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说明书
西索米星
本品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 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 肾功能正常者 成人 轻度感染:一日0.1g;重度感染:一日0.15g。均分2~3次给药。 小儿 按体重一日2~3 mg/kg,分2~3次给药。 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 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1. 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 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 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 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 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 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1.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在羊水中达到一定浓度,可能对胎儿的第8对脑神经造成损害,故孕妇禁用。
2. 哺乳期妇女慎用,应用本品期间暂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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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