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亚 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
Paclitaxel Injection
紫杉醇
本品活性成份为紫杉醇。 化学名称: (2S,5R,7S,10R,13S)-10,20-双(乙酰氧基)-2-苯甲酰氧基-1,7-二羟基-9-氧代-5,20-环氧紫杉烷-11-烯-13-基(3S)-3-苯甲酰氨基-3-苯基-D-乳酸酯。 分子式:C47H51NO14 分子量:853.91 辅料:纯化聚氧乙烯基蓖麻油35、无水乙醇(注射用)。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粘稠液体。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的治疗。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3~4周重复。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I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疲乏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30%有心电图异常改变。 5.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6.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7.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 8.脱发:发生率为80%。 9.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怀孕和哺乳妇女。
1.为预防有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紫杉醇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 2.配制紫杉醇时必须加以注意,宜带手套操作。倘若皮肤接触本品,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皮肤,一旦接触粘膜应用水彻底清洗。 3.静脉注射时一旦药液漏至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入,局部冷敷和以1%普鲁卡因局封等相应措施。 4.本品滴注开始1小时内,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一次,注意过敏反应。 5.滴注紫杉醇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器,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器的微孔膜应小于0.22微米。 6.紫杉醇浓缩注射液在静脉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可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最后稀释浓度为0.3~1.2mg/ml。 7.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化疗医师指导下使用,患者必须住院,注射本品前须备有抗过敏反应的药物及相应的抢救器械。
尚无相应的解毒药。用药过量最主要的、可预测的并发症包括骨髓抑制、外周神经毒性及黏膜炎。
紫杉醇在动物实验中证实影响胚胎生长,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治疗期不宜怀孕。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哺乳妇女禁用。
D级:
1.由于奎奴普丁/达福普汀是细胞色素P450-3A4酶抑制剂,同时给药可增加本药血药浓度。 2.与特拉珠玛合用,特拉珠玛的血清谷浓度水平增加约1.5倍。临床试验证明二者合用效果较好。 3.顺铂可使本药的清除率降低约1/3,若使用顺铂后再给本药,可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4.与阿霉素合用,研究表明,先给本药24小时持续滴注,再给阿霉素48小时持续滴注,可明显降低阿霉素的清除率,加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口腔炎。 5.使用本药后立即给予表阿霉素,可加重本药毒性。 6.酮康唑可抑制本药的代谢。 7.磷苯妥英、苯妥英可通过诱导细胞色素P450而降低本药作用。 8.使用本药时接种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可增加活疫苗感染的风险。国外资料建议使用本药时禁止接种活疫苗。处于缓解期的白血病人,化疗结束后间隔至少三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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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
尚不明确。
静脉给予紫杉醇,药一时曲线呈二室模型。本品蛋白结合率89%~98%。紫杉醇主要在肝脏代谢,随胆汁进入肠道,经粪便排出体外(>90%)。经肾清除只占总清除的1%~8%。紫杉醇在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体内代谢尚不明确。
注射剂
5ml:30mg
玻璃瓶装,每盒1瓶。
遮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24个月
L01CD01
国药准字H20113538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