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总厂 氨苄西林颗粒说明书
Ampicillin Granules
氨苄西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化学名称为: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分子式:C16H19N3O4S·3H2O 分子量:403.45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干混悬剂或颗粒剂。
适用于敏感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淋病等。
口服。服前用凉开水冲至60毫升标志处,每次服前摇匀,然后倒入特制小杯内按以下剂量服用。 1周岁以内,每次5ml;1~3周岁,每次10ml;3~5周岁,每次15ml;5~10周岁,每次20ml;每日3次。
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1. 对青霉素有过敏史者慎用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 2岁以下小儿禁用。
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岁以下小儿禁用。由于生物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B级:
1、氨苄西林与卡那霉素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具有协同抗菌作用。 2、氨苄西林能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肝肠循环,因而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3、与别嘌醇合用可使氨苄西林皮疹发生率增加,尤其多见于高尿酸血症。 4、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为高。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86903712000170
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和杆菌(包括厌氧菌)的抗菌作用基本与青霉素相同,对粪肠球菌的作用较青霉素强。革兰阴性细菌中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布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等皆对本品敏感。某些大肠埃希菌及某些志贺菌属也对本品敏感,但多数志贺菌属对本品耐药,其他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本品对军团菌和胎儿弯曲杆菌有一定抗菌作用。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迅速破裂溶解。
氨苄西林对胃酸稳定,口服吸收尚好,吸收后分布良好,胆汁及尿中药物浓度较高,在有炎症的脑脊液、胸腹水、关节腔积液和支气管分泌液中均可达到有效治疗浓度。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1.5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0%。口服后24小时尿中的排出量占给药量的20%~60%,大部分以原形排出。
颗粒剂
按C16H19N3O4S计算0.125g
100ml塑料瓶包装,用凉开水冲至标志处为60ml,且每5ml内含125mg氨苄西林。
置于阴凉处。
未启封药品有效期2年,加水后药品置室内阴凉处有效期1周,置冰箱冷藏室有效期2周。
S01AA19
国药准字H2302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