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业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说明书
Paracetamol Effervescent Granules
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泡腾冲剂0.5克。 分子式:C8H9NO2 分子量:151.2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口服。成人一次1袋,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袋。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B级: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905841000076,86905841000052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颗粒剂
0.1g,0.5g
复合膜袋装,12袋/盒。
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16.00元
24个月
N02BE01
国药准字H46020100,国药准字H46020101
OTC(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