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药业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说明书
奈替米星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 {由埃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沙雷菌属和枸橼酸菌属细菌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所引起的包括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这些感染性疾病包括: (1)复杂性泌尿道感染; (2)败血症; (3)皮肤软组织感染; (4)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内脓肿; (5)下呼吸道感染。
本品可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滴注。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剂量一致,本品可加到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200ml中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为1.5~2.0小时。 为了正确计算剂量,应在给药前获知病人的体重,对于肥胖病人的剂量应按标准体重计算。肾功能状况可根据血清肌酐浓度的测定而估计,或根据内在的肌酐清除率而计算。另外,治病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对于体表过度烧伤的病人,由于药动参数的改变,其血清药物浓度可能下降,通过测定血清药物浓度来指导用药剂量显得更重要。 疗程: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缩短治疗时间。通常的疗程为7~14天,在有并发感染时,可能需要更长治疗时间。虽然延长治疗时间,奈替米星的耐受性好,但长时间给药,应检测肾功能、听力和前庭功能, 如果临床有异常指征,应适当调整剂量。 在应用过程中, 应通过测定血清药物浓度的峰谷值, 以确保在所给剂量下的有效且安全。当测定方法可行时,峰浓度范围4~12mg/ml,不能超过16mg/ml。个体间,由于肾功能状态 (正常或异常) 的差别,其药物浓度会变,峰浓度应控制在6~12 mg/ml,谷浓度应在0.5~2mg/ml较好。对于特别病人的血清药物浓度的有效性,应考虑致病菌的敏感性、感染的严重程度和病人的机体免疫防卫系统的功能。推荐剂量并非一成不变 ,仅作为首次治疗或治疗期间不能测定血药浓度选择剂量的一个指导。 1.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的剂量:成人复杂尿路感染,1.5~2.0mg/kg/次,每12小时一次;全身严重感染 1.3~2.2mg/kg/次,每8小时一次;或2.0~3.25mg/kg/次,每12小时一次。 对于婴儿(出生6周以上)至12岁的儿童:每日用药总量为5.5~8.0 mg/ kg。可以每8小时1次, 每次用量为1.8~2.7 mg/ kg; 也可以每12小时1次,每次用量2.7~4.0 mg/ kg。 2. 肾功能损伤患者的剂量 对肾功能损伤患者,其剂量必须个体化,以保证有效治疗浓度。调整剂量的方法有几种,但最准确的方法是基于血药 浓度进行调整 。如果血药浓度不能获得,而患者的肾功能又稳定,测其肌酐清除率是最可靠的。对于肾功能有不同程度损伤的患者, 可根据肌酐清除率用下式计算调整剂量: 患者用药剂量=正常人所推荐剂量×患者的肌酐清除率/正常人的肌酐清除率。 调整的一日总量可一日一次给药 ( 即24小时用药一次 ),也可一日2~3次给药(即每8小时或12小时用药1次)。一般而言,单次剂量不能超过3.25mg/kg。对于正在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肾功能不全患者,经透析所除去的药量与所用的仪器设备和方法有关。透析期间,推荐成人按 2.0mg/kg 补充奈替米星,直至血药浓度达所需浓度。
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 1.肾毒性:奈替米星引起的肾脏不良反应为1000人中有7例,可表现为血清肌酐值上升,并可能伴随尿量减少;尿中出现肾小管管型细胞或蛋白质;血尿素氮值上升或者是肌酐清除率下降 。这些不良反应在老年人,有肾脏损害病史的病人 ,接受长时期或者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治疗的病人身上发生更加频繁。虽然,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后可能会发生永久性的肾损害,我们观察到的由奈替米星引起的肾损害通常是轻度 、可逆的,并且是在治疗结束后 ,在药物排泄时发生的。 2.神经毒性:有关于对听觉神经和第八对颅神经的前庭分支有不良反应的报道 。 与奈替米星相关的听力改变在每1000人中约发生4例。与奈替米星相关的主观听力丧失大约每250人中发生1例。与奈替米星相关的前庭异常在每150人中发生1例。 那些可能使用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关的耳毒性发生率风险增加的因素包括:肾损害(特别是严重到需要透析的病人),药物过量,脱水,给药时合用利尿酸和呋喃苯胺酸或先前已经用过其他耳毒性药物。也报道有外周神经病变或脑病,包括麻木,皮肤麻刺感,肌肉刺痛,惊厥和毒性样肌无力综合征发生 。 症状包括头晕、眩晕、耳鸣、眼球震颤和听力丧失。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的耳毒性通常是不可逆的。耳蜗损害,通常只是在高频音波下听觉测试结果发生微小的改变,并不会发生主观听力丧失。前庭功能障碍通常引起眼球震颤、眩晕、恶心、呕吐或急性美尼尔综合征。 那些有正常肾功能且在给奈替米星注射液时没有超过推荐剂量或长于推荐时间的病人发生毒性作用的风险较低。一些曾经接受过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时发生毒性神经反应的病人现在进行奈替米星治疗时没有进一步发生毒性反应。 3.在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后,会发生由神经肌肉阻滞后引起的急性肌肉麻痹和呼吸暂停。 4.其他在给奈替米星注射剂时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 (1)血清氨基转移酶(SGOT和SGPT)、碱性磷脂酸酶、胆红素值上升,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5例; (2)皮疹或瘙痒,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4~5例;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4例; (3)血小板增多, 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2例; (4)凝血时间延长,发生率约为每 1000人中1例; (5)发热 ,发生率约为每1000人中1例; (6)发生率为每 1000人中少于 1 例不良反应且与奈替米星相关的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血病样的反应,循环中有未成熟的白细胞、高血钾、呕吐、腹泻、心悸、低血压、头痛、定向力障碍, 视力模糊或感觉异常。 (7)奈替米星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的局部耐受性非常好, 但每1000人中约有4例出现严重的疼痛, 有相似数目的病人出现硬块或血肿。
对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过敏或者严重反应者禁用。
1. 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 16mg/m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 ( 见【用法用量】) 。 3.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天,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4.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治疗中本品非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5.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静滴。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如果发生过量或毒性反应,可用血液透析将其从血液中清除,特别重要的是肾功能受损或将受损的情况下。没有专门的利用腹腔透析来清除药物的信息,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已知可用这种疗法,但其速率低于血液透析。
氨基糖苷类药物可进入胎盘和乳汁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应用此类药物应被告之对胎儿或婴儿有潜在的损伤,为安全起见,应避免使用。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药理
奈替米星为一半合成的氨基糖苷类广谱抗生素 。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敏感微生物的正常蛋白合成而起作用。
本品具有广泛的抗微生物作用,主要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属和少数革兰氏阳性菌,包括枸橼酸菌属、肠杆菌属、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摩根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葡萄球菌属(耐青霉素和甲氧西林菌)。本品体外对某些分离的不动杆菌、奈瑟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假单胞菌属、沙雷菌属也有活性。
多数链球菌和厌氧微生物如拟杆菌属和梭菌属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
2.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生殖毒性试验表明,本品对动物生育力无明显影响,但是妊娠妇女给予本品,可损伤胎儿。
致癌性:大鼠和小鼠的终生致癌试 验结果表明,未发现与药物相关的肿瘤发生。
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国药准字H20034177
OTC(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