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说明书
Cefuro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头孢呋辛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 化学名称:(6R ,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 辛-2-烯-2-甲酸钠盐。 分子式:C16H15N4NaO8S 分子量:446.37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呼吸道及耳鼻喉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道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肌肉注射 将本品加入注射用水3ml,轻轻摇匀,可配成不透明的混悬液。 静脉注射 将本品溶解于注射用水中。至少需加入注射用水6ml。短时间的静脉滴注 (例如长达30分钟),则将本品1.5g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配成的溶液可直接用于静脉注射;若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时,可将本品配成的溶液加入到输注管内。 1.常用量: 成人,每日2.25-4.5g,每8小时给药0.75-1.5g,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病情严重者可增加至每日6g,每6小时给药1.5g。 儿童,每日50~100mg/kg,每6-8小时给药1次;大于3个月婴儿,每8小时静脉给药16.7-33.3mg/kg。 2.治疗骨感染剂量:每8小时50mg/kg。 3.治疗细菌性脑膜炎的每日剂量:150~200mg/kg,每6-8小时给药1次。 4.肾功能减退者需调整剂量:成人肌酐清除率大于20ml/min时,剂量为750mg-1.5g,每日3次;肌酐清除率为10-20ml/min和小于10ml/min时,剂量分别为750mg每12小时1次和750mg每24小时1次;儿童肾功能减退时的剂量按成人肾功能减退时的相应剂量调整;成人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750mg。
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局部反应:如肌肉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2、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红斑、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症。 4、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短暂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白细胞减少症等,偶见血小板减少症。 5、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其它: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尚无需特别警惕之处。
对青霉素类药过敏者,慎用本品。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每日剂量。 本品能引起伪膜性肠炎,应警惕。伪膜性肠炎诊断确立后,应给予适宜的治疗。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给予液体、电解质、蛋白质补充,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 有报道少数患儿使用本品时出现轻、中度听力受损。 相容性和稳定性。 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 肌内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本品混悬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过了这个期限,任何未用的溶液都应丢弃。 静脉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0.25g,0.75g,1.5g配制后的溶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 本品在室温下与以下一些溶液在室温存放24小时和或冰箱存放7天时活性降低不超过10%:肝素(10~50μg/ml),氯化钾(10~40mEq/L),碳酸氢钠,0.9%氯化钠。装在抗生素瓶中的0.25g,0.75g和1.5g三种规格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用20ml,50ml或100ml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0.45%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过量使用会刺激大脑发生惊厥。血液透析法或腹膜透析法可降低本品的血清浓度。
孕妇应权衡利弊。本品能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有报道新生儿对头孢菌素有畜积作用,三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因而,不推荐使用。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尚无需特别警惕之处。
B级:
有报道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 临床应用头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费氏或Clintest tabets试纸检查尿糖时会出现假阳性反应,但用酶的方法试验则不会出现假阳性。在查血糖时如用铁氰酸方法可出现假阴性结果,头孢呋辛钠不会干扰用碱性苦味酸方法测定尿和血肌苷值。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86903564001172,86903564001196,86903564001189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结合细菌蛋白,从而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头孢呋辛对于病原菌具有较广的抗菌活性,并对许多β-内酰胺酶稳定,尤其是对肠杆菌科中常见的质粒介导酶稳定。 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治疗中证实,头孢呋辛对下列大部分细菌有抗菌活性: 需氧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β-内酰胺酶产生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 需氧革兰氏阴性菌:大肠埃希菌、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 体外试验表明,粪肠球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艰难梭菌和脆弱拟杆菌的大部分菌株对头孢呋辛耐药。
遗传毒性:虽然未进行动物的终身研究以评价本品致癌的潜在性,但是微核试验和细菌试验中,未发现本品有致突变作用。 生殖毒性: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1000mg/kg/天,对动物生育力无明显影响。小鼠和大鼠给予本品剂量达32000mg/kg/天,未见对胎儿发育的损害。但是动物与人的相关性尚无临床研究的支持。
据Physicians’Desk Reference介绍,对正常受试者肌注本品0.75g剂量的头孢呋辛,平均血药峰浓度为27μg/ml,达峰时间为45分钟(范围从15~60分钟)。静注给予0.75g和1.5g剂量后,15分钟时的血药浓度分别达50μg/ml和100μg/ml左右,并分别能维持5.3小时和8小时或更长时间或更高的有效血药浓度。每隔8小时经静脉注射给予正常受试者1.5g剂量后,未出现血液中头孢呋辛的蓄积作用。经静注或肌注给药的半衰期约为80分钟。 约89%的药物在给药后8小时内经肾排泄,故导致尿药浓度较高。 单剂量0.75g肌注头孢呋辛后8小时,尿药浓度平均可达1300μg/ml。单剂量0.75g和1.5g静注头孢呋辛后8小时,尿药浓度平均可达1150μg/ml和2500μg/ml。 若同时口服丙磺舒,则可延长头孢呋辛的肾小管排泄时间,降低肾清除率约40%,提高血药浓度约30%,延长血浆半衰期约30%。头孢呋辛在胸膜液、关节液、胆汁、痰液、骨和眼房水中达到治疗浓度。 研究表明成人和儿童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头孢呋辛可达到治疗浓度。多次用药的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可测到头孢呋辛。 头孢呋辛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50%。
注射剂
3.0g,2.25g,1.5g
抗生素玻璃瓶+药用丁基橡胶塞+铝塑组合盖,1.50g×8瓶/盒,一次性使用预充注射式溶药器(带针)。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32.00元
暂定24个月。
J01DC02
国药准字H20051578,国药准字H20051585,国药准字H20051579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