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诺欣说明书
Cefuro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头孢呋辛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 化学名称:(6R ,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 辛-2-烯-2-甲酸钠盐。 分子式:C16H15N4NaO8S 分子量:446.37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克雷伯氏杆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大肠埃希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尿路感染;3.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化脓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4.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血流感染;5.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脑膜炎奈瑟菌和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脑膜炎;6.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单纯性和播散性感染;7.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骨、关节感染;8.亦可用于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肌内注射:0.25 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 1 ml 注射用水或 0.75 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 3 ml 注射用水用,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混悬液。2.静脉注射:0.25 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 2 ml 注射用水或 0.75 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 6 ml 注射用水用,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3.静脉滴注:可将 1.5 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 50 ml 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 0.75 g,一日 3 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 1.5 g,一日 3 次,静脉滴注 20~30 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 30~100 mg/kg,分 3~4 次给药。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道,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 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 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 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和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4.如溶液发生浑浊或有沉淀不能使用。5.不同浓度的溶液可呈微黄色至琥珀色,本品粉末、混悬液和溶液在不同的存放条件下颜色可变深,但不影响其效价。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本品可致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呈假阴性,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法试验测定血糖浓度;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过量使用会刺激大脑发生惊厥。血液透析法或腹膜透析法可降低本品的血清浓度。
孕妇应慎用。本品能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有报道新生儿对头孢菌素有蓄积作用,三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因而,不推荐使用。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人肾功能减退,应调整剂量。
B级: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 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噁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庚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品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 B 族和维生素 C、水解蛋白。2.本品不能以碳酸氢钠溶液溶解。3.本品不可与其他抗菌药物在同一注射容器中给药。4.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可引起肾毒性。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86904655000807,86904655000678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抗菌活性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或略差,但对葡萄球菌和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相当稳定。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和李斯特菌属耐药,其他阳性球菌(包括厌氧球菌)对本品均敏感。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唑林为差,1~2 mg/L 可分别抑制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全部金黄色葡萄球菌。对流感嗜血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可对本品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枸橼酸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的敏感性差,沙雷菌属大多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弯曲杆菌和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壁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转肽酶酰化,抑制细菌中隔和细胞壁的合成,影响细胞壁粘肽成分的交叉连结,使细胞分裂和生长受到抑制,细菌形态变长,最后溶解和死亡。
遗传毒性:虽然未进行动物的终身研究以评价本品致癌的潜在性,但是在微核试验和细菌试验中,未发现本品有致突变作用。 生殖毒性: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1000mg/kg/天,对动物生育力无明显影响;小鼠和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32000mg/kg/天,未见对胎儿发育的损害。但是动物与人的相关性尚无临床研究的支持。
静脉注射本品 1 g 后的血药峰浓度(Cmax)为 144 mg/L;肝内肌内注射 0.75 g 后的血药峰浓度(Cmax)为 27 mg/L,于给药后 45 分钟达到;静脉注射和肌内注射相同剂量后的曲线下面积(AUC)相似。本品在各种体液、组织液中分布良好,能进入炎性脑脊液,细菌性脑膜炎患者每 8 小时静脉滴注 3 g 或 65~75 mg/kg,脑脊液中浓度可达 0.1~22.8 mg/L。每 8 小时肌内注射 0.75 g 后痰液中的药物浓度为 0.1~7.8 mg/L;注射后 2.5 小时胆汁中药物浓度为 1.5~15 mg/L。肌内注射 0.75 g 或静脉注射 1.5 g 后骨组织中药物浓度可分别达 2.4 mg/L 和 19.4 mg/L。皮肤水泡液的药物浓度与血药浓度接近。孕妇肌注后的羊水药物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本品亦能分布至腮腺液、房水和乳汁;血清蛋白结合率为 31%~41%。本品大部分于给药后 24 小时内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排泄,尿药浓度甚高。本品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 1.2 小时,新生儿和肾功能减退者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同时合用丙磺舒亦可延长。血液透析可降低本品血药浓度。
注射剂
1.5g,0.75g
玻璃瓶装,0.25 g × 10 瓶/盒、0.5 g × 10 瓶/盒、0.75 g × 10 瓶/盒、1.0 g × 10 瓶/盒、1.5 g × 10 瓶/盒、2.0 g × 10 瓶/盒、2.25 g × 10 瓶/盒、0.75 g × 1 瓶/盒、1.5 g × 1 瓶/盒
遮光、密封,在冷处保存(2~10 ℃ )。
20.00元起
24个月。
J01DC02
国药准字H20010793,国药准字H2001079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