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正药业 氟胞嘧啶注射液说明书
氟胞嘧啶
本品用于念珠菌属心内膜炎、隐球菌属脑膜炎、念珠菌属或隐球菌属真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和尿路感染。
静脉滴注,一日0.1~0.15g/kg,分2~3次给药,静滴速度4~10ml/min。
1. 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 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 3. 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 4. 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 5. 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1. 单用本品在短期内可产生真菌对本品的耐药菌株。治疗播散性真菌病时通常与两性霉素B联合应用。 2.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骨髓抑制、血液系统疾病、或同时接受骨髓抑制药物。 (2) 肝功能损害。 (3) 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两性霉素B或其他肾毒性药物同用时。 3. 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用药,并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整剂量。 4. 用药期间应进行下列检查: (1) 造血功能,需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2) 肝功能,定期检查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胆红素等。 (3) 肾功能,定期检查尿常规、血肌酐和尿素氮。 (4) 肾功能减退者需监测血药浓度,峰浓度(Cmax)不宜超过80mg/L,以40~60mg/L为宜。 5. 定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每次透析后应补给37.5mg/kg的一次剂量。腹膜透析者每日补给0.5~1.0g。
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人类中虽未发生,但因本品在体内可转变为氟尿嘧啶,对孕妇必须权衡利弊,慎重应用。
本品是否经人乳分泌缺乏资料。由于许多药物经乳汁分泌,加之本品对新生儿及婴幼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或于使用时停止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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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抗真菌药。对隐球菌属、念珠菌属和球拟酵母菌等具有较高抗菌活性。对着色真菌、少数曲霉属也有一定抗菌活性,对其他真菌的抗菌作用均差。
本品为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药物通过真菌细胞的渗透酶系统进入细胞内,转化为氟尿嘧啶。替代尿嘧啶进入真菌的脱氧核糖核酸中,从而阻断核酸的合成。真菌对本品易产生耐药性,在较长疗程中即可发现真菌耐药现象。
国药准字H20033696
OTC(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