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龙 注射用胸腺肽说明书
Thymopolypeptides for Injection
胸腺肽
本品主要成份: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辅料为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征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癣、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隔日1次,每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续,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胸腺肽注射剂可能导致的严重过敏反应。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C级:
尚不明确。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86901237000965;86901237000941;86901237000453;86901237000576;86901237000651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细胞成熟。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射剂
50mg;80mg;10mg;20mg;5mg
管制瓶:(1)5×5mg/支/盒;(2)5×10mg/支/盒;(3)5×20mg/支/盒;(4)5×30mg/支/盒;(5)5×40mg/支/盒;(6)5×50mg/支/盒;(7)3×60mg/支/盒;(8)3×80mg/支/盒。
密闭,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5mg:14.80元左右;20mg:4.50元左右;20mg*5支:18.00元左右;10mg*5支:12.00元左右
36个月。
国药准字H20063402;国药准字H20067093;国药准字H20003771;国药准字H20003786;国药准字H2000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