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普乐说明书
Ciprofloxacin Lact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环丙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丙沙星 辅料:乳酸、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当静脉给药对患者更为有利时,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患者中由特定微生物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特定建议请参见【用法用量】。 成人患者: 泌尿道感染:大肠杆菌(包括继发菌血症)、肺炎克雷白氏菌肺炎亚种、阴沟肠杆菌、粘质沙雷氏菌、奇异变形杆菌、雷极氏普鲁菲登氏菌、摩氏摩根菌、迪沃斯枸橼酸杆菌、弗罗因德枸橼酸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腐生性葡萄球菌或粪肠球菌所引起的感染,如肾脏、输尿管、膀胱和尿道的感染等。 下呼吸道感染: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亚型、阴沟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或青霉素敏感的肺炎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如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等;以及粘膜炎莫拉菌所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注意:尽管临床研究证实有效,但环丙沙星不能作为疑似或确诊肺炎链球菌继发肺炎的首选药物。 医院获得性肺炎: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所致。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亚型、阴沟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斯氏普罗威登斯菌、摩氏摩根菌、弗罗因德枸橼酸杆菌、绿铜假单胞菌、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的表皮葡萄球菌或化脓性链球菌所引起的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脓疱、疥、痈、丹毒、蜂窝织炎、皮下脓肿、溃疡和烧伤的感染、直肠表浅感染和脓肿等。 骨和关节感染:阴沟肠杆菌、粘质沙雷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骨和关节感染。 复杂性腹腔内感染(通常与甲硝唑联合使用):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或脆弱拟杆菌所引起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 急性鼻窦炎:流感嗜血杆菌、青霉素敏感的肺炎链球菌或粘膜炎莫拉菌所引起的急性鼻窦炎。 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大肠埃希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粒细胞缺乏症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性治疗:与哌拉西林钠联合使用(参见【临床试验】)。 成人与儿童患者: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降低暴露雾化炭疽芽孢杆菌后的发病率或减轻疾病进展。机体中环丙沙星血清浓度可作为替代终点,以合理预测临床益处,并作为批准该适应症的初始依据。在 2001 年 10 月的炭疽生物恐怖袭击中获得环丙沙星对炭疽的暴露后预防的支持性临床信息(也可参见【吸入性炭疽一附加信息】)。 若疑似厌氧菌感染,则必须给予适当的治疗。 治疗前,须进行适当的培养和药敏试验,以使分离和鉴定感染微生物,并确定其对环丙沙星的敏感性。可在获得研究结果前开始本品治疗;一旦获得结果,需继续给予适当治疗。 与其它药物类似,铜绿假单胞菌的部分菌株在环丙抄星治疗期间可能迅速产生耐药。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培养和药敏试验不仅可提供抗生素临床疗效,同时还可提供可能的细菌耐药信息。 为减少耐药菌发展并维持本品及其它抗生素的疗效,本品仅用于确诊或高度怀疑敏感菌所致感染的防治。一旦获得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则需考虑转换或调整抗生素治疗方案。若未获得上述数据,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药敏数据经验性选择适当抗菌药治疗。
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日0.1~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4g,一天2~3次。 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 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肠道感染:5~7日; 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伤寒:10~14日。 肾功能受损患者: 环丙沙星主要通过肾脏清除,药物同时还可通过肝脏中的胆道系统以及肠道代谢部分清除。在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上述备选清除途径可以代偿肾脏排泄减少。然而,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建议调整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推荐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30,参考常规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5-29,剂量0.2-04g每18-24h 如果仅了解患者血清肌酐浓度,可通过如下公式估算肌酐清除率: 男性:肌酐清除率(mL/min) = 体重(kg) × (140-年龄)/72 × 血清肌酐(mg/dL) 女性:0.85 × 男性的计算值。 血清肌酐水平必须能代表肾功能稳态。 在肾功能改变患者或肾功能受损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建议进行密切监测。 剂量和给药方法一儿童 需根据推荐剂量给予本品。 感染吸入性炭疽后,静脉滴注10mg/kg,每次最大剂量0.4g,每十二小时一次,共60天。 感染吸入性炭疽后,口服15mg/kg,每次最大剂量0.5g,每十二小时一次,共60天。 ‘疑似或确诊暴露炭疽芽孢杆菌孢子后必须尽快开始药物治疗。根据替代终点,即 环丙沙星在人类中的血清浓度确定该适应症,合理预测临床获益。环丙沙星在不同 人群中的血清浓度讨论可参见[吸入性炭疽-附加信息]。 配伍禁忌 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乳酸林格氏液,5% 和 10% 葡萄糖溶液,10% 果糖溶液,和含 0.225% 或 0.45%NaCl 的 5% 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因为微生物学及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马上使用。 如果不能确定与其他溶液或药物是否相容,环丙沙星注射液必须单独静点。配伍禁忌的可见指征为沉淀,浑浊和变色。 与理化特性 pH 值不稳定的溶液和药物,如青霉素、肝素溶液等为配伍禁忌,尤其是与碱性溶液混合使用时(环丙沙星注射液的 pH 值为 3.9~4.5)。 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 因为该溶液对光敏感,装有注射液的玻璃瓶应在使用前再取出包装盒,日光下其效力可保证 3 天。
成人患者中不良反应:口服和肠外应用环丙沙星的临床研究中,49,038名患者接受多疗程药物治疗。大多数不良事件仅为轻度或中度,且停药后迅速减轻,无需治疗。1.8%的接受静脉治疗的患者因不良事件停药。 在所有制剂、所有剂量、所有疗程和所有适应症相关的环丙沙星临床研究中,最常见药物相关不良事件为恶心(2.5%)、腹泻(1.6%)、肝功能检查异常(1.3%)、呕吐(1.0%)和皮疹(1.0%)。 在临床研究中,无论是否与药物相关,超过1%的接受静脉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出现下列不良事件:恶心、腹泻、中枢神经系统障碍、静脉输注部位局部反应、肝功能检查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头痛、不安和皮疹。其中大部分不良事件仅为轻度或中度,且停药后迅速减轻,无需治疗。如果输注时间为30分钟或更短,静脉输注部位局部反应更为常见。主要表现为局部皮肤反应,完成静脉滴注后可迅速好转。除非不良反应复发或加重,否则仍可进行后续的静脉滴注。 不考虑与药物相关性或给药途径,在接受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为1%或更低的其它重要不良事件如下: 全身:腹痛/不适、足痛、疼痛、四肢疼痛。 心血管:心血管性虚脱、心肺功能停止、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脑血栓形成、晕厥、心脏杂音、高血压、低血压、心绞痛、房扑、心室异位、(血栓性)静脉炎、血管扩张、偏头痛。 中枢神经系统:癫痫发作、偏执狂、中毒性精神病、抑郁症、言语障碍、恐怖症、人格解体、躁狂反应、无应答、共济失调、意识错乱、幻觉、头晕、目眩、感觉异常、焦虑症、震颤、失眠、梦魇、无力、困倦、易怒、不适、昏睡、步态异常、癫痫大发作、厌食。 胃肠道系统:肠梗阻、黄疸、胃肠道出血、难辨梭菌相关腹泻、伪膜性结肠炎、胰腺炎、肝坏死、肠穿孔、消化不良、上腹痛、便秘、口腔溃疡、口腔念珠菌病、口干、厌食、吞咽困难、肠胃胀气、肝炎、口腔粘膜疼痛。 血液/淋巴系统:粒细胞缺乏症、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淋巴结病、瘀点。 代谢/营养:淀粉酶水平升高、脂肪酶水平升高。 肌肉骨骼:关节痛、颌痛、臂痛或背痛、关节僵直、颈痛和胸痛、疼痛、痛风骤发、重症肌无力。 肾脏/泌尿生殖系统:肾功能衰竭、间质性肾炎、肾炎、出血性膀胱炎、肾结石、尿频、酸中毒、尿道出血、多尿、尿潴留、男性乳房发育、念珠菌尿、阴道炎、乳房疼痛。还报道了结晶尿、管型尿、血尿和白蛋白尿。 呼吸系统:呼吸停止、肺栓塞、呼吸困难、喉或肺水肿、呼吸窘迫、胸腔积液、咯血、鼻衄、呃逆、支气管痉挛。 皮肤/超敏反应:变态反应、过敏性反应,包括危及生命的过敏性休克、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血管炎、血管性水肿、口唇、面部、颈部、结膜、手或下肢水肿、紫癜、发热、寒战、潮红、瘙痒、荨麻疹、皮肤念珠菌病、水泡、出汗增多、色素过度沉着、结节性红斑、血栓,性静脉炎、烧灼感、感觉异常、红斑、肿胀、光过敏/光毒性反应。 特殊感觉器官:视力减退、视物模糊、视觉紊乱(闪光、色觉改变、亮度过大、复视)、眼痛、嗅觉丧失、听觉丧失、耳鸣、眼球震颤、色幻视、味觉异常。 研究者认为有几例恶心、呕吐、震颤、易怒或心悸与血清茶碱水平升高相关,这可能是茶碱与环丙沙星的药物相互作用所致。 在比较环丙沙星(静脉与静脉/口服序贯治疗)与静脉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随机、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中,环丙沙星组与对照药物组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事件发生情况相当。 上市后不良事件: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的全球上市经验中,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由于这些不良事件来自暴露数量不确定的人群自发报告,因此通常无法可靠地估算其发生率或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相关。通常根据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决定是否将这些不良事件纳入产品说明书:不良事件严重性;报告频率,或与药物相关性强度。 兴奋、粒细胞缺乏症、白蛋白尿、嗅觉丧失、念珠菌尿、(血清)胆固醇水平升高、意识错乱、便秘、谵妄、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固定性皮疹、肠胃气胀、(血)葡萄糖水平升高、溶血性贫血、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病例)、肝坏死、感觉过敏、张力亢进、感觉减退、(体位性)低血压、黄疸、骨髓抑制(危及生命)、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念珠茵病(口腔、胃肠道、阴道)、肌痛、肌无力、重症肌无力加重、肌阵挛、眼球震颤、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症(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周围神经病、(血清)苯妥英水平改变、光过敏/光毒性反应、(血清)钾水平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或缩短、伪膜性结肠炎(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可能出现伪膜性结肠炎的症状)、(中毒性)精神病、肾结石、血清病样反应、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味觉丧失、肌腱炎、肌腱断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莱尔综合征)、(血清)甘油三酯水平升高、抽搐、阴道念珠菌病和血管炎。 在2001年10月的炭疽生物恐怖袭击后,接受环丙沙星进行炭疽暴露后预防的人群中也出现了不良事件报道。 实验室变化:不考虑是否与药物相关,静脉滴注环丙沙星治疗最常见的实验室参数变化如下: 肝脏: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LDH)和血清胆红素水平升高; 血液系统:嗜酸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水平和/或红细胞压积下降; 肾脏:血清肌酐、尿素氮(BUN)和尿酸水平升高; 其它:血清肌酸磷酸激酶、血清茶碱(在接受茶碱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其它不常见实验室变化为:白细胞计数下降、非典型淋巴细胞计数升高、幼稚白细胞、血清钙水平升高、血清γ-谷氨酰转肽酶(γ-GT)水平升高、BUN水平下降、尿酸水平下降、血清总蛋白水平下降、血清白蛋白水平下降、血清钾水平下降、血清钾水平升高、血清胆固醇水平升高。在环丙沙星治疗期间,其它罕见的实验室变化为:血清淀粉酶水平升高、血糖水平下降、全血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增多症、红细胞沉降率升高、血清苯妥英水平变化、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溶血性贫血和出血倾向。
禁用于对环丙沙星、任何喹诺酮类抗菌药或处方中成分过敏者。 禁用于儿童、青少年。因为目前没有在这些患者中用药安全性的检验,且根据动物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此药会导致未成熟器官、关节软骨损伤。 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禁止与替扎尼定联合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警告 肌腱病变和肌腱断裂:各年龄段患者中, 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可增加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该不良反应最常累及跟腱, 跟腱断裂需手术修补。此外, 亦有回旋肌腱群(肩膀)、手、二头肌、拇指和其它肌腱部位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报告。60 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激素药物的患者以及肾移植、心脏移植或肺移植患者发生氟喹诺酮类药物相关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进一步增加。除年龄和皮质激素药物外,其它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独立危险因素包括:剧烈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和既往肌腱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此外,不存在上述危险因素的患者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也曾有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报告。肌腱断裂可见于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曾有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出现肌腱断裂的病例报道。一旦患者出现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应停止使用本品。若患者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首发征象,建议立即休息,并咨询医师替换为非喹诺酮类抗菌药。 重症肌无力加重: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具有神经肌肉阻滞活性,因此在重症肌无力患者中可加重肌无力。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重症肌无力患者报告的上市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
概述:环丙沙星静脉给药时间应大于60分钟,且应缓慢输注。有报道静脉给药环丙沙星出现输液部位不良反应。如果输注时间为30分钟或更短或通过手部小静脉进行输注,上述不良反应发生频率更高。 中枢神经系统:所有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CNS)不良事件,包括:神经质、兴奋、失眠、焦虑症、梦魇或偏执狂。 罕见情况下,受试者尿液中可观察到环丙沙星结晶,在实验动物尿液中结晶更为常见,通常呈碱性。由于人类尿液通常为酸性,因此人类中环丙沙星相关结晶尿较为罕见。避免接受环丙沙星治疗患者尿液呈碱性。患者应当大量饮水以防止形成高度浓缩尿。 肾功能受损:肾功能受损患者需要调整绐药方案。 光过敏/光毒性:喹诺酮类药物治疗期间,暴露于日光或紫外线后可出现中至重度光过敏/光毒性反应,后者表现为光暴露位置(通常为面部、颈部“V“形区、前臂伸面、手背)日晒反应加重(例如烧灼感、红斑、渗出、水泡、起疱、水肿)。因此,需避免过度暴露于上述光源。如果出现光毒性,必须停用治疗药物。 与任何强效药物相似,建议在长期治疗中对器官系统功能,包括肾功能、肝功能和造血功能进行定期监测。 在缺少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证据的情况下给予本品治疗或预防性治疗对患者收益不大,且可能增加产生耐药菌的风险。 静脉给药的氯化钠负荷(瓶装) 对于那些在临床需关注钠摄入量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衰、肾病综合征等),应考虑额外的钠负荷。 玻璃瓶:为了便于使用,应从橡胶内环中心圆圈穿透进行输液。从外环穿透可能损坏橡胶塞。 请将输液器针头垂直扎入橡胶塞内环中心,勿用力过大以避免胶塞受损。
如出现急性药物过量,需对患者密切观察,并给予支持治疗,包括监测肾功能、服用含镁和钙的抗酸剂以减少环丙沙星的吸收。需维持充分的液体摄入。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只有少量环丙沙星(小于10%)可从体内清除。 在小鼠、大鼠、家兔和犬的研究中,静脉滴注环丙沙星0.125至0.3g/kg后可观察到显著毒性,包括强直性/阵挛性惊厥。
除治疗吸入性炭疽(暴露后)之外不推荐使用。目前尚无足够的在孕妇中进行的严格的对照研究。对TERIS(Teratogen信息系统)中发表的关于妊娠期使用环丙沙星的数据进行回顾分析,结果认为:妊娠期间使用治疗剂量产生重要致畸风险(数据数量和质量=中等)极低;但数据不足以证明无致畸风险。 一项前瞻性、对照、观察研究,随访了200名妊娠期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女性(52.5%使用环丙沙星,68%在妊娠期前三月使用)。在胚胎发生期,宫内暴露于氟喹诺酮类药物不会增加严重畸形的风险。氟喹诺酮类药物和对照组中,严重的先天性畸形分别为2.2%和2.6%(严重畸形的基数发生率为1%~5%)。两组之间,自发性流产、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无差异,且暴露于环丙沙星的儿童中,1岁前未出现显著的临床肌肉骨骼功能障碍。 另一项前瞻性随访研究报道了549例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妊娠妇女(93%为妊娠前三月暴露)。共70例妇女使用环丙沙星,均为前三月。暴露于环丙沙星和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活产婴儿中,畸形发生率均属于基线发生率范围内。先天性畸形未见特定分布模式。研究未提示任何显著不良反应是由宫内暴露于环丙沙星所致。妊娠期使用环丙沙星的妇女中,早产、自发性流产或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无差异。然而,上市后流行病学研究规模较小,多数经验仅来自短期暴露、前三月暴露,不足以评估较为少见的缺陷风险或就环丙沙星在孕妇和发育期胎儿中的安全性。除非潜在获益超过对胎儿和母亲的潜在风险,否则不得在妊娠期使用环丙沙星。老年患者接受所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本品)治疗时,重度肌腱疾病,包括肌腱断裂的发生风险增加。接受皮质激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该风险进一步增加。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可以累及跟腱、手、肩或其它肌腱部位,并可见于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曾有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后几个月出现上述疾病的报道。在接受皮质激素治疗的老年患者中,需慎用本品。必须将这一潜在不良反应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任何症状,建议其停用本品,并联系医师。 在对23项环丙沙星多次给药的对照性临床研究的回顾性分析中,共有3500多例患者接受环丙沙星治疗,其中25%的患者大于或等于65岁,10%的患者大于或等于75岁。这些受试者和年轻受试者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无总体差异,且其它已发表的临床经验亦尚未发现老年和年轻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存在差异,但不能排除某些老年人对任何药物的敏感性较大。已知环丙沙星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增大。在肾功能正常的65岁以上患者中,无需调整剂量。然而,由于某些老年人可出现肾功能减退,因此对老年患者需慎重选择剂量,在这些患者中,肾功能监测可能有一定作用。 通常老年患者对药物相关的QT间期效应更敏感。因此,在联合使用环丙沙星与可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时(例如IA类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在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危险因素的患者(如已知QT间期延长、未纠正的低钾血症)中,需慎重。环丙沙星可通过人乳排泄。哺乳期婴儿对环丙沙星的吸收量未知。由于可能在哺乳期婴儿中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用药物。
C级:
一项药代动力学研究中,与环丙沙星(0.5g,每日两次,共3天)联合治疗时,替扎尼定(4mg,单次给药)的全身暴露水平显著升高(Cmax升高7倍,AUC升高10倍)。上述问题可促发替扎尼定的低血压和镇静效应。因此,禁止联合使用替扎尼定和环丙沙星。 与其它喹诺酮类药物相似,联合使用环丙沙星与茶碱可导致血清茶碱浓度升高及清除半衰期延长。从而可能导致茶碱相关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增加。 如果不能避免联合治疗,必须对茶碱血清水平进行监测,并在适当情况下调整剂量。 已证明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可干扰咖啡因代谢。从而可能导致咖啡因清除率下降和血清半衰期延长。 接受环孢霉素A治疗的患者,联合应用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可导致血清肌酐水平一过性升高。 接受环丙沙星治疗的患者,有血清苯妥英水平改变(升高和降低)的报道。 某些患者中,联合使用环丙沙星与磺酰脲类药物格列本脲可导致重度低血糖症,且曾有死亡报道。 联合使用环丙沙星和甲硝唑时,2种药物血清浓度未发生变化。 据报道,所有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环丙沙星可增强口服抗凝剂华法林或其衍生物效应。如果联合使用上述药物,必须对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适合的凝血检查研究进行密切监测。 丙磺舒可干扰环丙沙星的肾小管分泌,并导致环丙沙星血清水平升高。如果患者同时使用上述2种药物联合治疗,需慎重考虑。 联合使用环丙沙星可能抑制甲氨蝶呤的肾小管转运,导致甲氨蝶呤血浆水平升高。 可能增加甲氨蝶呤相关毒性反应发生风险。因此,接受甲氨蝶呤治疗的患者,如果联合使用环丙沙星,必须进行密切监测。 临床前研究表明,联合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但不包括乙酰水杨酸)和极大剂量喹诺酮类药物可诱发惊厥。 0.4g环丙沙星静脉滴注q8h,同时联合50mg/kg哌拉西林钠静脉滴注q4h,环丙沙星平均血清浓度分别为3.02μg/mL(滴注结束后半小时)和1.18μg/mL(滴注结束后6~8小时)。 食物和乳制品 同时服用乳制品或单独服用加矿物质的饮料 (如牛奶,酸奶,加钙的橙汁) 时会降低环丙沙星的吸收,应避免。但日常饮食中的钙不会明显影响其吸收。 奥美拉唑 环丙沙星和奥美拉唑合用时,导致环丙沙星的Cmax和AUC轻度减小。 度洛西汀 临床研究证明,度洛西汀和CYP450 1A2酶强效抑制剂如氟伏沙明联合用药可能导致度洛西汀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增大和血药浓度峰值(Cmax)增高。尽管没有环丙沙星可能有此相互作用临床数据,但是联合用药可以预期导致类似的结果 。 罗匹尼罗 在临床试验中己证实,罗匹尼罗与环丙沙星(CYP450 1A2酶中等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可导致罗匹尼罗的Cmax和AUC分别增加60%和84%。建议在联合使用环丙沙星期间或之后不久,对罗匹尼罗相关的副作用进行监测,并进行剂量调整。 利多卡因 在健康受试者中已证实,利多卡因和CYP450 1A2同工酶中度抑制剂环丙沙星合用时,可导致利多卡因静脉清除率减少22%。尽管利多卡因治疗耐受性较好,但环丙沙星和利多卡因合用时,与不良反应有关的相互作用可能发生。 氯氮平 0.25g环丙沙星与氯氮平联合给药7天后,氯氮平和N-去甲基氯氮平的血清浓度分别升高29%和31%。建议在联合使用环丙沙星期间或之后不久,对氯氮平进行监测,并对剂量进行适当调整。
Bayer AG
86978271002620,86978271002514,86978271002521
作用机制 环丙`沙星抑制细菌 DNA 复制、转录、修复或重组所需的拓扑异构酶 II(DNA 螺旋酶)和拓扑异^构酶 IV 活性,产生杀菌作用。 耐药性 所有氟喹诺酮类(包括环丙沙星)的作用机制与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和四环素类不同;因此,对-上述其它类别药物耐药的微生物可能对环丙沙星及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敏感。环丙沙星与其它抗生素之间无己知的交叉耐药性。对环丙沙星的体外耐药需多步突变缓慢地产生。体外可发生自发性突变导致环丙沙星耐药,其发生频率通常为<1x10-9至 1X10-6。 体外和体内活性 在体外,环丙沙星对多数 G-菌和 G + 菌具有活性。在酸性 pH 下,环丙沙星活性略降低。体外试验中接种物体积对环丙沙星的影响小。环丙沙星最低杀菌浓度(MBC)通常不超过最低抑菌浓度(MIC)的 2 倍。 在体外和本品说明书的【适应症】中所述临床感染患者中,环丙沙星对下列绝大多数菌株具有活性: 需氧革兰阳性菌 粪肠球菌(多数菌株为中度敏感) 金黄色葡萄球菌(仅甲氧西林敏感菌株) 表皮葡萄球菌(仅甲氧西林敏感菌株) 腐生性葡萄球菌 肺炎链球菌(青霉素敏感菌株) 化脓性链球菌 需氧革兰阴性菌 异型枸橼酸杆菌 摩氏摩根菌 弗氏柠檬酸杆菌 奇异变形杆菌 阴沟肠杆菌 普通变形杆菌 大肠埃希菌 雷氏普罗威登斯菌 流感嗜血杆菌 斯氏普罗威登斯菌 副流感嗜血杆菌 铜绿假单胞菌 肺炎克雷伯菌 粘质沙雷菌 粘膜炎莫拉菌 体外研究和以血清水平作为替代标记物时,均显示环丙沙星对炭疽芽孢杆菌有活性(参见【适应症】,以及【吸入性炭疽一附加信息】)。 下列均为体外数据,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环丙沙星对下列微生物的多数( ≥ 90%)菌株体外最低抑菌浓度(MICs)为 1 μg/mL 或更小;然而,尚没有足够的临床对照研究探讨环丙沙星静脉制剂治疗下列微生物所致临床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需氧革兰阳性菌 溶血性葡萄球菌 人葡萄球菌 肺炎链球菌(青霉素耐药菌株) 需氧革兰阴性菌 鲁氏不动杆菌 伤寒沙门菌 嗜水气单胞菌 鲍氏志贺菌 空肠弯曲杆菌 痢疾志贺菌 缓慢爱德华菌 弗氏志贺菌 产气肠杆菌 宋内志贺菌 催产克雷白杆菌 霍乱弧菌 嗜肺性军团病杆菌 副溶血性弧菌 多杀巴斯德菌 创伤弧菌 肠炎沙门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 洋葱伯霍尔德杆菌的多数菌株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的部分菌株以及大多数厌氧菌,包括脆弱拟杆菌和难辨梭菌对环丙沙星耐药。 药敏研究 稀释法:使用定量法测定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MIC)。这些 MIC 可估算细菌对抗生素的敏感性。必须使用标准化程序测定 MIC。标准方法包括稀释法(肉汤或琼脂)或等价于标准化接种物浓度和标准化环丙沙星粉末浓度。必须根据表 1 中列出的标准判断 MIC 值。 扩散法:需要测量抑菌环直径的定量方法也可提供细菌对抗生素敏感性的评估。其中一类标准方法要求使用标准化接种物浓度。这套方法使用了浸渍 5 μg 环丙沙星的纸片,对环丙沙星的微生物敏感性进行研究。 报告结果为“敏感”表示抗生素在血液中达常规水平时,即可快速抑制病原体。报告结果为“中间”表示结果不明确,若该微生物对临床上可选药物不完全敏感,必须重复研究。该结果提示:若药物在机体中可达正常生理状态下浓度或可使用大剂量药物时,临床可选择该类药物治疗。此分类亦可作为过度区,防止较微小、无法控制的技术原因所致判断结果的偏差。报告结果为“耐药”则提示抗生素在血液中达常规水平时,仍无法有效抑制病原体;因此,必须选用其它药物治疗。 质量控制: 标准化药敏研究要求使用实验室对照微生物对实验室程序中的技术因素进行控制。在稀释法中,环丙沙星标准粉末的 MIC 值如下所示:
遗传毒性 已进行了8项关于环丙沙星体外遗传毒性试验,其中两项阳性: 沙门杆菌/微粒体试验(阴性) 大肠埃希菌DNA修复试验(阴性) 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突变试验(阳性) 中国仓鼠V79细胞HGPRT试验(阴性) 叙利亚仓鼠胚胎细胞转化试验(阴性) 酿酒酵母点突变试验(阴性) 酿酒酵母有丝分裂交换和基因转换试验(阴性) 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阳性) 3项体内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 小鼠微核试验 小鼠显性致死试验 生殖毒性 大鼠经口给予环丙沙星,剂量达100mg/kg(按mg/m2算,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0.7倍)。未见对生育力的不良影响。 大鼠和小鼠经口给予环丙沙星,剂量达100mg/kg(按mg/m2计算,分别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0.6和0.3倍),未见环丙沙星相关的胎仔损害。兔经口给予环丙沙星30~100mg/kg(按mg/m2计算,分别约为最大摧荐治疗剂量的0.4和1.3倍),所产生的胃肠道毒性导致母体重量下降,流产率升高,各剂量均未见致畸作用。静脉注射给药剂量达20mg/kg(按mg/m2计算,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0.3倍),未见母体毒性、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致癌性 在大鼠和小鼠长期致癌性研究中,每日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250和750mg/kg,环丙沙星未见致癌或致瘤效应(按mg/m2计算,分别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1.7和2.5倍)。 光致癌性研究结果显示,与赋形剂对照相比,环丙沙星未见缩短紫外线诱导皮肤肿瘤的时间。无毛(Skh-1)小鼠每次照射长波紫外线3.5小时,每2周5次,最长78周,同时合并给予环丙沙星。在UVA和环丙沙星合并给药组,首次出现皮肤肿瘤的时间为50周(按mg/m2计算,小鼠剂量约为最大推荐人类剂量),而给予UVA和赋形剂的小鼠为34周。在合并给予UVA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的小鼠中,出现皮肤肿瘤的时间为16至32周。 在上述模型中,接受环丙沙星治疗的小鼠未出现皮肤或全身性肿瘤。在使用有色素小鼠和/或毛发完整小鼠的类似模型中,尚未获得数据。该结果在人类中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其他毒性 多数幼年动物研究显示:环丙沙星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可导致关节病(参见【注意事项】)。在幼年犬和大鼠中,可观察到承重关节损伤。在幼年比格犬中,给予环丙沙星每日100mg/kg, 4周可导致膝关节退行性改变。30mg/kg剂量下,环丙沙星对关节影响极小。在幼年比格犬后续研究中,经口给予环丙沙星每日30mg/kg和90mg/kg(根据对照血浆AUC计算,约为儿童剂量的1.3和3.5倍),2周可导致关节改变,且停药5个月后组织病理学检查仍可观察到上述变化。10mg/kg剂量下(根据对照血浆AUCs,约为儿童剂量的0.6倍),未观察到环丙沙星对关节的影响。停药5个月后,该治疗剂量亦未导致任何关节毒性。另一项研究显示:避免关节承重可以减轻病变,但不能完全预防。 给予环丙沙星的动物中,可观察到结晶尿,有时还伴随继发性肾病。这主要和环丙沙星在碱性条件下的溶解度降低相关,该现象主要见于动物尿液;人体中结晶尿较为罕见,原因是人类尿液通常呈酸性。在恒河猴中,单次经口给予环丙沙星5mg/kg(根据mg/m2计算,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0.07倍)后可观察到结晶尿,但未伴随肾病。每日10mg/kg静脉滴注,给药6个月后,未观察到肾脏病理变化;但每日20mg/kg(根据mg/m2约为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0.2倍)在相同给药时间内可导致肾病。 在犬中,环丙沙星3和10mg/kg,快速静脉注射(15秒)可致明显低血压反应。这些反应与组胺释放有关,抗组胺药物美吡拉敏可以部分拮抗这些反应。在恒河猴中,快速静脉注射也可致低血压,但反应不一致且并不明显。 据报道,在小鼠中,联合给予非甾体类抗炎药(如保泰松和吲哚美辛)与喹诺酮类药物,可增强喹诺酮类药物的中枢神经系统刺激效应。 动物给予环丙沙星,未观察到某些同类药物出现的的眼毒性。
吸收 健康志愿`者中,0.2 g 和 0.4 g 环丙沙星静脉滴注 60 分钟后,平均最大血清浓度分别为 2.1 和 4.6 μg/mL;给药后 12 小^时浓度分别为 0.1 和 0.2 μg/mL。0.2 至 0.4 g 静脉滴注剂量范围内,环丙沙星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 在 q12 h 给药方案下,第 1 次和第 5 次静脉滴注后药代动力学参数比较表-明:未出现药物蓄积。 环丙沙星口服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在 70% 至 80% 内,首过代谢效应不会造成重要成分损失。0.4 g 环丙沙星静脉滴注 60 分钟 q12 h 给药,其血清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与 0.5 g 口服 q12 h 给药时的 AUC 相同。0.4 g 环丙沙星静脉滴注 60 分钟 q8 h 给药,其稳态下 AUC 与 0.75 g 口服 q12 h 给药时的 AUC 相同。0.4 g 静脉滴注后的 Cmax与 0.75 g 口服的 Cmax相当。静脉滴注 0.2 g 环丙沙星,q12 h 给药的 AUC 与 0.25 g 口服,q12 h 给药时的 AUC 相同。 多次口服和静脉滴注后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 分布 静脉给药后,环丙沙星可快速分布于唾液、鼻腔和支气管分泌物、痰液、皮肤水泡液、淋巴液、腹膜液、胆汁和前列腺分泌物。此外,环丙沙星还可渗透至肺部、皮肤、脂肪、肌肉、软骨和骨组织中。尽管环丙沙星可渗透至脑脊液(CSF),但其脑脊液浓度通常小于血清峰浓度的 10%。眼房水与玻璃体中药物浓度低于血清水平。 代谢 静脉滴注后,人尿液中可检测到 3 种环丙沙星代谢产物,总量约占静脉滴注剂量的 10% 左右。环丙沙星与血清蛋白的结合率为 20% 至 40%。环丙沙星可抑制人细胞色素 P450 1A2(CYP1A2)介导的代谢。联合使用环丙沙星及其它主要通过 CYP1A2 代谢的药物,可导致药物血浆浓度升高及显著的不良事件(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排泄 环丙沙星血清清除半衰期约 5 至 6 小时,总体清除率约为 35L/hr。静脉滴注后,约 50% 至 70% 的剂量以药物原型经尿液排出。0-2 g 静脉滴注后 2 小时内尿液浓度通常超过 200 μg/mL;给药后 8 至 12 小时通常大于 15 μg/mL。0.4 g 静脉滴注后 2 小时内尿液浓度通常超过 400 μg/mL;给药后 8 至 12 小时通常大于 30 μg/mL。肾清除率约为 22L/hr。事实上,给药后 24 小时,环丙沙星可完全通过尿液清除。 尽管静脉滴注后,环丙沙星胆汁浓度是血清浓度的数倍,但仅少量药物(小于 1%)以原型形式出现。静脉滴注后 5 天内,约 15% 的药物通过粪便排泄。 特殊人群 口服(单次给药)和静脉滴注(单次和多次给药)环丙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提示,老年受试者(大于 65 岁)中环丙沙星的血浆浓度大于年轻成人。虽然 Cmax增加了 16% 到 40%,但平均 AUC 约增加了 30%;至少部分原因是由于老年人肾清除率下降所致。但老年人清除半衰期仅略有(大约 20%)延长。此外,上述结果并无显著临床差异(参见【老年用药】)。 肾功能减退患者中,环丙沙星半衰期略延长,应根据情况调整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一项针对稳定的慢性肝硬化患者进行的初期研究,环丙沙星的药代动力学未见显著变化。然而,尚未完全明确环丙沙星在急性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动力学特点。 药物相互作用: 禁止环丙沙星与替扎尼定联合使用(参见【禁忌】)。对环丙沙星与茶碱、咖啡因、环孢霉素类、苯妥英、磺酰脲类药物格列本脲、甲硝唑、华法林、丙磺舒和哌拉西林钠之间可能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进行了评估(参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
注射剂
按环丙沙星计100ml:环丙沙星0.2g与氯化钠0.9g,
40瓶/箱
遮光,密闭保存
48个月
J01MA02
国药准字J20130176,H20181160,H2018116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