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克霖说明书

清克霖说明书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Chewable Tablets

克拉维酸钾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按 C16H19N3O5S 计算 0.25 g,克拉维酸 0.03125 g,两者之比为 8:1。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微黄色。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中、重度感染,如: 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 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其他感染:菌血症、骨髓炎、败血症、脑膜炎、一腹.膜炎、中耳炎和术后感染、血液病或恶性,肿.瘤一一病人的合并感染以及监护病房病人的特殊问题如烧伤感染等。

口服 治疗中度感染:成人及体重大于 40 kg(或年龄大于 12 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日 2 次,每次 2 片,每 12 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 40 kg(或年龄小于 12 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2—12 岁的儿童,每次 1 片,每 12 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治疗严重感染:成年及体重大于 40 kg(或年龄、大于 12 岁)的儿童,每 12 小时一次,每次 4~6 片。体重小于 40 kg(或年龄小于 12 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 7—12 岁的儿童,每次 3 片,每 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7 岁的儿童,每次 2 片,每 12 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9 月—2 岁的儿童,每次 1 片,每 12 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 ml/min 者,不应服用本品。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本品一般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的和短暂的。小于 3% 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或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 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羟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已报道如下列反应: 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炎、口炎、舌炎、舌苔黑、粘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会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症状。 肝:羟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AST(SGOT)和/或 ALT(SGPT)有轻微升高,但这些结果的意义尚未明确。服用安美汀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损坏的报告,包括 AST 和/或 ALT 升高,血胆红素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老年患者,男性患者或长期治疗的患者中这类报告更为常见。治疗时或在停止治疗后几周内,可能有肝功能损坏迹象或症状发生。如严重的肝功能损坏通常是可逆的。极罕见有死亡报道,并且通常是与严重潜在疾病或合并治疗相关的病例。 肾:罕见间质性肾炎和血尿。 过敏反应:皮肤麻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水肿、血清病样反应(荨麻疹或皮疹并伴随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和频繁发热)。多型性红斑(罕见 Stevens-Johnson 综合症)和剥脱性皮炎(包括中毒性皮肤坏死)均有报道。这些症状可以通过抗组胺药控制。如果必要,服用皮质类固醇。如果以上任何一种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除非另有医嘱。与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合用,会出现严重的偶发性过,敏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包括溶血型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嗜酸性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以及细胞缺乏症。一旦停止治疗,这些症状将消失,并被认定为是过敏现象。小于 1% 的病人服用安美汀后出现轻微的血小板增多症。有报告本品和抗凝血药合用病人的凝血时间会延长。 中枢神经系统:罕见有激动,焦虑,行为变化,混淆,惊厥,头晕,失眠和可逆性的机能亢进。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一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等功能。 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 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菌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建议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 2—3 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严重的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管导气处理。 在所用‘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结肠炎都有报道,而且可能由轻度发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对服用本品后发生腹泻的病人应谨慎处理。抗菌素会改变引起腹泻的普通菌丛,可能使棱状芽孢杆菌大量生长。研究表明棱状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可能是引起腹泻的主要原因。在确定假性粘膜结肠炎的治疗方案后,可开始适当的疗法。轻度假性粘膜结肠炎可能是由于间歇服药引起的。对较严重病例,应采取补充电解质、蛋白质和其它临床对棱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的疗法。肝功能不全者用药应谨慎,因服药引起的肝功能异常是可恢复的。临床中引发死亡的概率非常低,不到四百万分之一,且通常是由某种隐藏疾病或合并用药引起的。 不同配比的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组成的复方制剂,不能互相替代。

用药过量后,多数病人主要出现胃肠不适如胃痛、腹痛、呕吐、腹泻,少数病人出现皮疹、机能亢进或嗜睡等症状。服药过量应立即停服本品,并根据症状需要采取支持或对症治疗,如果是短时间内服药过量且病人无禁忌,可采取催吐或洗胃的方法。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孕妇慎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可通过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对于三个月以下的婴儿应酌减剂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

B级:

利尿酸药如苯磺胺会降低阿莫西林从肾小管中的分泌,与本品合用将升高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所以不宜合用。 治痛风药别嘌呤醇和氨苄青霉素合用会增加病人皮疹的发病率,尚未明确氨苄青霉索引发皮疹是由于因病人体内的别嘌呤醇还是因血尿酸升高引起,尚未有本品与别嘌呤醇合用的资料。 与其它广谱抗生素相似,本品可能降低避孕药的药效。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86905611000459

本品由阿莫西林与克拉维酸钾以 8:1 配比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阿莫西林与氨苄西林的抗敏感微生物作用类似,主要作用在微生物的繁殖阶段,通过抑制细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克拉维酸钾具有与青霉素类似的.β-内酰胺结构,能通过阻断β-内酰胺酶的活性部位,使大部份细菌所产生的这些酶失活,尤其对临床重要的、通过质粒介导的β一内酰胺酶(这些酶通常与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的抗药性改变有关)作用更好。 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复方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效: 革兰阳性需氧微生物: 金黄色葡萄球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一内酰胺酶的菌株); 对甲氧西林/苯唑西林有抗药性的葡萄球菌对本品同样具有抗药性。 革兰阴性需氧微生物: 大肠杆菌(产β一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流感嗜血杆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克雷伯菌属(所有已知的菌株均为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卡他莫拉克氏菌(产β-内酰胺酶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以下多数微生物已有体外研究结果,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大部分肺炎链球菌、奈瑟氏淋球菌、大多数葡萄球菌和厌氧菌等。这些菌对阿莫西林敏感,但是本复方对这些菌的临床疗效尚无充分和严格对照的研究结果。

复方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各自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单独服用相同剂量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大致相当。不过与单独服用克拉维酸钾相比,阿莫西林会增加克拉维酸钾在肠胃道的吸收和肾脏的排泄。 文献报道,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胃肠道吸收良好。阿莫西林逐渐进入除了脑髓和骨髓外的人体大部份组织和体液中,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一样均易于在全身分布。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蛋白结合率均较低,在人体血清中,阿莫西林的结合率近似 18%,克拉维酸钾的结合率近似 25%。服用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后,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与单独服一用相同剂量的阿莫西林所达到的血药浓度相似。服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后,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半衰期分别为 1.3 小时和 1.0 小时。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试验表明,健康受试者空腹口服两个剂量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含阿莫西林分别为 500 mg 和 1 500 mg,克拉维酸分别为 62.5 mg 和 1 87.5 mg)后,阿莫西林的达峰时间分别为 1 .30±0.35 小时和 1.95±0.37 小时,达峰浓度分别为 7.02±2.39 ug/ml 和 1 5.8±4.2 ug/ml,血浆半衰期分别为 1.14±0.18 小时和 1.32±0.24 小时。克拉维酸的达峰时间分别为 1.05 + 0.26 小时和 1.18±0.29 小时,达峰浓度分别为 1.36±0.42 ug/ml 和 3.51±1.57 ug/ml,血浆半衰期为 1.14±0.22 小时和 1.36±0.63 小时。

片剂

0.28125g(阿莫西林0.25g,克拉维酸0.03125g)

铝塑复合膜包装,每盒 12 片.

密封,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 20 ℃ )干燥处保存。

暂定二年。

J01CA04

国药准字H20080167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微信扫一扫,关注医库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