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制药 洛莫司汀胶囊说明书
Lomustine Capsules
洛莫司汀
本品主要成份为洛莫司汀, 化学名称:N-(2-氯乙基)-N'-环己基-N-亚硝基脲。 分子式:C9H16ClN3O2 分子量:233.70
本品的内容物为淡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口服给药: 100~130mg/㎡,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 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周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 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 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 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尚无药物可对抗药物过量,如出现严重骨髓抑制,白细胞过低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本药有致癌、致畸作用,故妊娠妇女禁用。 本药有致癌、致畸作用,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物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以本品组成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避免合用有严重降低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抗癌药。
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
86904180000372,86904180000273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对处于G2-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亦有抑制作用。动物实验表明其与BCNU机理相似。本品进入人体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致使 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些主要与抗瘤作用有关;另一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与其中的赖氨酸末端氨基等反应。据认为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作用还可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受烃化破坏后较难于修复,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虽具烷化剂作用。但与一般烷化剂无交叉耐药性,与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及抗代谢药物亦无交叉耐药性。
对小鼠和兔子的试验表明该药物有致癌性。
口服易吸收,体内迅速变为代谢产物。器官分布以肝(胆汁)。肾脾为多,次为肺、心、肌肉、小肠、大肠等。能透过血脑屏障,数分钟后脑脊液中药物浓度为血浆浓度的15%~30%,可经胆汁排入肠道,形成肝肠循环,故药效持久。血浆蛋白结合率为50%(代谢物)。t1/2为16~18小时,其持久存在可能引起迟发性骨髓抑制。在肝内代谢完全,排泄于胆汁。有肠肝循环,故药效持久。在尿、血浆、脑脊液均无原形药存在。口服24小时内,本品的50%以代谢物形式从尿中排泄,但4日排泄量小于75%;从粪中排泄少于5%,从呼吸道排出约10%。因其脂溶性强,可有效透过血脑屏障。脑脊液中药物浓度为血浆中的50%或更高。
胶囊剂
40mg,100mg
遮光,密封,在冷处(2~l0℃)保存
50.00元
24个月。
国药准字H37020834,国药准字H37020835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