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普罗宁肠溶胶囊说明书

硫普罗宁肠溶胶囊说明书

Tiopronin Enteric-coated Capsules

硫普罗宁

化学名称:N-(2-巯基丙酰基)-甘氨酸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20

本品为肠溶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颗粒。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成人口服:1次0.1~0.2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2.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计数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 3.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即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4.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5.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6.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7.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8.长期、大量应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 9.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出现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者。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 2.以下患者慎用: (1)老年患者。 (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 (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当用药过量时,短时间内可引起血压下降,呼吸加快,此时应立即停药,同时应监测生命体征并予以支持对症处理。

儿童禁用。老年人慎用。妊娠期妇女禁用本药。本药可通过乳汁分泌,有使乳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C级:

本药不应与具有氧化作用的药物合用。

硫普罗宁是一种与青霉胺性质相似的含巯基药物,具有保护肝脏组织及细胞的作用。动物试验显示,硫普罗宁能够通过提供巯基,防止四氯化碳、乙硫氨酸、对乙酰氨基酚等造成的肝脏损害,并对慢性肝损伤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 硫普罗宁可以使肝细胞线粒体中ATP酶的活性降低,从而保护肝线粒体结构,改善肝功能。此外,硫普罗宁还可以通过巯基与自由基的可逆结合,清除自由基。

硫普罗宁口服后在肠道易吸收,生物利用度为85%~90%,单剂给药500mg后,其Tmax为5h,Cmax为3.6μg/ml, AUC0-24h为29(μg·h/ml)。本品在体内呈二室分布,t1/2α为2.4h,t1/2β为18.7h,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49%。本品在肝脏代谢,大部分代谢为无活性代谢产物并由尿排出,服药后4h约排出48%,72h可排出78%。

胶囊剂

0.1g

铝塑包装。0.1g:12粒/板/盒,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0.2g:12粒/板/盒,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24个月。

R05CB1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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