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托说明书
Tobramycinsulfate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妥布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 化学名称: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O-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辅料:无水亚硫酸钠、硫酸、注射用水。 分子式:C18H37N5O9 分子量:467.52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主要用于葡萄球菌和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至的泌尿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副睾炎、盆腔炎、前列腺炎等;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或慢性支气管炎等;皮肤软组织及骨、关节感染;腹腔感染;革兰氏阴性杆菌尤其是绿脓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脑膜炎、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本品可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合用,治疗混合性感染、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及各种难治性感染。
静脉滴注。在疗程中宜定期测定患者的血峰、谷浓度、并按此调整剂量。处理严重感染时宜给予首次冲击量,以保证药物在组织和体液中迅速达到有效浓度,剂量应按标准体重(去除过多脂肪)计算。本品可股内注射或静肪注射,7~10 天为一疗程。 肾功能正常的病人用药量按体重一日 2~3 mg/kg,分 2~4 次给药,严重感染病人按体重日 4~5 mg/kg,临床症状改善后应降至每日 3 mg/kg。 婴儿和儿童用药量为每日 3~5 mg/kg,肾功能障碍或老年病人,需减少首剂用药量或延长给药间隔。静滴给药时,可取本品 80 mg 用 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至 50 或 100 ml 后,在 20~60 分钟内滴完,间隔时间为 6~8 小时。
不良反应主要是对第八对脑神经及肾脏有毒性,可有听力减退、头昏、眩晕、耳鸣等,以及蛋白尿、管型尿、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等肾损伤症状。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同时使用有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的其它抗生素,如氨基糖甙类和多肽类抗生素,同时亦不宜与利尿剂、神经肌肉阻滞剂同时使用。与第一代头孢菌素合用时要严密观察肾功能,特别要注意血钾的变化。 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第八对脑神经及肾功能有无损害。 在超剂量或出现毒性反应时,采用腹膜透析,有助于药物排除。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染。 若患者同时接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由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潜在的毒性,用药时需对病人严密观察,尤其对可能有肾疾患或长期大量使用的病人需慎用。对早产儿、新生儿应特别慎用。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引起耳、肾毒性,必须使用本品时应严密随访监测血药浓度、听力和肾功能。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D级:
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阴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86901192000345,86901192000178
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志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 3~5 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 b-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 30 S 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妥布霉素口服不吸收,一次肌注后 30~90 分钟可达血药峰浓度,有效血液浓度约持续 6~8 小时,一次肌注本品 1 mg/kg 和 1.5 mg/kg,血药峰浓度分别可达 4 μg/ml 和 4~8 μg/ml。一次静注本品 1.5 mg/kg 后,血药浓度即由 9.2 μg/ml 上升到 29.8 μg/ml,15 分钟后下降至 11 μg/ml 以下。本品在体内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肾功能正常的病人可在 8 小时内从尿中排出给药量的 84%以上,24 小时可排出给药量的 93%以上;肾功能障碍的病人血药浓度高,持续时间长。多次给药后在肾皮质内积聚,积聚量可为血药浓度的 10~50 倍。正常人肌注本品后,血半衰期为 2.1±0.1 小时,快速静注后血半衰期为 1.4±0.1 小时。本品血清蛋白结合率为 0~25%。本品在胆汁脑脊液中浓度低。
注射剂
100ml:妥布霉素80mg(8万单位)与氯化钠0.9g;100ml:妥布霉素0.16g(16万单位)与氯化钠0.9g
材料料:玻璃瓶;规格:60 瓶/箱。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 20 ℃ )保存。
55.00元起
24个月
J01GB01
国药准字H20000344,国药准字H20000345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