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拉说明书
Aminolevulinic Acid Hydrochloride for Topical Powder
盐酸氨酮戊酸
盐酸氨酮戊酸。
化学名称为:5-氨基-4-酮戊酸盐酸盐
分子式:C5H9NO3·HCl
分子量:167.59
化学结构式: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外用配合光照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单个疣体直径最好不超过0.5cm。
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注射用水0.5ml;354mg/瓶加入1.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 清洁患处并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然后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 治疗后1周复査,若皮损未消退可再次治疗,在3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尚无患者治疗3个月启继续随访的试验资料,故3个月后复发率和进一步治疗方案是未知的。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病灶及邻近组织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和(或)烧灼痛、红斑、红肿、糜烂、出血、溃疡、色素沉着等。照光过程中及以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病灶发生于尿道的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尿痛。这些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偶有瘢痕形成。未见治疗相关的全身不良反应。
本品加氨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 4 小时内使用。
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 40 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尚无有关本品溶液使用过量的报道。如本品被意外口服,则需要监测和支持治疗。建议患者避免在40小时内暴露于强光源下。超过推荐剂量的使用后果未知。
没有进行盐酸氨酮戊酸对动物的生殖功能的研究。本品是否会引起对孕妇的致命危害或影响生育功能未知。只有在确定必须的情况下才能对孕妇使用本品。本品治疗期间盐酸氨酮戊酸或其代谢产物在母乳中的含量未测。鉴于许多药物是经乳汁排泄的,对哺乳期妇女需谨慎使用本品。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的正式研究,并且在任何临床试验中没有特异性的药物相互作用被提及。但与一些已知的光敏性药物诸如灰黄霉素、噻嗪类利尿剂、磺脲、吩噻嗪、磺胺药物和四环素伴随使用可能会增加本品光动力治疗患处局部的光敏反应。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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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酮戊酸(ALA)的代谢是人体内亚铁血红素合成的生化途径的第一步。ALA 自身不是光敏剂,而是光敏剂原卟啉 IX(PpIX)的代谢前体。ALA 的合成通常是由细胞内亚铁血红素水平通过 ALA 合成酶反馈抑制调控。外源性的 ALA 避开这种调节,导致 PpIX 的累积。皮肤应用盐酸氨酮戊酸后因 ALA 转化为 PpIX 并累积而产生光敏性。
当暴露在一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下,累积的 PpIX 就会产生光动力效应,一种光和氧依赖性的细胞毒作用:
PpIX 吸收光后处于激发态,其随后与氧分子发生电子传递而产生高度活性的单线态氧和自由基。应用 ALA 后病灶的光敏性与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是 ALA 光动力治疗的基础。毒理研究遗传毒性: 在Ames试验,光照Ames诱变试验,L5178YTK+/- 鼠淋巴瘤快速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等不同的致突变系列试验中,未发现ALA有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 在小鼠交配前和交配、妊娠过程中连续腹腔注射ALA100mg/kg,未发现对小鼠的受孕和生殖能力有影响。 尚无动物的致癌性研究资料。
在国内完成的一-项随机、开放、CO2 激光治疗平行对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中,5中心共453例尖锐湿疣患者,按3:1的比例随机分配进入外用盐酸氨酮戊酸散光动力治疗组(试验组,外用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加632.8nm 的氮氖激光照射,激光能量100~150J/cm2, 光斑应能覆盖整个疣体.)或CO2激光治疗组(对照组)。入选患者年龄18-65岁,疣体数目不超过3个,单个疣体最大直径不超过0.5cm;相邻疣体之间的距离应至少在0.3cm以上,疣体分布于外生殖器或尿道口。疗程最多3周。末次治疗后第1周进行疗效评价;第4、8和12周观察复发率。治疗前及末次治疗后一周进行实验室检查并观察不良反应。共442例患者完成了全部随访,试验组331例,对照组111例。在末次治疗后1周时疣体清除率试验组为98.42%, 对照组为100%; 男性尿道口的疣体清除率试验组为99.43%, 对照组为100%;非尿道口的疣体清除率试验组为97.88%,对照组为100%。试验组对照组相比,疣体清除率没有显著性差异。治疗后复发率试验组为10.77%, 对照组为33.33%;其中男性尿道口疣体复发率试验组为10.53%,对照组为36.36%;非尿道口疣体复发率试验组10.94%, 对照组为31.34%。 无论在男性尿道口还是非尿道口的疣体复发率在试验组都远低于对照组,而且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两组均未发生全身不良反应,均为治疗局部的不良反应。试验组和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7.67%和53.57% ,差异有显著性,p<0.01.其中试验组发生的不良反应有红斑1例次、红肿2例次、糜烂16例次、出血3例次、溃疡2例次、疼痛7例次、尿痛2例次、色素沉着4例次,均为轻到中度,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
本品为皮肤局部用药,剂量低,吸收少,治疗量的本品在机体组织和体液中的浓度无法测出,因此对其药动学特征了解甚少。ALA静脉或口服给药后,主要以原形从尿中排泄,大部分ALA 6小时内从体内排泄,原卟啉K 24小时内即可从体内淸除。
散剂(外用)
118mg
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118mg/瓶。
遮光、密封、阴凉(不超过20℃)处储存
750.00元起
24个月
L01XD04 - 氨基乙酰丙酸
国药准字H200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