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片说明书
Cefuroxime Axetil Tablets
头孢呋辛酯
头孢呋辛酯,本品中头孢呋辛(Cefuroxime)以头孢呋辛酯(Cefuroxime Axetil)的形式存在。 化学名称: (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分子式:C20H22N4O10S 分子量:510.48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 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尿道炎。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 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口服成人: 对轻度、中度下呼吸道感染(或一般感染),0.25g/次,每日2次。 严重呼吸道感染,0.5g/次,每日2次。 单纯性尿道感染,0.125g/次,每日2次。 单纯性淋病,1g/次,每日2次。 肾盂肾炎,推荐剂量为0.25g/次,每日2次。 儿童: 一般每天0.125g至0.25g,每天2次,两岁以上患有中耳炎的儿童0.25g/次每日2次(每天不可超过0.5g)。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 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 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过量服用头孢菌素类药物会引起大脑的刺激而产生惊厥。
动物试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宜服用头孢呋辛酯混悬液。老年(平均年龄84岁)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至约3.5小时,因此应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B级:B级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值(AUC值)增加约50%。 4.本品与抗酸药合用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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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口服经胃肠道吸收后,在酯酶作用下迅速水解为头孢呋辛而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相似或略差,但对葡萄球菌和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b内酰胺酶显得相当稳定。除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和李斯特菌属外,其他阳性球菌(包括厌氧球菌)对本品均敏感。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唑啉差,1~2mg/L的本品可分别抑制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全部金黄色葡萄球菌。对流感嗜血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对本品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枸橼酸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的敏感性差,沙雷菌属多数耐药,铜绿假单胞菌、弯曲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头孢呋辛酯化后增加了分子的脂溶性,可供口服,服药后从胃肠道吸收,并迅速在肠粘膜和血液内水解而释放头孢呋辛进入血液循环,大约2~3小时后血药浓度达峰值,最低抑菌浓度持续8小时以上,本品空腹给药时生物利用度为36%,餐后服用可增加吸收,生物利用度达52%。血清半衰期为1.2~1.6小时,24小时内给药量的32%~48%由尿排泄。
片剂
0.25克
铝箔包装,每小盒6片。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12元
24个月。
国药准字H201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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