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说明书

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说明书

Isepamicin Sulfate Injection

异帕米星

化学名称:6-Amino-6-deoxy-α-D-glucopyranosyl-(1→4)-[3-deoxy-4-C-methyl-3-methylamino-β-L-arabinopyranosyl-(1→6)]-2-deoxy-1-N-[(2S)-3-amino-2-hydroxypropanoyl]-D-streptamine sulfate 分子式:C22H43N5O12·xH2S04 分子量:569.60(游离碱) 辅料名称:亚硫酸氢钠、等张剂、pH调整剂。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渗透压比(与生理盐水对比)为200mg约1、400mg约2,pH为5.5-7.5。

<适应菌种> 对异帕米星敏感的大肠埃希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杆菌、普罗菲登菌属、铜绿假单胞菌。 <适应症> 败血症、外伤、烧伤及手术创伤等的继发感染、肺炎、慢性呼吸道病变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腹膜炎。

通常,成人以硫酸异帕米星计,1日400mg(效价),分1~2次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 静脉滴注方法如下: 1日1次给药时;用1小时注入。 1日2次给药时:用30分钟~1小时注入。 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罕见:发生率<0.1%;偶尔:发生率0.1%~5%;未确定:频度未明) 严重副作用: 休克:频度未明,如出现青紫、呼吸困难、胸闷、血压下降等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治疗。 急性肾功能障碍:罕见(<0.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第八脑神经(前庭神经)损害:<0.1%,若出现耳鸣、耳聋等第八脑神经功能障碍症状应停止用药,不得不继续用药时应慎重用药。 其他副作用: 过敏反应:偶可出现斑疹、瘙痒、发热等症状。出现此类情况应停止用药。 肾功能异常:偶见,若出现血尿素氮、肌酐上升、尿检异常、血电解质紊乱或出现少尿、血尿、蛋白尿、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肝功能障碍:GOT、GPT、LDH、血清胆红素上升等情况应停止用药。 血液:偶尔可能出现贫血、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血液系统症状。 注射部位:肌肉注射局部偶尔可出现发红、疼痛、硬结。 神经:罕见,出现四肢等部位麻木或者无力感,应注意观察,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药。 消化系统:罕见出现腹泻、恶心、呕吐,有时出现食欲不振症状。 维生素缺乏症:罕见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液病、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其他:罕见出现倦怠感、发热。

对本剂成份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杆菌肽有过敏症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下述患者原则上不给药,不得已时慎用。 本人或其血缘者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听力减退患者[有可能出现或加重听力减退]。

使用本剂时,为防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且用药应限于治疗疾病必要的最短期间。 肾损害患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使用。 1.慎重用药 (1)肾损害患者[持续血中高浓度,有可能恶化肾损害,也有可能增强第8对脑神经损害等不良反应]。 (2)肝损害患者[有可能恶化肝损害] (3)重症肌无力症患者[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4)老年患者。 (5)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因无确定预知本剂发生休克、过敏样症状的方法,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事先对既往史等进行仔细问诊。同时必须确认抗生素等引起的过敏史。 2)给药前,应作好出现休克等时可采取急救处理的准备。 3)给药开始至给药结束后,患者应保持安静状态并充分观察。尤其给药开始即刻后,应注意观察。 (2)有时出现眩晕、耳鸣、听力减退等第8对脑神经损害,故应慎重给药。尤其肾功能损害患者、老年患者、长期用药患者及大量用药患者等的血中浓度易升高,进一步增加听力障碍的危险性,故实施听力检查为宜。氨基糖苷类抗生索的听力障碍,始自高频音并波及低频音,因此用最高频率8kHz检查听力,则有助于早期发现听力障碍。 (3)有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故应慎重给药。 3.用药须知 (1)操作方法:切割安瓿时为防止混入异物,用酒精棉等擦拭安瓿颈部后切割。 (2)调制方法: 1)静脉滴注时,本剂通常用『日局J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此外,目前已确认无配伍变化的补液有【日局】林格氏液、果糖注、强力复方氨基酸S、木糖醇注5%、Potacol-R、Hicaliq液1号及2号、Lactec注及G注等,均可用以稀释。 2)与氨苄西林、头孢替安、头孢呋辛混合,则两剂反应形成酰胺,而降低本剂活性,故应分不同途径给药。 3)与抗环血酸注射液混合,有时会降低本剂活性,故应分不同途径给药。 (3)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不得急速给药。 (4)肌肉注射:肌肉注射时为避免损伤组织及神经等,应注意下述内容。 1)尽量避免在同一部位反复注射。另外,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和小儿尤应注意。 2)注意避开神经走行部位。另外,刺入注射针时,若有疑触及神经的剧痛,应立即拔针并换位注射。 3)轻拉注射器内筒,确认无血液逆流后注射。 4)有时会引起硬结,故注射即刻后应充分按摩局部。 4.其他注意 大量输入经枸橼酸抗凝处理血液的患者,若给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则与给药途径无关,有时会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症状及呼吸麻痹。

征候、症状:有时出现肾损害、听力障碍、前庭障碍、神经肌肉阻滞症状、呼吸麻痹。 处置:用血液透析等方法除去药物。对神经肌肉阻滞症状、呼吸麻痹,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钙制剂或进行机械性辅助呼吸。

尚未确立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及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老年患者应注意下述内容和用量及给药间隔等,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 1.本剂主要从肾脏排泄,但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有可能持续血中高浓度,易出现第8对脑神经损害、肾损害等不良反应。 2.老年患者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倾向。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慎重用药[有可能出现新生儿第8对脑神经损害。另也有动物实验(豚鼠)见到新生仔外毛细胞消失的报告]。

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本品与麻醉剂、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可能加重血毒性,因此应避免与此类药物合用。 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万古霉素、Enviomycin、顺铂、环孢菌素、两性霉素B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

1.抗菌作用 本剂抑制细菌蛋白合成而显示抗菌作用,其作用为杀菌性。对临床分离株的大肠杆菌、枸橼酸杆菌属、克雷伯氏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及绿脓杆菌显示很强抗菌作用(体外)。 2.对钝化酶的稳定性 对引起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失活的各种酶稳定,与同类药物的交叉耐药性少(体外)。

非临床毒理研究: 1.亚急性及慢性毒性试验 大鼠肌肉注射12.5~300mg/kg/日、共28日,静脉注射12.5~100mg/kg/日、共28日;狗肌肉注射及静脉滴注6.25~100mg/kg/日、共30日;大鼠肌肉注射3.125~100mg/kg/日、共6个月;狗肌肉注射6.25~100mg/kg/日,共6个月的试验中,均见到肾小管上皮细胞变性等肾损害。其程度与给药量有关。 2.生殖试验 大鼠妊娠前及妊娠初期给药试验(25~200mg/kg/日、肌肉或静脉注射)、围产期及哺乳期给药试验(25~200mg/kg/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100mg/kg/日以上给药组出现亲代动物一般状态恶化引起的变化之外,未见需特记的异常。另外,大鼠及家兔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大鼠:25~200mg/kg/日,家兔:6.25~100mg/kg/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也未见需特记的变化。 3.耳毒性 豚鼠肌肉注射25~200mg/kg/日、共28日的试验中,100mg/kg/日以上给药组出现耳廓反射消失,50mg/kg/日以上给药组见到蜗牛螺旋器外毛细胞消失,但其程度较同类对照药物请。另外,豚鼠妊娠后期肌肉注射50~100mg/kg/日、共28日的试验中,100mg/kg/日给药组的少数新生仔出现蜗牛外毛细胞消失。豚鼠1日1次或分2次肌肉注射200mg/kg/日、共28日的试验中,未见给药方法引起的耳毒性差异且几乎同等。 4.肾毒性 大鼠肌肉注射50~300mg/kg/日、共21日的试验中,出现用量依存性引起的BUN及血清肌酐升高等。病理组织学检查有肾小管上皮细胞变性等,但其程度较同类对照药物轻。另外,大鼠1日1次或分2次肌肉注射50或200mg/kg/日、共21日的试验中,低用量组未见给药方法引起的肾毒性差异,高用量组1次给药方法的肾毒性较弱。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用大鼠横膈膜神经肌肉标本(体外)进行的实验中,出现神经肌肉阻滞作用,但其程度较同类对照药物轻。

1.血中浓度 (1)健康成人肌肉注射或用30分钟及1小时静脉滴注本剂200mg(效价);肌肉注射或用1小时静脉滴注400mg(效价)时的血浆中浓度及药代动力学参数。另外,给200mg(效价)时在给药开始12小时后降至0.3μg/ml以下;给400mg(效价)时在给药开始24小时后平均降至0.39μg/ml。 (2)健康成人及肾功能损害患者,肌肉注射本剂200mg(效价)时的血清中浓度及药代动力学参数随肾功能降低,见到T1/2延长、Cmax升高级AUC增加。 2.分布 (1)体液及组织内移行 1)咳痰中浓度 呼吸道感染症患者肌肉注射本剂400mg(效价)时,给药3~4小时后达2.19 ug/mL的最高咳痰中浓度。 2)腹水中浓度 行腹部手术的胃癌、直肠癌及胆石症患者,用1小时静脉滴注本剂200mg(效价)时,给药开始2小时后达8.44μg/mL的最高腹水中浓度。另外,腹膜炎患者用1小时静脉滴注本剂400mg(效价)时,给药开始l及2小时后均达15.25 μg/mL的最高腹水中浓度。 3)手术创伤及烧伤患部渗出液中浓度 行直肠及乳房切除术的患者,肌肉注射本剂200mg(效价)时,给药4小时后达7.8~8.Oug/mL的最高术后渗出液中浓度。另外,烧伤继发感染患者,肌肉注射本剂200mg(效价)时,给药2~4小时后达4.Olug/mL的最高烧伤溃疡部渗出液中浓度。 4)脐带血清中及羊水中浓度 足月产孕妇肌肉注射本剂200mg(效价)时,给药约1.5及约5小时后达7.lug/mL的最高脐带血清中浓度,给药约4小时后达3.5ug/mL的最高羊水中浓度。 5)母乳中浓度 哺乳期妇女肌肉注射本剂200mg(效价)时,给药1-6小时内母乳中浓度均为测定阈值0.156ug/mL以下。 (2)血浆蛋白结合 人血浆蛋白结合率,在12.5~50ug/mL的浓度范围内为3.46~6.30%(体外)。 3.代谢 健康成人肌肉注射本剂300mg(效价)时,尿中未检出抗菌活性代谢物。 (参考) 大鼠肌肉注射14C硫酸异帕米星时,尿中放射能的大部分为原形药物,因此认为本剂基本不被代谢。 4.排泄 本剂主要排泄途径为尿中排泄。健康成人肌肉注射或用30分钟及l小时静脉滴注本剂200mg(效价)时,给药后12小时内尿中排泄约80%。另外,肌肉注射或用纠、时静脉滴注本剂400mg(效价)时,给药后24小时内尿中排泄约80%。 5.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给药方法 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可能延长血中浓度半衰期,长时间持续血中高浓度,出现第8对脑神经损害或肾损害,故应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节用量及给药间隔。 (1)调节初用量及维持量的方法 用肌酐清除率(Ccr),求得初用量及维持量。 (2)调节给药间隔的方法 给200mg时,每[血清肌酐值(mg/dL)×9]小时给药。 6.血中浓度监测 被认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尽管属一过性,但随异常高的最高血中浓度(峰值)反复出现而增加,也随异常高的最低血中浓度(下次给药即刻前值)反复出现而增加。本剂在最高血中浓度(A,A’)35ug/mL以上及最低血中浓度(B,B') 1O/1g/mL以上反复出现时;会增加发生第8对脑神经损害及肾功能损害的危险性。由于肾功能损害患者、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儿、老年患者及大量用药患者等的血中浓度易呈高值,因此初次给药时或长期用药患者,应以适当间隔测定最高血中浓度(A,A’)及最低血中浓度(B,B’),若示异常高值,则从下次给药,调整用量及给药间隔为宜。例如,最高血中浓度反复出现异常高值时应减量,最低血中浓度反复出现异常高值时应延长给药间隔等予以调节。

注射剂

4ml:400mg;2ml:200mg

玻璃安瓿。

室温保存(不超过30℃)。

24个月

J01GB1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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