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平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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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sartan Capsules

缬沙坦

活性成份:缬沙坦 化学名称为:(S)-N-戊酰基-N-([2'-(1H-四唑-5)-二苯-4]甲基)-缬氨酸 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

本品内容物应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推荐剂量:本品80 mg,每天1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 mg,或加用利尿剂。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症)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本品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

文献资料显示缬沙坦的不良反应轻微,与安慰剂相似;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比较,本品很少引起咳嗽。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疲乏、眩晕等;罕见报道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实验室检查发现,极个别患者发生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偶见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红素和肝功能指标升高。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

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造成发育期胚胎损害甚至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当立即停用本品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开始应用缬沙坦治疗时可能会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缬沙坦治疗。 2.肾动脉狭窄: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缬沙坦,未发现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有统计学意义的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5与其他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人体用药过量资料有限,缬沙坦过量的主要症状可能是低血压和心动过速,由于副交感刺激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治疗。 缬沙坦不能通过透析清除。

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孕妇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故孕妇禁用缬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药。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

C级: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 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 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 钾: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喋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和引起心力衰竭患者血清肌酐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 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包括选择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COX-2);同时服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会降低抗高血压作用。此外,对于老年患者、血容量减少患者(包括接受利尿剂治疗者)、或有肾功能损害者,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使肾功能恶化的风险升高。因此,对于正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患者,如要开始或调整缬沙坦的治疗,建议监测肾功能。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86900560000031

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效的特异性的血管紧张素氏,)受体拮抗剂,它选择性地作用于AT,受体亚型,阻断AngIl 与AT,受体的结合(其特异性拮抗AT,受体的作用大于AT,受体约20,000倍),从而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本品不作用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和其它受体,不抑制与血压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本品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没有抑制作用,不影响体内缓激肽水平,因而导致咳嗽的副作用少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缬沙坦降低升高的血压,同时不影响心率。对大多数患者,单剂口服2小时内产生降压效果,4-6小时达作用高峰,降压效果维持至服药后24小时以上。治疗2-4周后达最大降压疗效,并在长期治疗期间保持疗效。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可进一步增强降压效果。 突然终止缬沙坦治疗,不引起高血压“反跳”或其他副作用。 缬沙坦不影响高血压患者的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糖和尿酸水平。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日灌服缬沙坦,剂量分别为60、200、600mg/kg,连续3个月,大剂量组动物水摄入量和尿量稍增加,雄性大鼠轻度肾小球增生和嗜碱细胞增加,雌性大鼠肾小球输入小动脉肥大。恢复期结束后未见异常。大鼠灌服缬沙坦最高剂量达200mg/kg/日(部分动物6个月),连续12个月,猴口服缬沙坦最高剂量120mg/kg/日,连续12个月,均未出现不良反应。 遗传毒性:本品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中国仓鼠V79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试验和大鼠细胞遗传学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怀孕大鼠或小鼠分别口服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怀孕兔子口服剂量达10mg/kg/日,无致畸作用。但母鼠在器官形成期或妊娠后期和泌乳期给予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时,可见大鼠胎儿的重量下降,胎儿生存率降低,胎儿发育延迟兔子的胎儿毒性(吸收胎、窝仔数减少、流产和体重减少)与母体在剂量为5mg/kg/日和10mg/kg/日时产生的毒性有关。小鼠给予2、200和600mg/kg/日,大鼠和兔子分别在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1.6.9倍(以60kg体重病人,剂量为320mg/kg/日计算)时,未观察到不良反应。 致癌性:小鼠和大鼠连续2年给予本品160和200mg/kg/日,分别为人最大推荐剂量(以60kg体重病人,剂量为320mg/kg/日计算)的2.6和6倍时,无致癌作用。

缬沙坦口服后被迅速吸收,给药后2-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缬沙坦胶囊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平均为25%(10%-35%)。进餐时服药可使缬沙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减少40%,血药浓度峰值(Cmax)减少50%。在临床用药剂量范围内,缬沙坦的AUC和Cmax随给药剂量增加呈线性增加。在重复给药后,血浆缬沙坦无明显蓄积。缬沙坦静脉注射后的稳态分布容积为17升,说明该药没有 广泛分布进入组织。缬沙坦与血清蛋白(主要是白蛋白)的结合率很高(95%)。缬沙坦主要经粪便(给药剂量的70%)和尿液(给药剂量的30%)排泄,大部分为原型药物,20%为代谢产物,主要代谢产物为valeryl 4-hydroxy valsartan,占给药量的9%。缬沙坦的血浆清除速度约为2升/小时,肾清除率为0.62L/小时。缬沙坦以多指数衰变动力学代谢,t1/2a<1小时,t1/2β约9小时。特殊临床情况下的药代动力学1.老年人:与青年人相比,老年患者(>65岁)缬沙坦的AUC增加70%,t1/2延长35%,但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2.性别:性别对缬沙坦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缬沙坦仅有30%从肾排泄,肾功能与缬沙坦组织浓度间无明确相关性。因此,轻-中度肾功能不全 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对严重肾衰,见禁忌)。尚未在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进行研究,缬沙坦不能经透析清除,故在严重肾脏疾病的患者需注意用药剂量。 4.肝功能不全患者:大约70%的缬沙坦以原型经胆汁排泄,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此,缬沙坦全身组织浓度与肝功能不全无关。对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必调整剂量。胆汁性肝硬变或胆道梗阻患者,缴沙坦的AUC增加约1倍(见注意事项)。

胶囊剂

80mg

铝塑包装。7粒/板x1板/盒; 7粒/板x2板/盒; 7粒/板x4板/盒。

遮光,密封,30℃以下保存

22.00元起

36个月

C09CA03

国药准字H20030777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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