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说明书

康美药业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说明书

Raniti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盐酸雷尼替丁

本品每粒含雷尼替丁150毫克。辅料为:磷酸氢钙,滑石粉,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分子式:C13H22N4OS·HCl 分子量:350.87

本品为全奶黄色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黄色的粉末或颗粒。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岁以下小儿禁用。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B级:

1.与普鲁卡因胺并用,可使普鲁卡因胺的清除率降低。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6900301000177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小鼠口服的LD501440~1750mg/Kg。连续口服5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雄)为500mg/Kg,大鼠(雌)250mg/Kg,犬为 40mg/Kg。连续26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为100mg/Kg,犬为 40mg/Kg。小鼠口服100~200mg/Kg达114周,大鼠口服100~2000mg/Kg达129周,均未见致癌作用。

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F)约为50%,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1~2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15%±3%,有效血浓度为100ng/ml,在体内分布广泛,表观分布容积(Vd)为1.1~1.9 L/kg,且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药物浓度为血浓度的1/30~1/20。30%经肝脏代谢,其代谢产物有N-氧化物、S-氧化物和去甲基代谢物,50%以原形自肾随尿排出。半衰期(t1/2β)为2~3小时,与西咪替丁相似,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相应延长。本品可经胎盘转运,乳汁内药物浓度高于血浆。

胶囊剂

0.15g(按雷尼替丁计算)

0.15g*20s/盒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0.15g*20s/盒:4.00元

24个月

A02BA02

国药准字H44024125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OTC(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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