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盐酸氨酮戊酸散说明书
Aminolevulinic Acid Hydrochloride for Topical Powder
盐酸氨酮戊酸
盐酸氨酮戊酸。 化学名称为:5-氨基-4-酮戊酸盐酸盐 分子式:C5H9NO3·HCl 分子量:167.59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外用配合光照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单个疣体直径最好不超过0.5cm。
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注射用水0.5ml;354mg/瓶加入1.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 清洁患处并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然后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 治疗后1周复査,若皮损未消退可再次治疗,在3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病灶及邻近组织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和(或)烧灼痛、红斑、红肿、糜烂、出血、溃疡、色素沉着等。照光过程中及以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病灶发生于尿道的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尿痛。这些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偶有瘢痕形成。未见治疗相关的全身不良反应。
光敏性皮肤病及卟啉症患者,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仅外用于患处,尽量避免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3)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至少在40小时内避光或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瘢痕体质者慎用。 (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7)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8)本品应在遮光、密封、阴凉(不超过20℃)处储存。 (9)与光敏性药物,如灰黄霉素、噻嗪类利尿剂、磺脲、吩噻嗪、磺胺类药物和四环素等合并使用,可能会增加本品光动力治疗患处局部的光敏反应。
尚无有关本品溶液使用过量的报道。如本品被意外口服,则需要监测和支持治疗。建议患者避免在40小时内暴露于强光源下。超过推荐剂量的使用后果未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不明确,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不明确,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与光敏性药物,如灰黄霉素、噻嗪类利尿剂、磺脲、吩噻嗪、磺胺类药物和四环素等合并使用,可能会增加本品光动力治疗患处局部的光敏反应。
氨酮戊酸(ALA)的代谢是人体内亚铁血红素合成的生化途径的第一步。应用ALA后病灶的光敏性与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是ALA光动力治疗的基础。ALA自身不是光敏剂,而是光敏剂原卟啉K(PpIX)的代谢前体。皮肤应用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溶液后因ALA转化为PpK并累积而产生光敏性。当暴露在一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下,累积的PpIX就会产生光动力效应,产生髙度活性的单线态氧和自由基,进而破坏增生活跃的细胞。
毒理研究遗传毒性: 在Ames试验,光照Ames诱变试验,L5178YTK+/- 鼠淋巴瘤快速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等不同的致突变系列试验中,未发现ALA有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 在小鼠交配前和交配、妊娠过程中连续腹腔注射ALA100mg/kg,未发现对小鼠的受孕和生殖能力有影响。 尚无动物的致癌性研究资料。
本品为皮肤局部用药,剂量低,吸收少,治疗量的本品在机体组织和体液中的浓度无法测出,因此对其药动学特征了解甚少。ALA静脉或口服给药后,主要以原形从尿中排泄,大部分ALA 6小时内从体内排泄,原卟啉K 24小时内即可从体内淸除。
散剂
118mg,354mg
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118mg/瓶。
遮光、密封、阴凉(不超过20℃)处储存
18月
L01XD04 - 氨基乙酰丙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