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普乐说明书
Olanzapine Tablets
奥氮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
化学名称: 2-甲基-4-(4-甲基-1-哌嗪基)-10H-噻吩并[2,3-b][1,5] 苯并二氮杂䓬
分子式: C17H20N4S
分子量: 312.43化学结构式: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奥氮平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成人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躁狂发作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特殊人群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Child−Pugh 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并应谨慎加量。
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时(女性、老年、非吸烟),应该考虑降低起始给药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服药与是否进食无关,因其吸收不受进食影响。
以下内容来自本品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成人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 %的患者)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无症状性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不良反应列表下表列出了来自自发报告和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低的顺序排列。所列频率术语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偶见(≥1/1000到<1/100),罕见(≥1/10000到<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不能从现有数据进行估计)。1在所有基线体重指数(BMI)类别中均观察到体重临床上显著性增加。短期治疗后(中位持续时间为47天),体重增加≥7%的基线体重十分常见(22.2%),≥15%的为常见(4.2%),≥25%的为偶见(0.8%)。患者长期暴露后(至少48周)体重增加≥7%,≥15%,和≥25%的基线体重十分常见(分别为64.4%,31.7%和12.3%)。2在基线时没有血脂调节异常证据的患者中,空腹血脂值(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平均升高值更大。3对空腹总胆固醇水平从基线时正常(<5.17 mmol/l)到升高(≥6.2 mmol/l)进行了观察。空腹总胆固醇水平从基线的临界值(≥5.17 - <6.2 mmol/l)变为升高(≥6.2 mmol/l)十分常见。4对空腹血糖水平从基线时正常(<5.56 mmol/l)到升高(≥7 mmol/l)进行了观察。在空腹血糖从基线临界值(≥5.56 - <7 mmol/l)变为升高(≥7 mmol/l)十分常见。5对空腹甘油三酯水平从基线时正常(<1.69 mmol/l)到升高(≥2.26 mmol/l)进行了观察。空腹甘油三酯从基线临界值(≥1.69 mmol/l - <2.26mmol/l)变为升高(≥2.26 mmol/l)十分常见。6临床试验中,奥氮平治疗组患者中帕金森综合症和肌张力障碍的发病率数值较高,但与安慰剂组之间并没有统计学显著性差异。奥氮平治疗患者出现帕金森综合症、静坐不能和肌张力障碍的发病率与氟哌啶醇的滴定剂量组相比较低。在没有患者个体的急性和迟发性锥体外系运动障碍史的详细信息的情况下,目前无法得出奥氮平较少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和/或其它迟发性锥体外系综合症的结论。7已有报告称当奥氮平突然停药时会出现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和呕吐等急性症状。8在长达12周的临床试验中,奥氮平治疗的患者中有约30%的血浆催乳素浓度超过正常范围上限值,而他们的基线催乳素值正常。这些患者中大多数的升高较轻微,保持低于正常范围上限值的两倍9从奥氮平综合数据库中的临床试验确定的不良事件。10通过奥氮平综合数据库中临床试验的测量值评估的。11从自发上市后报告中确定的不良事件,其发生率利用奥氮平综合数据库确定。
12从自发上市后报告中确定的不良事件,其发生率利用奥氮平综合数据库在95%置信区间的上限估计。长期暴露(至少48周)出现体重增加,血糖,总/低密度/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或甘油三酯不良反应和临床显著性改变的患者比例随时间增加。在完成9-12个月治疗的成人患者中,平均血糖增加速率在大约6个月后减缓。特殊人群的附加信息在痴呆老年患者的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奥氮平治疗组死亡和脑血管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高(见【注意事项】)。在这组患者中,与使用奥氮平相关的不良反应中,步态异常和跌倒十分常见。常见肺炎,体温升高,嗜睡,红斑,视幻觉和尿失禁。在患有药物(多巴胺激动剂)引起的与帕金森病相关的精神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帕金森病症状恶化和幻觉的报告十分常见,比安慰剂组的更频繁。
一项在双相躁狂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丙戊酸钠与奥氮平联合治疗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1%;一个潜在促进因素可能是高水平的血浆丙戊酸。奥氮平与锂或丙戊酸盐共同服用导致震颤,口干,食欲增加和体重增加的发生率增加(≥10%)。言语障碍的报告也常见。在奥氮平与锂或双丙戊酸钠联合治疗期间,急性治疗期(长达6周)17.4%的患者的体重比基线体重增加≥7%。双相情感障碍患者中预防复发的长期奥氮平治疗(长达12月)与39.9%的患者比基线体重增加了≥7%有关。儿科患者虽然没有设计临床研究以对青少年和成年人进行比较,但青少年试验的数据与成年人试验的数据相当。下表总结了报告的青少年患者(年龄13-17岁)比成年患者发生频率高的不良反应或仅在青少年患者的短期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与暴露量相当的成人相比,青少年人群中临床上显著性体重增加(≥7%)发生得更频繁。长期暴露(至少24周)的青少年患者的体重增加程度和出现临床上显著性增重的比例均比短期暴露的青少年患者高。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都按照严重性降低的顺序排列。所列频率术语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13短期治疗(中位持续时间为22天)后,体重增加≥7%基线体重(kg)的十分常见(40.6%),≥15%基线体重的常见(7.1%),≥25%的常见(2.5%)。长期暴露(至少24周)后,89.4%的体重增加≥7%,55.3%增加≥15%,29.1%增加≥25%的基线体重。14观察到基线时空腹甘油三酯水平正常(<1.016 mmol/l)后升高(≥1.467 mmol/l)的病例,和空腹甘油三酯从基线的临界值(≥1.016 mmol/l - <1.467 mmol/l)变到升高(≥1.467 mmol/l)的改变。15观察到从基线空腹总胆固醇水平正常(<4.39 mmol/l)到升高(≥5.17 mmol/l)的常见。空腹总胆固醇从基线临界水平(≥4.39 - <5.17 mmol/l)变到升高(≥5.17 mmol/l)的十分常见。
1647.4%的青少年患者报告血浆催乳素水平升高。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以下内容来自本品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障碍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奥氮平治疗,因为有增加死亡和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12周),受试者为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78岁)。和安慰剂比较,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死亡率增加了2倍(分别为3.5%,1.5%)。但升高的死亡发生率与奥氮平的剂量(平均日剂量为4.4mg)或治疗的持续时间无相关性。导致死亡率升高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65岁,吞咽困难,镇静状态,营养不良和脱水,肺部疾病(如吸入或非吸入性肺炎),或同时服用苯二氮䓬类药物。然而,排除这些风险因素,使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依然高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在同一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脑血管不良事件(CVAE,即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其中包括死亡病例。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安慰剂的3倍(分别是1.3%,0.4%)。所有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用奥氮平和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均有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与奥氮平治疗有关的CVAE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75岁和血管/混合型痴呆。奥氮平的有效性在这些试验中没有得到证实。帕金森症不推荐使用奥氮平治疗帕金森症及与多巴胺激动剂相关的精神病。在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这类患者服用奥氮平后帕金森症状恶化,或幻觉比安慰剂更为常见和频繁,而奥氮平对于这些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的疗效与安慰剂相当。在这些试验中,要求患者在开始时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的抗帕金森药物(多巴胺激动剂)保持稳定状态,并且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持使用的抗帕金森药物种类和剂量的一致。奥氮平起始剂量为2.5mg/日,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最高调整到15mg/日。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表现包括高热、肌肉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现象(不规则脉搏或血压、心动过速、发汗和心律失常)。其它体征可能包括肌酐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症)和急性肾衰竭。若患者出现NMS的临床表现,或者存在没有其他的NMS临床表现但无法解释的高热时,需要终止所有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高血糖和糖尿病高血糖和/或糖尿病发展或恶化偶伴随酮症酸中毒或昏迷,包括有些死亡的病例,偶见这方面的报告。某些病例报道有既往的体重增加,这可能是一种促发因素,建议根据抗精神药物使用指南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测,如测量患者在基线、接受奥氮平治疗12周和之后每年的血糖值。对使用任何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片)的患者,应观察其高血糖的体征和症状(如口渴、多尿、贪食和乏力),对糖尿病和存在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糖以免恶化,应对体重进行定期监测(如基线、接受奥氮平治疗4周、8周、12周和之后的每个季度)。脂质改变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脂质的异常改变。对脂质的改变,尤其是血脂异常和存在血脂紊乱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在临床上进行适当的监测,对使用任何抗精神药物(包括奥氮平片)的患者,应根据抗精神病药物使用指南进行脂质的定期监测(如基线、接受奥氮平治疗12周和之后每五年)。抗胆碱能活性离体实验证明奥氮平具有抗胆碱能活性,但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与抗胆碱作用相关的事件很少。然而,奥氮平治疗有合并疾病的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建议奥氮平慎用于前列腺肥大或麻痹性肠梗阻以及相关病症的患者。肝功能患者服药期间常会出现短暂的无症状性的肝脏氨基转移酶(ALT/AST)升高,尤其是治疗早期。因此ALT和/或AST升高的患者、有肝功能损害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已表现出局限性肝脏功能减退的患者以及已使用潜在肝毒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奥氮平。已诊断有肝炎(包括肝细胞型、胆汁郁积型或混合性肝损伤)的情况下,应该停止奥氮平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奥氮平慎用于由任何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计数减低的患者、正在服用能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药物的患者、有药物所致的骨髓抑制/毒性作用病史的患者、由合并疾病、放疗或化疗导致骨髓抑制的患者以及嗜酸细胞增多症或骨髓增生症的患者。奥氮平与丙戊酸钠合用时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停药反应突然停用奥氮平时,罕见下列急性症状,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或呕吐等(≥0.01%且<0.1%)。QT间期临床试验中,偶见(0.1%-1%)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QTc间期延长(基线QTcF<500毫秒的患者,基线后任一点的[QTcF]≥500毫秒),和安慰剂相比,出现的心脏相关事件没有统计学差异。但奥氮平与其他已知可以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要谨慎,尤其是在老年、先天性长QT综合征、充血性心脏衰竭、心肌肥厚、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的患者。静脉栓塞偶见(≥0.1%且<1%)对使用奥氮平治疗与出现静脉栓塞之间时序联系的报道,两者之间的联系尚未确认。然而,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伴有后天静脉栓塞的风险,因此所有可能与静脉栓塞相关的风险因素(如对患者实施固定术)均应予以考虑,并采取预防措施。一般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考虑到奥氮平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基本作用,与其他中枢活性药物合用时或用于饮酒患者时应慎重。由于离体奥氮平表现出多巴胺拮抗作用,故可能拮抗直接或间接的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惊厥奥氮平慎用于有惊厥发作史和有惊厥阈值降低因素的患者。目前偶见奥氮平引起惊厥的报道,这些病例绝大多数报告有惊厥史和惊厥危险因素。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为期一年或更短的对照研究中,奥氮平与发生率较低的治疗相关运动障碍显著相关。然而,长期用药会增加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因此,如果使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体征或症状,应当考虑降低剂量或停药。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恶化或加重。体位性低血压奥氮平治疗老年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偶有体位性低血压的报道。用奥氮平治疗65岁以上的患者时建议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压。心源性猝死奥氮平上市后报告中报道了患者因使用奥氮平引起的心源性猝死事件。在一项回顾性观察研究中,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心源性猝死的风险约为未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患者的两倍。该研究的一项合并研究结果显示,奥氮平与其他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引起该事件的风险相当。儿科患者在年龄为13-17岁患者中的临床试验显示有多种不良反应:包括体重增加,代谢改变和催乳素增加。乳糖奥氮平片含有乳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拉普乳糖酶缺乏症和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禁止服用此药。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没有进行奥氮平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研究。由于奥氮平可以导致嗜睡和头晕,患者在操作机器,包括机动车辆时应谨慎。
体征和症状奥氮平过量时,以下症状十分常见 (发生率>10%),包括心动过速、激越/攻击性、构音障碍、锥体外系症状以及觉醒水平的降低(由镇静直至昏迷)。奥氮平过量的其他重要表现还包括谵妄、惊厥、昏迷、恶性综合征、呼吸抑制、呼吸急促、高血压或低血压、心律不齐(过量时发生率小于2%)和心肺骤停。迄今报告的奥氮平最低致死剂量为450mg,但也有报告口服大约2g奥氮平急性用药过量后仍存活的情况。用药过量处理目前,奥氮平没有特异性解毒药。不建议催吐。可采用常规的药物过量处理方法(如洗胃,服用活性碳)。当给予活性碳制剂后,奥氮平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会降低50-60%。同时,应根据临床表现对重要器官功能进行监测和治疗,包括处理低血压,循环衰竭和维持呼吸功能。禁止使用肾上腺素、多巴胺或其他具有β-激动作用的拟交感制剂,因为β受体激动剂会加重低血压症状。需要监测心血管功能以观察可能出现的心律失常。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连续地监测直至恢复正常。
尚未有充分而对照良好的设计来研究妊娠妇女使用的情况,服用奥氮平期间,如果怀孕或打算怀孕,应告知医生,由于该药在临床中使用的经验有限,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妊娠期间用药应权衡利弊。因尚不明确奥氮平是否可在哺乳妇女乳汁中分泌,建议服用奥氮平期间避免哺乳婴儿。尚未有在18岁以下患者中研究的数据。在临床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老年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5毫克(半片)。
C级:
"潜在的影响奥氮平的其他药物:单次服用抗酸剂(铝、镁)或西米替丁不影响奥氮平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但合用活性碳可使奥氮平口服生物利用度减低50~60%。氟西汀(60mg单次服用或60mg/日连用8天)导致奥氮平最大浓度增加16%,奥氮平清除率平均降低16%。影响的幅度与个体间的总体变异程度相比很小,因此并不需要常规调整药物剂量。同时吸烟(非吸烟者与吸烟者相比,奥氮平的清除率下降33%,消除相末端半衰期延长21%)或服用卡马西平(服用卡马西平后奥氮平的清除率增加44%,终点消除半衰期加快22%)可能诱导奥氮平的代谢。吸烟和卡马西平治疗诱导P450-1A2的活性。氟伏沙明是一种P450-1A2抑制剂,可以显著地抑制奥氮平的代谢。给予氟伏沙明后,不吸烟女性奥氮平的Cmax平均增加54%,而吸烟男性则平均增加77%。两者奥氮平的AUC值分别平均增加52%和108%。因此对于正在使用氟伏沙明或其它P-45-1A2抑制剂(例如:环丙沙星)的患者,应考虑降低奥氮平的初始剂量。而对开始使用P-45-1A2抑制剂的患者,奥氮平的用量也应适当减少。奥氮平对其他药物的潜在影响:在单次用药的临床试验中,奥氮平不抑制丙咪嗪和去甲丙咪嗪(P450-2D6或P450-3A/1A2),华法令(P450-2C19),茶碱(P450-1A2)或安定(P450-3A4和P450-2C19)。与锂盐或比哌立登合用时没有相互作用。用核素标记的色素酶检验离体奥氮平的抑制代谢活性,发现奥氮平的抑制常数3A4(491μM)、2C9(751μM)、1A2(36μM)、2C19(920μM、2D6(89μM),而奥氮平的血浆浓度只有约0.2μM。因此,奥氮平对P450系统的抑制最高不会超过0.7%。这些发现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采用人肝微粒体进行的活体外研究发现,奥氮平几乎不抑制丙戊酸盐的主要代谢途径葡萄苷酸化。另外发现,丙戊酸盐对奥氮平在活体外的代谢几乎没有影响。在活体内每日合用10mg氮平2周,不影响丙戊酸盐的稳态血浆浓度。因此,合用奥氮平时,不需要调整丙戊酸盐的剂量。"
Lilly del Caribe.Inc.
86978403001330,86978403001309,86978403001354,86978403001347,86978403001323,86978403001316
奥氮平片与其它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作用机制尚不清楚。然而,奥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使用可能是通过对多巴胺和5-羟色胺2(5-HT2)的拮抗作用。奥氮平与Ⅰ型双相精神障碍有关的治疗急性躁狂发作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 除了对多巴胺和5-HT2的拮抗作用外,奥氮平对其他类似受体的亲和力可以解释其某些其他的治疗作用和副作用。奥氮平的抗胆碱能的作用可能是由其拮抗毒覃碱M1-5受体的作用引起的。奥氮平的嗜睡作用可能是由其抗组胺H1受体的作用引起。奥氮平的直立性低血压的作用可能是其抗肾上腺素能α1受体的作用引起的。
重复给药 奥氮平动物试验显示,主要的血液学改变包括个别犬在给药剂量为1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7倍)时,出现可逆性外周血细胞减少,小鼠淋巴细胞、中性白细胞和大鼠淋巴细胞呈剂量相关性减少。犬给药剂量为10mg/kg,在给药1-10月后,出现可逆性白细胞减少和/或可逆性溶血性贫血。小鼠连续给药3个月,剂量为1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2倍),淋巴细胞和中性白细胞数量呈剂量相关性减少。大鼠连续给药3个月,剂量为22.5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1倍),或16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8倍)给药6或12个月,出现淋巴细胞的减少和体重增长的减少。在所进行的动物试验中,未发现骨髄细胞毒性。骨髓出现幼稚细胞或细胞过多,提示循环中血细胞的减少可能是外周因素的原因(非髄性的)。 遗传毒性 Ames试验、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小鼠淋巴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或体内中国仓鼠骨髓姐妹染色单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在大鼠生育力和生殖行为试验中,在给予22.4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1倍)的剂量时,雄性动物交配能力(非生育力)受损;在3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5倍)的剂量下雌性动物生育力降低。雄性动物交配能力在停止给药后可恢复。在剂量为5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2.5倍)时,雌性大鼠交配前周期延长,交配指数减少。在给予1.1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6倍)剂量时,大鼠间情期延长和动情期延迟,提示奥氮平可能使排卵延迟。 在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大鼠剂量达18mg/kg/天,家兔剂量达3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9和30倍)时,未观察到致畸作用。在大鼠致畸敏感期试验中,剂量为18mg/kg/天时观察到胎仔早期吸收和死亡数增加:剂量为1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5倍)时,妊娠期延长。在家兔致畸敏感期试验中,母体毒性剂量为30mg/kg/天时发生胎仔毒性(如吸收胎增加和胎仔体重降低)。 致癌性 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了经口给药致癌试验。在两个小鼠78周的试验中,奥氮平剂量分别为3、10、30/2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8-5倍)和0.25、2、8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06-2倍)。大鼠试验为2年,雄性大鼠剂量为0.25、1、2.5、4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13-2倍),雌性大鼠剂量为0.25、1、4、8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13-4倍)。在小鼠的一项试验中,雌鼠在给予8mg/kg/天的剂量下,肝脏血管瘤和血管肉瘤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在另一项试验中,雌鼠在10、30/20mg/kg/天剂量时未见肝脏血管瘤和血管肉瘤的发生率增加,但在30/20mg/kg/天组,雌性动物早期死亡发生率高。雌性小鼠在≥2mg/kg/天,雄性大鼠≥4mg/kg/天时,乳腺瘤和腺瘤发生率明显增加。研究提示,精神抑制类药可升高啮齿类动物催乳素水平。在奥氮平致癌试验中,未测定血清催乳素的水平,但在亚慢性毒性试验中,采用了与致癌试验相同的剂量,奥氮平可使大鼠血淸催乳素的水平升高4倍。啮齿类动物长期给予精神抑制类药后乳腺癌发生率增加,认为可能与催乳素的调节有关。啮齿类动物催乳素引起内分泌肿瘤的发生与人类的相关性尚不淸楚。
奥氮平口服吸收良好,5至8小时达到血浆峰值浓度。吸收不受进食影响。在研究剂量为1到20毫克的临床研究中,奥氮平的血浆浓度呈线性,且与剂量成比例。奥氮平通过结合和氧化反应在肝脏代谢。主要循环代谢产物是10-N-葡萄糖苷酸,从理论上说,此代谢物不会通过血脑屏障。细胞色素P450异体CYP1A2和CYP2D5参与N-去甲基和2-羟甲基代谢产物的形成。在动物研究中,这两种代谢产物的体内药理学活性均显著小于奥氮平。主要的药理学活性来自于奥氮平本身。 健康个体口服该药后,最终清除的平均半衰期为33小时(5%至95%为21至54小时),血浆平均清除率为26L/小时(5%至95%为12至17L/小时)。 肾功能严重损害者与肾功能正常者相比,奥氮平的平均半衰期或血浆清除率之间无显著差异,约75%放射标记的奥氮平主要以代谢产物的形式从尿中排出。 肝功能轻微受损的吸烟者与无肝功能受损的非吸烟者相比,其清除率下降。 在7至1000微克/毫升浓度范围内,奥氮平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3%。奥氮平主要与白蛋白和α1-酸性糖蛋白结合。 研究白种人、日本人、华人发现,奥氮平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在这三种人群中无差异,细胞色素P450异体CYP2D6状态不影响奥氮平的代谢。
片剂
2.5mg,5mg,10mg
本品采用铝塑泡罩包装,7片、14片、28片、56片/盒。
避光,15~30℃密封保存。
178.00元起。
(1)2.5mg;有效期为24个月,(2)5mg,10mg有效期为36个月。
N05AH03
H20160496,H20160495,H20160494,H20160497,H20160498,H20160499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