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建宁说明书
Sulfasaiazine Colonosoluble Capsules
柳氮磺吡啶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化学名称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化学名称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分子式:C18H14N4O5S 分子量:398.39
本品为结肠溶胶囊,内容物为暗黄色至棕黄色颗粒或粉末。
用于轻、中度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及重度溃疡性结肠炎的辅助治疗,特别适用于用柳氮磺吡啶素片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的患者。
成人:每天3~4g(12~16粒),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粒)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16粒),应警惕毒性增加。严重发作:每次1~2g(4~8粒),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粒),每天3~4次。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粒)。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每天20~3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急性溃疡性结肠炎用药后一些临床症状如发烧、体重改变、腹泻及便血与乙状结肠镜检查、活组织检查一样具临床意义,临床症状如腹泻等消失时仍需继续用药,只有当内镜检查确定好转后剂量才可降至维持量,若腹泻复发,则应加大剂量至停药前的剂量。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事件:1.免疫系统损害:药物超敏综合征(DIHS)/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2.心血管系统损害:嗜酸性粒细胞性心肌炎、心悸;3.呼吸系统损害: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呼吸困难;4.血液系统损害:粒细胞缺乏、巨幼细胞贫血、血小板减少;5.骨骼肌肉损害:横纹肌溶解、关节痛、肌痛; 6.全身性损害:高热、乏力、局部/全身性水肿;7.神经系统损害:无菌性脑膜炎、头晕;8.泌尿系统损害:肾病综合征、结晶尿;9.精神系统损害:精神障碍、嗜睡、幻觉;10.听觉、前庭和特殊感觉功能损害:耳鸣;11.视觉损害:视觉异常。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有水杨酸盐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老年患者伴随风湿性关节炎时柳氮磺吡啶、磺胺吡啶及它们的代谢物的t1/2均有所延长,这种变化在临床上的影响尚不明确,用药时要注意。
1.建议在使用柳氮磺吡啶前以及开始治疗后对血细胞计数、肝肾功能等进行评估和监测。2.在柳氮磺吡啶治疗期间如出现喉咙痛、发烧、全身不适、面色苍白、紫瘢、黄疸或意外的非特异性疾病时应立即就医,这可能表示骨髓抑制、溶血或肝毒性的发生。3.目前已观察到暴露于柳氮磺吡啶或其代谢物美沙拉嗪的患者中,尿液异丙肾上腺素的液相色谱测量受到干扰,出现假阳性的检测结果。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会干扰紫外线的吸收,尤其在340nm处;也会干扰在340nm波长附近采用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测量紫外吸收的实验室测定结果,常见的例子有尿素氮、氨气、乳酸盐脱氢酶(LDH)、羟丁酸脱氢酶(α-HBDH)、葡萄糖的测定。在采用柳氮磺吡啶高剂量治疗的患者中,甚至丙氨酸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肌酸激酶(CK-MB)、谷氨酸脱氢酶(GLDH)或者甲状腺素的测量都可能受到干扰,因此应对上述检测使用的检测方法与测试实验室进行协商。对于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患者,需结合临床表现谨慎解释上述实验室测定结果。
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m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B级: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加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质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反应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 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的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与疗效。 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 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内分解,作用降低。
广东强基药业有限公司
86900247000019
SASP是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以偶氮键相结合的产物,口服到达结肠后,被肠微生物的偶氮还原酶裂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为SASP的主要活性成份,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起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能抑制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SASP通过抗菌、抗炎和免疫抑制等作用也能发挥抗风湿性关节炎等效应。 1.抗菌作用: SASP可抑制肠道菌群,而肠道细菌感染可能与脊柱关节病的发病有关,尽管大多数该病患者临床上没有肠炎表现,但肠镜下可见肠道粘膜炎症表现,并且随病程进展而变化,研究发现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中67%肠道有多量Clostidum Perfringens菌丝或有过量a -毒素产物,关节炎缓解时,往往肠道炎症也消失,而关节病变活动时往往肠道炎症持续存在。脊柱关节病亚临床型肠道炎症的发现为使用SASP治疗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2.抗炎作用: SASP通过促进炎症部位腺苷释放而发挥抗炎作用。 3.免疫抑制作用: SASP对多种炎症细胞有抑制作用,可明显抑制中性粒细胞的趋化作用和中性粒细胞的髓过氧化酶活性,减少氧自由基生成,加速中性粒细胞的凋亡。
1.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800(4800mg/m2)mg/kg/day,出现与人类一样的精子减少及不育的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恢复。6倍于人用量的大鼠及兔子试验,结果表明对雌性生殖力和胎儿无损害。对孕妇的影响仍无足够研究资料。由于动物试验不能完全等同于人类反应,孕妇用药需谨慎。 2.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PRT基因试验中柳氮磺吡啶(SSZ)均无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交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类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3.致癌性:用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做为期两年的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是84(496mg/m2)mg/kg/day、168(991mg/m2mg/kg/day、337.5(1991mg/m2)mg/kg/day,雄性大鼠尿道膀胱通透细胞乳头瘤发生率显著升高,雌性大鼠给药组337.5mg/kg/day有2例(4%)肾脏出现通透细胞乳头瘤。尿道膀胱癌、肾癌出现率的增加与肾结石、通透上皮细胞增生相关。小鼠给药量分别为675(2025mg/m2)mg/kg/day、1350mg/kg/day、2700mg/kg/day,雌、雄小鼠肝细胞瘤、癌的发生率较对照组有显著提高。
口服柳氮磺吡啶后,小部分在胃肠道吸收,通过胆汁可重新进入肠道(肠-肝循环)。大部分未被吸收的本品被回肠末段和结肠的细菌分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残留部分自粪便排出。5-氨基水杨酸几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粪便排出,但前者的N-乙酰衍生物可见于尿内。磺胺吡啶可被吸收并排泄,尿中可测知其乙酰化代谢产物。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物的浓度(20~40μ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μg/ml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磺胺吡啶及其代谢物也可出现于母乳中。
胶囊剂
0.25g
每瓶24粒。
密封。
28.70元左右
30个月。
国药准字H2005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