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托那韦片说明书

利托那韦片说明书

Ritonavir Tablets

利托那韦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托那韦。 化学名称:10-羟基-2-甲基-5-(1-甲基乙基-1-[2-(1-甲基乙基)-4-噻唑基]-3,6 二氧-8,11-双(苯甲基)-2,4,7,12-四氮杂十三烷-13 酸,5-噻唑甲酯[5 S-(5R,8R,10R,11R)]。 分子式:C37H48N6O5S 分子量:720.95 辅料:共聚维酮、失水山梨醇酐月桂酸酯、无水硅胶、硬脂酸富马酸钠、无水磷酸氢钙、薄膜包衣粉

本品适用于与其它抗反转录病毒药物联合用药,治疗成人和 2 岁及 2 岁以上儿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Human-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1)感染。

应由对治疗 HIV 感染有临床经验的医生开具本品处方。 本品口服给药,与食物同服(参见【药代动力学】)。 本品应该整片吞咽,不能咀嚼、掰开或压碎。 *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的用法用量: * 若本品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与其它蛋白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必须参考特定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 本品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与批准的 HV-1 蛋白酶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如下所示: 成人 安泼那韦每次 600 mg,一日两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100 mg,一日两次 阿扎那韦每次 300 mg,一日一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100 mg,一日一次 福沙那韦每次 700 mg,一日两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100 mg,一日两次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复方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400 mg/100 mg 或 800mg200 mg) 沙奎那韦每次 1000 mg,一日两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100 mg,一日两次 替拉那韦每次 500 mg,一日两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200 mg,一日两次 达芦那韦每次 600 mg,一日两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100 mg,一日两次,适用于抗反转录病毒治疗(ART)经治患者 达芦那韦每次 800 mg,一日一次和利托那韦每次 100 mg,一日一次,适用于 ART 初治患者。 儿童 推荐 2 岁及 2 岁以上儿童服用本品。其用法用量建议参见获准与本品合用的其它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不推荐岁以下的儿童服用本品,因为尚无这个年龄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肾功能不全 * 因为利托那韦主要是由肝脏代谢的,所以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与特定的蛋白酶抑制剂慎重合用可能是合适的。然而,因为利托那韦经肾脏的清除率极低所以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预期不会发生总体清除率的降低。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特定用药信息建议参见合用的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 *肝功能不全 * 失代偿性肝病患者不应该使用本品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参见【禁忌】)。目前尚无针对稳定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 Pugh 分级 C)、但未出现失代偿的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的数据,因此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与蛋白酶抑制剂合用时应该慎重,因为合用的蛋白酶抑制剂浓度可能会增加。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的特殊使用推荐取决于利托那韦具体与哪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合用。肝功能不全患者在应用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时建议遵照合用的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 作为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用法用量: *成人 * 本品口服给药,推荐剂量是每次 6 片(600 mg),一日两次(一日共 1200 mg)。 在开始治疗时,使用剂量递增法可能有助于提高耐受性。起始剂量应是每次 3 片(300 mg),一日两次,服用 3 日,此后每次增加 1 片(100 mg),一日两次,在 14 日内逐渐增加至每次 600 mg,一日两次。应用 3 片(300 mg)一日两次的剂量不应超过 3 天。 儿童(2 岁及 2 岁以上) 本品口服给药,儿童的推荐剂量是每次 350 mg/m2,一日两次,不得超过 600 mg,一日两次。本品起始剂量应是每次 250 mg/m2,每隔 2-3 日增加 50 mg/m2,一日两次。 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以片剂替代维持剂量的口服液可能是可行的。 由于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故不推荐 2 岁以下的儿童服用本品。 老年患者 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 目前尚无针对该患者人群的特定数据,故暂无特定的剂量推荐。因为利托那韦经肾脏的清除率极低,所以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预期不会发生总体清除率的降低。由于利托那韦具有很高的蛋白结合率,因此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不会显著影响其清除。 肝功能不全 利托那韦主要是由肝脏代谢和清除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伴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代动力学】)。伴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参见【禁忌】)。

对利托那韦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当利托那韦作为其它蛋白酶抑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使用时,应仔细阅读合用蛋白酶抑制剂产品说明书中的禁忌部分。 本品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或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时,禁用于失代偿性肝病患者。 体内外研究均证实利托那韦是 CYP3A 和 CP2D6 介导的生物转化的强效抑制剂。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药物禁忌与本品合用,因为利托那韦可能抑制合用药物的代谢,从而增加合用药物的暴露量及有临床意义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利托那韦的酶调节作用可能与剂量有关。对于某些产品,当利托那韦作为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时的禁忌比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时的相关性更强,如利福布汀和伏立康唑。

利托那韦不能治愈 HIV-1 感染或 AIDS。接受利托那韦或其它任何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仍有可能出现机会性感染和其它 HIV-1 感染并发症。 应该告诫患者目前的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尚未被证明能够防止 HV 通过血液或性接触等方式传播给他人的风险应当继续采用适当的预防措施。 当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与其它蛋白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参阅注意事项中与特定蛋白酶抑制剂有关的详细信息,因此,必须仔细阅读该特定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 利托那韦作为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或药代动力学增强剂 慢性腹泻或吸收不良的患者:当出现腹泻时建议进行额外监测。利托那韦治疗期间腹泻相对较高的发生率可能会影响利托那韦或其它合用药物的吸收与疗效(因为患者依从性降低)。与利托那韦相关的严重持续性呕吐和或腹泻也可能损伤肾功能。建议在肾功能全的患者中监测肾脏功能。 血友病:已有报道显示 A 型和 B 型血友病患者接受蛋白酶抑制剂治疗时出血增多,包括自发皮肤血肿和关节积血。有些患者因此接受了额外的因子治疗。所报告病例中超过一半患者继续蛋白酶抑制剂治疗或在停止治疗之后重新开始蛋白酶抑制剂治疗。虽然引起出血的作用机理尚未阐明,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已经引起了关注。因此,应使血友病患者了解出血增加的可能性。 体重和代谢参数: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期间,体重和血脂和血糖水平可能增加。此类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与疾病控制和生活方式有关联。对于血脂,具有治疗影响的数个病例证据,而对于体重增加,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与某一特定治疗相关。关于血脂和血糖的监测,参考已确立的 H 治疗指南。临床适当的情况下,应当对血脂异常进行控制。 胰腺炎:当出现提示胰腺炎的临床症状恶心,呕吐和腹痛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如血清脂肪酶或淀粉酶升高),应考虑发生胰腺炎的可能。应当对出现了这些症状或体征的患者进行评估,如果胰腺炎诊断成立,应该停止利托那韦治疗(参见【不良反应】)。 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在开始联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CART)时已存在重度免疫缺陷的 HIV 感染者,可能会出现对无症状或残余机会感染病原体的炎症反应,并导致严重的临床状况或症状加重。通常情况下,这种反应会在开始 CART 后最初数周或数月内出现。相关病例有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全身性和/或局部性分枝杆菌感染以及耶氏肺孢子菌肺炎。需要时应当评估所有炎症症状并采取治疗措施。 也有自体免疫疾病(如格雷夫斯病)有可能在免疫重建过程中出现的报道;然而出现的时间较为多变,有可能在治疗开始后的几个月后才出现。 肝脏疾病:患有失代偿性肝病的患者应禁用利托那韦。对于伴有稳定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 Pugh 分级 C)、但未出现代偿的患者,请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患有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的患者,应用联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会增高发生重度和潜在的致命性肝脏不良反应的风险。如果对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同时合并进行抗肝炎病毒治疗,请参阅这些抗病毒药物的相关产品信息。 原有肝功能不全(包括慢性活动性肝炎)的患者在联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过程中出现肝功能异常的风险性会升高,应当根据临床常规进行监测。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类患者中肝脏疾病恶化,必须考虑中断或终止治疗。 肾脏疾病:因为利托那韦经肾脏的清除极低因此其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总体清除率预期不会降低。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进行利托那韦治疗时的特定用药信息,需参阅合用的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参见【用法用量】。 骨坏死:尽管骨坏死的病因很多(包括使用皮质类固醇、饮酒、严重的免疫抑制反应和体重指数较高等),但晚期 H 患者和/或长期接受联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CART)的患者曾有骨坏死的报道患者应被告知,如果出现关节疼痛、关节僵硬或行动困难时,应及时就诊。 PR 间期延长:一些健康成人受试者服用利托那韦后会出现轻度无症状性 PR 间期延长。在接受利托那韦治疗的患者中,患有结构性基础心脏病或之前存在传导系统障碍以及正在接受明确会导致 PR 间期延长的药物治疗(如维拉帕米或阿扎那韦)的患者有少数 2 度或 3 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报道。因此这类患者中应当慎用本品(参见【药理毒理】)。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利托那韦作为抗反转录病毒药物 当利托那韦作为抗反转录病毒药物使用时应考虑下列注意事项。当利托那韦以 100 mg 和 200 mg 剂量水平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使用时,以下注意事项不再适用。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使用时,必须考虑与特定蛋白酶抑制剂相关的详细警告和注意事项信息,请参阅产品说明书中与特定蛋白酶抑制剂相关的具体注意事项,以确定以下信息是否适用。 PDE5 抑制剂:在接受本品的患者中,应用西地那非或他达拉非治疗勃起功能障碍时,应该特别慎重。本品与这些药物联合使用时,预期会显著增高这些药物的浓度,从而导致低血压和勃起延长等不良反应的发生(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伐那非或伐地那非禁止与利托那韦合用参见【禁忌】)。西地那非禁止与利托那韦合用于肺动脉高血压患者(参见【禁忌】)。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由于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主要依赖 CYP3A 代谢,因此不推荐本品与辛伐他汀或洛伐他汀合用,否则会增加包括横纹肌溶解症在内的肌病发生风险当本品与 CYPA 代谢依赖程度较低的阿托伐他汀合用时,应该慎用并考虑减量。瑞舒伐他汀不通过 CYP3A 清除,但有报道称与本品联合使用时会增加瑞舒伐他汀的暴露量。此反应的机制尚不清楚,但可能是转运蛋白受抑制的缘故。当本品用作药代动力学增强剂或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时,阿托伐他汀或瑞舒伐他汀应按最低剂量应用。普伐他汀和氟伐他汀不依赖 CYP3A 代谢,预期不会与本品发生反应。如果本品需与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合用,推荐选用普伐他汀或氟伐他汀(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秋水仙碱:危及生命和致命的药物相互作用在接受秋水仙碱和 CYP3A 强效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道参见【禁忌】及【药物相互作用】)。 地高辛:在服用地高辛的患者中应用本品时应该尤其慎重,因为预期利托那韦与地高辛联合使用时会增加地高辛水平增加的地高辛水平可能随时间推移而降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对于正在服用地高辛的患者,当开始使用本品时地高辛的用量应该减少至患者正常剂量的一半,同时需要在开始合用本品与地高辛后的数周内对患者进行比通常更密切的随访。 对于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当开始使用地高辛时,地高辛的剂量调整过程应该比通常情况缓慢。此期间内,应当比通常更密切地监测地高辛水平,并根据临床、心电图和地高辛水平结果,按照需要调整剂量。 乙炔雌二醇:当使用治疗剂量或低剂量的本品时,应考虑使用工具避孕或其它非激素避孕方法,因为本品与含有雌二醇的避孕药物合用时可能会降低其疗效或改变子宫出血情况。 糖皮质激素:不推荐联合使用利托那韦和氟替卡松或其它由 CYP3A4 代谢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除非治疗带来的潜在益处大于全身性糖皮质激素不良反应的风险,包括库欣综合征和肾上腺抑制(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曲唑酮:在使用曲唑酮的患者中应用利托那韦应当特别慎重曲唑酮是 CYP3A4 的作用底物,预期与利托那韦合用时会增加曲唑酮水平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的单剂量相互作用研究结果显示存在恶心、头晕、低血压和晕厥等不良反应(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利伐沙班:不建议正在使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使用利托那韦,因为这会增加出血的风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利奥西呱:由于利托那韦会使利奥西呱的暴露量潜在增加,因此不推荐利托那韦与其合并用药(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沃拉帕沙:由于利托那韦会使沃拉帕沙的暴露量潜在增加,因此不推荐利托那韦与其合并用药(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贝达喹啉:强效 CYP3A4 抑制剂(例如:蛋白酶抑制剂可能增加贝达喹啉暴露,其可能增加贝达喹啉相关性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应当避免贝达喹啉与利托那韦合并用药。如果受益超过风险,则应当在谨慎的情况下进行贝达喹啉与利托那韦的合并用药。建议进行更频繁的心电图监测和转氨酶监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并参考贝达喹啉的产品特性概要)。 利托那韦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使用 HIV-蛋白酶抑制剂与低剂量本品合用时的相互作用取决于所合用的特定蛋白酶抑制剂。 对于蛋白酶抑制剂相互作用的机制或潜在机制的描述请参阅【药物相互作用】以及合用的特定蛋白酶抑制剂的产品说明书。 沙奎那韦:利托那韦的使用剂量不应该超过 100 mg,一日两次。更高剂量的利托那韦已被显示与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有关沙奎那韦与利托那韦合用时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主要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肝脏疾病,尤其是在已患有肝脏疾病的患者中。 沙奎那韦/利托那韦不得与利福平合用,如果三者合用时有出现严重肝中毒(表现为肝转氨酶升高)的风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替拉那韦:有报道显示该药与利托那韦 200 g 合用时会导致有临床表现的肝炎和肝功能失代偿,其中有些可致命在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患者中应当尤其警惕,因为这些患者出现肝脏毒性风险更高。 利托那韦用量不应低于 200 mg,一日两次,否则可能改变联合用药的疗效。 福沙那韦:目前尚未对福沙那韦与利托那韦 100 mg 以上,一日两次联合用药的情况进行临床评估。使用更高剂量的利托那韦可能会改变联合用药的安全性情况,因此并不推荐。 阿扎那韦:目前尚未对阿扎那韦与利托那韦 100 mg 以上,一日一次联合用药的情况进行临床评估。使用更高剂量的利托那韦可能影响阿扎那韦的安全性(心脏影响,高胆红素血症),因此并不推荐。只有当阿扎那韦、利托那韦和依非韦仑三者合用时,才可以考虑将利托那韦的剂量增至 200 mg,一日一次。此时需进行密切的临床监测。更多信息请参阅阿扎那韦产品说明书。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目前尚未进行过关于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由于存在嗜睡和头晕等已知的不良反应,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应当考虑到这一点。

大量的孕妇(6100 例活产婴儿)在妊娠期间暴露于利托那韦;其中 2800 例活产婴儿的母体在妊娠最初 3 个月内服用利托那韦。这些数据主要针对当利托那韦作为联合治疗中其它蛋白酶抑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增强剂使用时,其剂量低于利托那韦的治疗剂量。这些数据表明,与基于人群的出生缺陷监测系统中的发生率相比,出生缺陷率未见增加动物实验数据显示本品对胎儿有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只有当治疗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 利托那韦与口服避孕药(OCs)间存在不良的相互作用。因此,治疗期间应该采用其它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 生殖力 尚无利托那韦对人类生殖能力影响的数据。动物研究未表明本品对动物的生殖能力有不良影响(参见【药理毒理】)。利托那韦是否存在于人乳中的文献数据有限。 没有关于利托那韦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或对母乳的产生有影响的信息。由于对母乳喂养的婴儿存在潜在的风险:(1)HIV 病毒的传播给 HIV 阴性的婴儿,(2)HIV 阳性婴儿发生病毒耐药和(3)在母乳婴儿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HIV 感染的妇女如在服用本品期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用母乳喂养婴儿。

(1)如果服用任何其它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这些药品可能会受本品影响,或者本品能影响其它药品的药效,您可能需要不同的药量或需要服用不同的药品,请遵医嘱。(2)医师和药师可能对服用本品应注意事项具有更多的信息。(3)一些药品(或食物)可能会与本品互相干扰,包括:① 与齐多夫定或去羟基苷合用时,抗HIV-1作用可能相加。② 与艾法韦伦合用时,两药曲线下面积增加,不良反应也增加,并可使肝酶活性增高。③ 与氟康唑合用,可使本药生物利用度增加,与酮康唑合用可使两药的血药浓度增加。

利托那韦是一种针对 HIV-1 和 HIV-2 天冬氨酰蛋白酶的活性拟肽类口服抑制剂。抑制 HIV 蛋白酶可以使该酶无法处理 gag-pol 多聚蛋白的前体,导致生成非成熟形态的 HIV 颗粒,从而无法启动新`的感染周期利托那韦对 HV 蛋白酶有选择性亲和力,对人体的天冬氨酰蛋白酶几乎无抑制活性。 利托那韦能够作为药代动力学增强剂基于其具有对 CYP3A 介导的代谢过程的强效抑制剂的活性。其增强强度与所合用蛋白酶抑制剂的代谢途径和所合用蛋白酶抑制剂对利托那韦代谢的影响有关。 耐药性:已经从体外筛选到了耐利托那韦的 HIV-1 病毒株。从接受治疗剂量利托那韦的患者中也分离得到了耐利托那韦的 HIV-1 病毒株。 利托那韦抗反转录病毒活性的降低主要与 V82A/F/T/S 和 184V 位点的蛋白酶突变有关。蛋白酶基因中(包括 20,33,6,46,54,71 和 90 位点其它突变的累积也会引起利托那韦耐药。一般来说,当与利托那韦耐药有关的突变累积时,对其它蛋白酶抑制剂的易感性可能会因为交叉耐药而降低。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 动物中进行的重复给药毒性研究证实肝脏、视网膜、甲状腺以及肾脏是利托那韦的主要毒性靶器官。肝脏变化涉及肝细胞、胆汁以及吞噬细胞方面的变化,并且伴随肝酶升高。在啮齿动物中进行的所有利托那韦研究中均观察到了视网膜色素上皮(RPE)增生以及视网膜变性,但在犬中进行的研究未发现这类情况。超微结构证据显示啮齿动物的视网膜变化可能继发于磷脂质病。所有甲状腺的变化在利托那韦停药后均可逆转。大鼠中观察到的肾脏变化包括肾小管变性,慢性炎症以及蛋白尿,并且认为这些变化均与物种特异性的自发性疾病有关。 遗传毒性: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试验、小鼠微核试验以及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等一系列体内外试验中均未见利托那韦具有致突变或致畸变作用。 生殖毒性: 大鼠的生殖毒性(胚胎致死,胎鼠体重低、骨化延迟和内脏改变,包括睾丸下降延迟)主要见于母鼠的毒性剂量水平。兔的生殖毒性胚胎致死、胎仔身长小、体重低)见于母兔毒性剂量水平。 致癌性: 在大鼠、小鼠中进行的长期致癌性研究显示利托那韦在这些动物种属中有潜在的特定的致癌作用,但通常认为与人类无关。

吸收:利托那韦没有非口服剂型,因此其吸收程度和绝对生物利用度尚未确定。在非空腹的 HIV 感染成人志愿者中研究了多次给药时利托那韦的药代动力学。多次给药时,利托那韦的累积量略少于根据单次给药时的预测量,因为其表观清除率(CI/F)呈时间与剂量相关性增高。利托那韦的谷浓度随时间推移有所降低,可能是因为酶诱导的缘故,但在 2 周末趋于稳定。当剂量增加时,达峰时间(Tmax)保持稳定,大约为 4 小时。肾清除率平均值小于 0.1L/h,且在整个剂量范围内相对稳定。 进食条件下,单次服用 100 mg 片剂后,利托那韦的血浆浓度与服用 100 mg 软胶囊后的血浆浓度类似。 食物对口服吸收的影响:与食物同服可轻微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当本品单剂量 100 mg 与中脂食物(857 千卡;31% 热量来自脂肪)或高脂食物(907 千卡;52% 热量来自脂肪)同服时,利托那韦的 AUC 和 Cmax会平均降低 20-20.03%。 分布:单次服用 600 mg 后利托那韦的表观分布容积(Vβ/F)约为 20-40 升。在 1.0-100 μg/mL 浓度范围内利托那韦在人血浆中的蛋白结合率保持稳定,约为 98~99%。利托那韦既可与人 a1-酸性糖蛋白(AAG)结合,也可与人血清白蛋白(HSA)结合,对两者的亲和力相当。 用14C 标记的利托那韦在大鼠中进行的组织分布研究显示肝脏、肾上腺、胰腺、肾脏以及甲状腺中利托那韦的药物浓度最高大鼠淋巴结中组织与血浆药物浓度比约为 1,提示利托那韦可分布进入淋巴组织利托那韦极少渗透进入脑部。 代谢:利托那韦可经肝脏细胞色素 P450 系统大量代谢,主要是在 CYP3A 同工酶的作用下代谢,而 CYP2D6 亚型的代谢作用较少^动物研究以及采用人肝脏微粒体的体外研究显示利托那韦主要进行氧化代谢。目前已经明确了 4 种人体内的利托那韦代谢产物。异丙噻唑氧化代谢物(M-2)是主要的代谢产物,其抗病毒活性与药物原型类似。但 m-2 代谢产物的 AUC 约为原药 AUC 的 3%。 低剂量利托那韦对其它蛋白酶抑制剂(和其它由 YP3A4 代谢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也有显著影响,同时其它蛋白酶抑制剂也可能影响利托那韦的药代动力学(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消除:采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利托那韦的人体研究证实利托那韦主要经肝胆系统清除;粪便中可回收大约 86% 的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物,其中一部分是未被吸收的利托那韦。在这些研究中肾脏清除不是利托那韦清除的主要途径。这与动物研究的结果一致。 特殊人群:在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 AUC 或 Cmax无临床显著差异。利托那韦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体重或去脂肪体重指数之间不存在有显著统计学意义的相关性。当利托那韦 100 mg 与洛匹那韦联合使用,或不与其他蛋白酶抑制剂合用、但以更高剂量给药时,在 50-70 岁患者人群中利托那韦的药物暴露量与年轻成人患者中的观察结果相似。 肝功能不全患者:健康志愿者(500 mg,一日两次)和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Child Pugh 分级 A 级和 B 级,400 mg 一日两次)多次服用利托那韦时剂量校正后利托那韦的暴露量在两组间无统计学差异。 肾功能不全患者:尚未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过利托那韦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是,因为利托那韦经肾脏的清除率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中总体清除率不会发生变化。 儿童患者:在 2 岁以上的 HIV 感染儿童中评价了利托那韦给药剂量为 250 mg/m2一日两次至 400 mg/m2一日两次时利托那韦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利托那韦 350-400 mg/m2日两次给药时在儿童患者中的浓度与利托那韦 600 mg(约为 330 mg/m2)一日两次给药时在成人患者中的浓度相当。对于不同剂量组而言,2 岁以上儿童患者的利托那韦口服清除率(CL/F/m2)较成人受试者快 1.5-1.7 倍。 在 2 岁以下的 HIV 感染儿童中评价了利托那韦给药剂量为 350-450 mg/m2一日两次时利托那韦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该项研究中利托那韦的浓度变化很大,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利托那韦 600 mg(约为 330 mg/m2)一日两次给药时成人患者所获得的血药浓度。对于不同剂量组而言,利托那韦的口服清除率(CL/F/m2)随着年龄增大而降低,在小于 3 个月儿童中中位数值为 9.0L/h/m2,在年龄为 3~6 个月的儿童中为 78L/h/m2,在年龄为 6~24 个月的儿童为 4.4L/h/m2。

片剂

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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