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替尼胶囊说明书

普拉替尼胶囊说明书

Pralsetinib Capsules

普拉替尼

普吉华(普拉替尼胶囊)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的转染重排(RET)基因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该品种上市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本品应由在抗肿瘤治疗方面富有经验的医生处方使用。 患者选择: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明确有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RET基因融合阳性。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空腹状态下口服(服用本品前至少2小时以及服用本品后至少1小时请勿进食) (参见[药代动力学])。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本品,应在当天尽快补服。在第二天重新恢复本品的常规日剂量服药计划。若在服用本品后发生呕吐请勿补服额外剂量,但可按计划继续服用下个剂量。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在停用P-gp和强效CYP3A共同抑制剂达其3-5个消除半衰期后,按与P-gp和强效CYP3A共同抑制剂联合治疗之前的剂量重新恢复本品用药(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理毒理])。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合用药导致的剂量调整,避免本品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合用药。若无法避免,应从本品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合用药的第7天开始,将本品的起始剂量增至当前剂量的两倍。在停用诱导剂至少14天后,按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合治疗之前的剂量重新恢复本品用药(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理毒理D)。 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尚未在中度肝损伤(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ULN]的1.5-3.0倍,且AST值不限)或重度肝损伤(总胆红素>ULN的3.0倍,且AST值不限)患者中对本品进行研究。轻度肝损害患者(总胆红素≤ULN且AST>ULN或总胆红素>ULN的1~1.5倍,且AST值不限),不建议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重度肝损害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建议使用。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开展的,因此不同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直接可比性,也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安全性特征总结 本品的安全性人群来自于ARROW研究中438例RET变异的实体瘤患者,主要为RET融合阳性NSCLC (n=220)和RET变异的甲状腺癌(n=138) 患者,这些患者以400 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在438例服用本品的患者中,47%的患者暴露持续时间为6个月或以上,23%的患者暴露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5%)为便秘、高血压、疲乏、骨骼肌肉疼痛和腹泻。最常见的3-4级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发生率≥2%)为淋巴细胞降低、中性粒细胞降低、血红蛋白降低、磷酸盐降低、钙降低(校正)、血钠降低、AST升高、ALT升高、血小板减少和碱性磷酸酶升高。 14.2%的患者因不良反应永久停药,≥1%的患者发生的导致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为非感染性肺炎(1.4%) 和感染性肺炎(1.4%) 。61.0%的患者因不良反应中断给药。≥2%的患者发生的需要中断给药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非感染性肺炎、贫血、高血压、感染性肺炎、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腹泻、AST升高、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热、疲乏、ALT升高、乏力、血小板减少症、呕吐、白细胞计数降低、尿路感染和呼吸困难。36.1%的患者因不良反应降低剂量,≥2%的患者发生的需要降低剂量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非感染性肺炎、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高血压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 在ARROW研究的220例转移性RET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估了以400 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参见临床研究]。在220例服用本品的患者中,42%的患者暴露持续时间为6个月或以上,19%的患者暴露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 患者的中位年龄为60岁(范围: 26-87 岁),52%的患者为女性,50%的患者为白人,41%的患者为亚裔,4%的患者为西班牙裔/拉丁裔。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45%的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2%的患者发生)为感染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脓毒症、尿路感染和发热。5%的患者发生致命性不良反应; > 1例患者发生的致命性不良反应包括感染性肺炎(m-3)和脓毒症(n=2)。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15%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永久停用本品。> 1例患者发生的导致永久停用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非感染性肺炎(1.8%)、感染性肺肺炎(1.8%)和脓毒症(1%)。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60%的患者因不良反应中断给药。2%的患者发生的需要中断给药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非感染性肺炎、贫血、高血压、感染性肺炎、发热、AST升高、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疲乏、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呕吐、ALT升高、脓毒症和呼吸困难。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36%的患者因不良反应降低剂量。≥2%的患者发生的需要降低剂量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非感染性肺炎、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疲乏、高血压、感染性肺炎和白细胞减少症。 表4总结了ARROW研究中RET融合阳性NSCLC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 表5总结了ARROW研究中RET融合阳性NSCLC患者发生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20%的 患者发生的具有临床相关性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包括磷酸盐升高(10%)。 特定不良反应描述 间质性肺疾病/非感染性肺炎 438例以400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的RET变异的实体瘤患者中,45例(10.3%)患者发生了非感染性肺炎事件(非感染性肺炎43例,间质性肺疾病2例)。其.中,2.7%的患者发生3-4级事件,1例(<1%)患者发生致命事件。总体上,因非感染性肺炎永久停药、中断给药、降低剂量的患者占比分别为1.6%、8.0%和 3.9%。 高血压 438例以400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的RET变异的实体瘤患者中,29.5%的患者发生高血压。其中,14.4%的患 者发生3级高血压,无4级及以上高血压事件,总体上,仅1例(<1%)患者因高血压永久停药,6.6%的 患者因高血压中断给药,3.2%的患者因高血压降低剂量。 肝脏毒性 438例以400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的RET变异的实体瘤患者中,48.6%发生肝脏毒性事件,主要包括AST升高(41.3%)、 ALT升高(28.5%)、 血胆红素升高件(8.9%)、转氨酶升高(3.2%)、 高胆红素血症(2.3%)。 其中,6.4%的患者发生≥3级肝脏毒性事件(3级4.6%,4级1.8%, 无5级事件)。总体上,仅1例(<1%)患者因转氨酶升高和血胆红素升高永久停药,5.0%的患者因肝脏毒性中断给药,1.4%的患者因肝脏毒性降低剂量。 出血事件 438例以400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的RET变异的实体瘤患者中,16.0的患者发生出血事件,主要为鼻衄(5.5%)、血尿症(2.3%)、挫伤(2.1%)、血肿和咯血(各1.1%)。其中,2.5%的患者发生≥3级出血事件,1例患者发生致命性颅内出血事件。总体上,仅1例(<1%)患者因颅内出血永久停药,2.5%的患者因出血事件中断给药,1例(<1%)患者因血尿症降低剂量。 肿瘤溶解综合征 438例以400 mg每日一次剂量口服本品进行单药治疗的RET变异的实体瘤患者中,1例甲状腺髓样癌患者发生1级肿瘤溶解综合症(TLS) 事件。无患者因TLS永久停药、中断给药或降低剂量。

间质性肺疾病/非感染性肺炎 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发生重度、危及生命和致命性间质性肺疾病(ILD) /非感染性肺炎。 如果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等提示ILD/非感染性肺炎筹呼吸系统症状,立即停用本品并就医。进行影像学、感染病因学评价等检查。经判定明确为≥3级ID患者应永久停药;为1-2级ILD时,应停用本品直至ILD完全恢复,并减量重新开始治疗,.服药后再次发生任何级别的ILD应永久停药。(参见[用法用量]) 高血压 对于治疗期间出现的高血压,最常见的治疗方法是使用降压药。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患者不可服用本品。所有患者应在服药基线测量血压,服用本品后常规每1~2周监测血压,遵医嘱酌情开始或调整降压治疗。如果服用降压药治疗后高血压仍为3级,必须暂停服用本品。当高血压降至≤2级时,以降低的剂量:重新恢复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肝脏毒性 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常规检查肝功能明确基线AST和ALT,在服用本品的最初3个月内,每2周监测一次, 此后每月监测一次, 或在有临床指征时进行监测。如果AST/ALT升高≥3级,暂停服用本品,每周监测一次AST和ALT,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以降低的剂量重新恢复用药。如果再次发生≥3级肝脏毒性,永久停用本品(参见[用法用量)。出血事件 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发生严重(包括致命性)出血事件。 如果患者发生重度或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须永久停用本品并立即就医。肿瘤溶解综合征 如果患者肿瘤病灶体积大、肿瘤生长迅速、肾功能不全或脱水,则存在更高的TLS风险。患者用药前,医生应评估患者是否存在更高的TLS风险,对高风险患者应评估接受本品治疗的获益风险。如给予治疗,可考虑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充分补水),并监测患者的症状体征和肾功能,在有临床指征时积极地干预治疗。 伤口愈合不良风险 接受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信号通路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伤口愈合不良。因此,本品对伤口愈合有潜在不良影响。 在择期手术前至少7天,暂停服用本品。在手术后至少2周内请勿服用本品,直至伤口完全愈合。尚未确立伤口愈合并发症恢复后重新恢复服用本品的安全性。 胚胎-胎儿毒性 基于动物研究结果及本品的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服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动物数据表明,母体暴露量低于人体400mg每日一次临床剂量给药的暴露量时,可导致畸性和胚胎致死(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试验 开始服用本品前,须确认具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女性 应告知妊娠女性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服用本品期间以及末次服用本品后2周内采取有效的非激素类避孕措施。本品可能使激素类避孕药失效。男性 建议有具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及末次服用本品后1周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生育能力 雄性和雌性大鼠生殖系统的组织病理学发现以及一项专门的生育能力研究(两种性别大鼠接受给药并交配)表明,本品可能损害生育能力(参见[药理毒理)。

基于动物研究结果及本品的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服用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参见[药理毒理)。尚无妊娠女性服用本品的相关数据提示存在药物相关风险。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 予普拉替尼,母体暴露水平低于人体400 mg每日一次临床剂量给 药的暴露量时(参见数据),可导致畸形和胚胎致死。妊娠期女性禁用。尚无普拉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通过乳汁分泌,或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乳计量产生影响的数据。由于本品可能导致母乳喂养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品期间及末次服用本品后3周内不要母乳喂养。尚未确定本品在RET融合阳性NSCLC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胶囊剂

100mg

密封,不超过25°C保存。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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