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磺胺米隆溶液说明书

醋酸磺胺米隆溶液说明书

醋酸磺胺米隆

本品主要成分:醋酸磺胺米隆

可用于预防或治疗二、三度烧伤后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柠檬酸菌属、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珠菌等真菌感染。

外用,5%或10%溶液湿敷一日1次。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物疹、荨麻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剥脱性皮炎和大疱性表皮松解萎缩坏死性皮炎等;也可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淸病样反应。 (2)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因此在全身应用磺胺药时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卜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儿童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胆红素脑病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轉,较易发生髙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疽,偶可发生胆红素脑病。 (5)肝脏损害 可发生黄疽、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全身应用磺胺药。 (6)肾脏损害 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最较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种不良反应。疗程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 次,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童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憒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需及时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忧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能致命,如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性药物疹、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疗程中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艾滋病患者出现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10)局部应用后可发生局部疼痛及烧灼感。过敏反应可表现为各种皮疹,如斑丘疹、荨麻疹、湿疹样皮炎、接触性皮炎和多形性红斑等。由于本品具有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故用最大时吸收量增多,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一旦发生此情况且酸中毒持续存在时,宜暂停应用本品并予以碳酸氢钠静脉滴注。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及对磺胺类任一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应用磺胺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髙尿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性药物。本类药物可引起肝脏损害,导致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肝功能,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全身应用磺胺药。 (4)治疗中需注意检查:① 周围血象,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②应定期进行尿常规检查(每2〜3日1 次)③肝、肾功能检查。 (5)有呼吸功能或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应用或慎用本品。

尚不明确。

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必须应用时应停止授乳。慎用。磺胺药除作为乙胺嘧啶的辅助用药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外,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 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氨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药浓度增高,可能增加胆红素脑病发生的危险性。

C级:C级

(1)与碱化尿液的药物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促进药物排泄。 (2)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如普鲁卡因)可取代细菌摄取磺胺药,因而拮抗磺胺药的抑菌作用,故两者不宜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等药物合用时,磺胺药可置换这些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或抑制其代谢,使上述药物的作用增强甚至产生毒性反应,因此需调整其剂最。 (4)磺胺药与骨髄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口服含雌激素避孕药者如同时长时间服用磺胺药可导致避孕的失败,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增加前者潜在的毒性作用。 (7)具有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可能增加光敏反应的发生风险。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两药不宜同时应用。 (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与确胺类药物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使其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并可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合用期间需调整磺胺药剂录。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

应用本品4〜6 小时可杀灭创面细菌,其抗菌作用不受脓液、分泌物、坏死组织的影响,也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

本品可自创面部分吸收,体内代谢为无抗菌活性物质自尿排出,代谢物仍保留其抑制碳酸酐酶的作用。本品对组织的穿透力较强,可迅速穿透坏死组织到达感染部位。

溶液剂

5%;10%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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