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握说明书
Cefixime Capsules
头孢克肟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三水合物。 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3-乙烯-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分子式:C16H15N5O7S2· 3H2O 分子量:507.50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猩红热; 中耳炎、副鼻窦炎。
口服。 成人及体重 30 公斤以上儿童用量: 口服,一次 100 mg(2 粒),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 200 mg(4 粒),一日二次。 儿童: 口服,按一次每公斤 1.5~3.0 mg 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黏膜炎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头痛、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其他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血液:常见(0.1~5%)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 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T/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 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 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菌群失调症: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 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其他:头痛、头晕。
对本品或其它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为预防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对临床检查结果的影响: 除试纸反应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Y丸(Clinitest)禁行尿糖检量,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洗胃,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
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须使用时应暂停哺乳。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B级:
卡马西平:与本品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水平升高,必须合用时应监测血浆中卡马西平浓度。 华法令和抗凝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加凝血酶原时间。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86901529001052
本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 PBP1(1a,1b,1c)以及 PBP3 有较高亲和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SD 大鼠在妊娠前和妊娠初期口服给药 100-1000 mg/kg,在器官形成期、围产期、哺乳期口服给药 320~3200 mg/kg,对大鼠生育力未见影响,未出现致畸作用,新生幼鼠的生长、发育和生殖能力也未发现异常。
据 PDR57 版:头/孢克`肟口服后,其绝对生物利^用度为 40-50%,不受饮食影响。头孢克肟片剂 200 mg 单剂口服,血浆峰浓度为 3.7µg/mL,等剂量口服头孢克肟混悬液产生的峰浓度比片剂高出 25%-50%。头孢克肟 200 mg 混悬液和 400 mg 混悬液产生的平均峰浓度为 3µg/mL 和 4.6µg/mL,口-服头孢克肟混悬液 100 mg 至 400 mg,时间-浓度曲线下面积比口服等剂量片剂高出 10%-25%,混悬液剂型替换片剂剂型应考虑到其增加的吸收量。单剂口服 200 mg 片剂、400 mg 片剂、400 mg 混悬液的达峰时间为 2-6 小时,单剂口服 200 mg 混悬液的达峰时间为 2-5 小时。24 小时内吸收药物的 50% 以原形从尿中排出。血清蛋白结合率为 65%,连续服药 14 天,未发现头孢克肟在体内有蓄积作用。头孢克肟血浆半衰期为 3-4 小时,但在一些志愿者可达 9 小时,与剂型无关。 特殊人群药代动力学 老年患者:稳态时平均 AUCs比正常成年人约有 40% 的升高。 肾功能不全受试者:肌酐清除率为 20-50 ml/min 时,头孢克肟平均血清半衰期延长至 6.4 小时。肌酐清除率为 5-20 ml/min 时,头孢克肟平均血清半衰期延长至 11.5 小时。 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头孢克肟不能有效地从血中清除。但也有文献提示,血液透析的患者,服用 400 mg 剂量头孢克肟,其血中变化情况和肌酐清除率水平为 21-60 mL/min 的受试者相似。
胶囊剂
50mg(按C16H15N5O7S2计算)
铝塑包装,每板6粒,每小盒1版; 铝塑包装,每板8粒,每小盒1版; 铝塑包装,每板10粒,每小盒1版。
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10元左右
24个月
J01DD08
国药准字H20041528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