模型都具有消炎活性。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其确切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但是所有的非类固醇抗炎药至少有一个共同的作用机制(包括美洛昔康):抑制已知的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

临床前安全性(毒理)资料临床前研究表明美洛昔康的毒理特性与应用其它非类固醇消炎药一样:胃肠道溃疡和糜烂,长期毒性研究中两个动物种属在高剂量出现肾乳头坏死。有不良影响的剂量出现在按mg/kg剂量给药(人体重)超过临床剂量(7.5–15mg)5至10倍时。已报导与所有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一样,胚胎毒性出现在妊娠末期。体内和体外试验均未显示任何致突变性。大鼠和小鼠在高于临床剂量时未发现致癌性。

吸收美洛昔康经胃肠道能很好地吸收,口服给药(胶囊)后绝对生物利用度达90%。片剂、口服混悬液和胶囊具有生物等效性。 单次给予美洛昔康后,口服混悬液在2小时内达到中位最大血浆浓度,口服固体制剂(胶囊和片剂)则在5~6小时内达到。多次给药后,3~5天内可达到稳态。每日一次给药使得平均血药浓度的峰谷波动相对较小,7.5mg剂量和15mg剂量的波动范围分别为0.4~1.0μg/ml和0.8~2.0μg/ml(分别为稳态时的Cmin和Cmax)。对于片剂、胶囊和口服混悬液,美洛昔康分别在给药后5~6小时内达到最大平均稳态血浆浓度。同时进食或使用无机抗酸药不会改变口服给药后美洛昔康的吸收程度。分布美洛昔康与血浆蛋白,即白蛋白的结合力非常强(99%)。美洛昔康能够渗入滑液,其浓度约为血浆浓度的一半。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后分布容积小,约为11L,并且个体间差异达到7%~20%。多次口服美洛昔康(7.5~15mg)的分布容积约为16 L,变异系数范围为11%~32%。生物转化美洛昔康进行大量肝脏生物转化。尿液中存在4种不同的无药理学活性的美洛昔康代谢产物。主要代谢产物是5’-羧基美洛昔康(剂量的60%),它由中间代谢产物5’-羟羧甲基美洛昔康经氧化产生,后者也少量排出(剂量的9%)。体外研究提示,CYP 2C9在此代谢通路中发挥重要作用,CYP 3A4同工酶也发挥一定作用。患者的过氧化物酶促进形成另两种代谢产物,分别占给予剂量的16%和4%。消除 美洛昔康主要以代谢产物的形式排出,尿液和粪便中的排出量相同。少于5%的每日剂量以原形经粪便排泄,只有极微量原形化合物通过尿液排泄。口服、肌肉和静脉注射后的平均排除半衰期在13~25小时。单次口服、静脉注射或直肠给药后总血浆清除率约为7~12ml/min。线性/非线性口服或肌注给药后,在7.5~15mg治疗剂量范围内美洛昔康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特殊人群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肝功能不全和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均对美洛昔康的药代动力学无较大影响。中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的总药物清除率显著较高。终末期肾衰竭患者的蛋白结合率下降。对于终末期肾衰竭患者,分布容积增加可能造成游离美洛昔康浓度升高,因此剂量不应超过每日7.5mg(见【用法用量】)。老年患者:老年男性受试者与年轻男性受试者的平均药代动力学参数相似。与所有的男性和女性年轻受试者相比,老年女性受试者表现出更高的AUC和较长的消除半衰期。稳定状态下的平均稳态血浆清除率老年受试者略低于年轻受试者。

片剂

15mg,7.5mg

铝塑包装:(1)10片/板×1板/袋×1袋/盒;(2)10片/板×1板/袋×2袋/盒;(3)10片/板×1板/袋×150袋/盒(仅销售往医疗机构)。

遮光,密封保存。

9.00元起

18个月

M01AC06

国药准字H20073067,国药准字H20020398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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