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康可维说明书
COVID-19 Vaccine (Vero Cell), Inactivated
灭活的新型冠状病毒19nCoV-CDC-Tan-HB02株
本品系用新型冠状病毒WIV04株,接种非洲绿猴肾细胞(Vero细胞),经培养、收获、灭活、澄清、浓缩、纯化,经氢氧化铝佐剂吸附后制成。不含抗生素和防腐剂。
有效成分:灭活的新型冠状病毒WIV04株。
佐剂:氢氧化铝佐剂。
辅料: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本品应为微乳白色混悬液体,可因沉淀而分层,易摇散,不应有摇不散的块状物。
本品适用于预防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本品基于境外期临床保护效力试验第二次期中分析结果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最终分析数据,有效性和安全性尚待进一步确证。
【接种对象】
本品适用于18岁及以上人群预防接种。
境外Ⅲ期临床期中分析保护效力数据显示,本品对18~59岁人群具有保护作用;临床试验中60岁及以上人群所占比例较低(1.57%),后续临床试验中将增加60岁及以上人群的比例,进一步获取该人群保护效力直接证据。已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本品后产生一定程度的中和抗体。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机构接种时,需结合60岁及以上人群健康状况和暴露风险,以评估接种本品的必要性。
【作用和用途】
本品适用于预防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本品基于境外Ⅲ期临床保护效力试验第二次期中分析结果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暂未获得最终分析数据,有效性和安全性尚待进一步确证。
本品基础免疫为 2 剂次,每剂间隔 21-28 天每一次人用剂量为 0.5 ml。
推荐的接种途径为肌内注射,最佳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注射前须摇匀。
尚未确定本品是否需要进行加强免疫。
本品适用于 18 岁及以上人群预防接种。
境外期临床期中分析保护效力数据显示本品对 18-59 岁人群具有保护作用;临床试验中 60 岁及以上人群所占比例较低(1.57%),后续临床试验中将增加 60 岁及以上人群的比例,进一步获取该人群保护效力直接证据。已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显示 60 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本品后产生一定程度的中和抗体。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机构接种时,需结合 60 岁及以上人群健康状况和暴 露风险,以评估接种本品的必要性。
在境内外开展的两项临床试验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第一项为境内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Ⅰ/Ⅱ期临床试验,初步评价本品在18岁及以上人群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第二项为国际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评价本品的保护效力、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每剂接种后0~7天进行系统性安全性随访观察,8~14/21/28天采取受试者主动报告与研究者定期随访的方式收集不良事件,同时关注全程接种后12个月内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
1.本品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总述
按照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分类: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汇总本品Ⅰ/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研究人群安全性数据进行如下描述:
(1)接种部位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疼痛;
常见:肿胀、红晕;
偶见:硬结、皮疹、瘙痒;
罕见:感觉减退、红斑、变色、不适、发热;
十分罕见:硬化、青肿、感觉异常。
(2)全身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头痛、疲劳/乏力;
常见:肌肉痛(非接种部位)、腹泻、咳嗽、口咽疼痛、发热、流涕、呼吸困难、关节痛、瘙痒症(非接种部位)、恶心、头晕、便秘;
偶见:流感样症状、嗜睡、呕吐、腹痛、鼻咽炎、胸痛、鼻塞、咳痰、吞咽困难、喷嚏、厌食、痰量增多、急性过敏反应、上腹痛、皮肤粘膜异常 、失眠、肢体疼痛、咽喉刺激、胸部不适、感觉减退、背痛、寒战、发热感、多汗、食欲减退、腹部不适、心悸、肢体不适;
罕见:味觉丧失、腹胀、眼充血、咽干、红斑(非接种部位)、眼刺激、体温降低、咽部红斑、发音困难、腰肋疼痛、超敏反应、嗅觉丧失、肌肉骨骼强直、颈痛、瘙痒性皮疹、眼痛、耳痛、面肿、肠胃气胀、红斑性发疹、鼻炎、睡眠障碍、食欲增加、血压升高、潮热、鼻充血、不适(非接种部位)、睡眠过度、口干、肌痉挛、骨痛、皮肤干燥、结膜炎、视物模糊、眩晕、异常感觉、味觉障碍、味觉倒错、下腹痛、斑状皮疹、荨麻疹、痤疮样皮疹、焦虑;
十分罕见:哮鸣、呼吸道症状、咽部肿胀、外周肿胀、腋痛、头部不适、睡眠质量差、腹部强直、口臭、唇部干燥、口腔感觉减退、唇部肿胀、胃食管反流病、粘液便、过敏性皮炎、皮肤刺激、丘疹样皮疹、皮肤病损、水疱、斑丘疹、皮肤色素脱失、皮炎、丘疹、水疱疹、瘀点、毛囊炎、怠惰、干眼、眼睛瘙痒症、眶周肿、眼分泌物、食欲亢进症、体温升高、低血压、淋巴结病、淋巴结炎、肌肉拉伤、潮红、感到寒冷、眼肿。
(3)不良反应严重程度
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以1级(轻度)为主,3级及以上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68%,未报告与接种本品相关的4级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报告的3级接种部位不良反应为疼痛、硬结、肿胀;3级全身不良反应为发热、腹泻、便秘、厌食、呕吐、肌肉痛(非接种部位)、关节痛、头痛、咳嗽、呼吸困难、瘙痒症(非接种部位)、疲劳/乏力。
(4)严重不良事件(SAE)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均判断与接种疫苗无关或可能无关。
2. 本品境内外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具体发生情况
(1)境内Ⅰ/Ⅱ期临床试验
境内Ⅰ/Ⅱ期临床试验共入组1120例18岁及以上受试者,其中420例受试者至少接种1剂本品(中剂量组),男性185例(44.05%),女性235例(55.95%)。截至2020年10月13日,已完成全程免后至少28天的安全性随访,长期安全性随访尚在进行中。本品不同免疫程序接种后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详见表1。
表1. 境内Ⅰ/Ⅱ期临床试验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情况n(%)
(2)境外Ⅲ期临床试验
境外Ⅲ期临床试验计划入组45000例18岁及以上受试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次期中分析时,14624例受试者至少接种1剂本品。其中,男性12276例(83.94%),女性2348例(16.06%);18~59岁14315例(97.89%),60岁及以上307例(2.10%)。上述受试者均已完成全程免后至少28天的安全性随访,长期安全性随访尚在进行中。
18~59岁和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本品的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详见表2,尚未发现60岁及以上人群安全性风险信号的增加。
非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38%,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15%。非征集性不良反应中较征集性不良反应新增且严重程度为3级的症状包括:口咽疼痛(0.01%)、荨麻疹(0.01%)、感觉减退(0.01%)、咳痰(0.01%)、寒战(0.01%)、腹痛(0.01%)。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本品包括0.5mL、1.0mL两种装量规格,其中1.0mL规格为2次人用剂量,禁止接种于1人;使用前请仔细辨识不同规格。
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对于1.0mL/瓶规格(2次人用剂量),首次使用后根据实际情况将疫苗置于室温或2~8℃保存,室温放置不得超过1小时,2~8℃保存不得超过6小时,超时应予以废弃。第二次使用前,需要消毒胶塞表面;使用中应严格避免交叉污染。应最大限度减少多次抽取可能带来的接种剂量误差;如果瓶中剩余疫苗不足0.5mL,应废弃,不得将多瓶的剩余疫苗混合使用。
目前暂未获得本品的保护持久性数据,接种后仍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目前暂未获得本品对60岁及以上人群的保护效力直接证据,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机构接种使用时,需结合该人群健康状态和暴露风险,评估接种本品的必要性。
使用前应检查包装容器、标签、外观、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如玻璃容器有裂纹或外表面有斑点、污点、擦痕,标签不清或超过有效期时限及外观异常等均不得使用。
不得静脉注射;尚无本品采用皮下或皮内注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接种本品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接种门诊应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物,以备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和发热者需慎用;必要时经医生评估后延迟接种。
糖尿病患者及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需慎用。
血小板减少症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肌肉注射时可能会引起出血,需慎用。
尚未获得本品对免疫功能受损者(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此类人群接种本品应基于个体化考虑。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尚未进行同期(先、后或同时)接种其它疫苗对本品免疫原性影响的临床研究,同期接种其它疫苗时应咨询专业医师。
接种本品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不良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本品尚无SARS-CoV-2感染者或既往感染者的保护效力证据。
与其它疫苗一样,无法确保本品对所有接种者均产生保护作用。
【特殊人群用药】
育龄期妇女:在临床试验中接种本品后意外妊娠的妇女中收集到的数据非常有限,尚不足以评估接种本品后可能导致发生不良妊娠结局(包括自然流产)的风险。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目前尚未获得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数据。
60岁及以上人群:目前已在境内Ⅰ/Ⅱ期临床试验中获得该人群接种本品的免疫原性与安全性数据,但尚未在境外Ⅲ期临床试验中获得保护效力直接证据。
育龄期妇女:在临床试验中接种本品后意外妊娠的妇女中收集到的数据非常有限,尚不足以评估接种本品后可能导致发生不良妊娠结局(包括自然流产)的风险。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目前尚未获得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数据。60岁及以上人群:目前已在境内Ⅰ/Ⅱ期临床试验中获得该人群接种本品的免疫原性与安全性数据,但尚未在境外Ⅲ期临床试验中获得保护效力直接证据。
与其它疫苗同时接种:本品尚未进行同期(先、后或同时)接种其它疫苗对本品免疫原性影响的临床研究。
与其它药物伴随使用: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药物,包括免疫抑制剂、化疗药物、抗代谢药物、烷化剂、细胞毒素类药物、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等,可能会降低机体对本品的免疫应答。
如正在或近期曾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为避免可能的药物间相互作用,接种本品前应咨询专业医师。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86901960001314;86901960001307;86901960001338
本品关键性Ⅲ期注册临床试验采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设计,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沙迦)、巴林王国等多个国家/地区开展。试验拟入组至少45000例18岁及以上健康受试者,按照“0,21(+7)天”两剂程序随机接种试验疫苗1(本品)、试验疫苗2和安慰剂,以评价本品的保护效力、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主要研究假设为:在18岁及以上健康人群中,接种本品2剂14天后相较于安慰剂的保护效力(VE)的95%置信区间(95%CI)下限大于30%。本品第二次期中分析结果如下:
1. 保护效力试验结果
Ⅲ期临床研究主要终点为接种2剂本品或安慰剂14天后COVID-19的发病率,基于人年发病率的保护率计算方法是疫苗保护效力的主要分析方法。监测期内所有有效终点病例(120例)均经过终点判定委员会确认。第二次期中分析数据显示,按照“0,21(+7)天”两剂程序接种本品14天后预防COVID-19的保护效力为72.51%(双侧97.59%CI:54.69, 83.32),达到了保护效力研究假设。接种本品的受试者全程免后平均随访时间为75.2±27.9天,中位随访时间为91天,结果详见表3。
境外Ⅲ期临床试验中,可纳入保护效力期中分析的60岁及以上人群占1.57%,目前该人群中尚未收集到终点病例,暂无法评价本品对60岁及以上人群的保护效力;本次期中分析仅收集到3例重症病例,其中安慰剂组2例,本品所在组别1例,暂无法评价本品对COVID-19重症的保护效力。
注:(1)基于人年发病率的保护率:Poisson回归模型以发病人数为因变量,以分组为固定效应,受试者暴露人年数为偏移量,以对数为联结函数。经模型计算各组人年发病率的最小二乘估计及其95%可信区间,以及基于人年发病率的保护率的最小二乘估计及其可信区间。(2)基于第二次期中分析的实际病例数,采用Lan DeMets O’Brien-Fleming消耗函数方法(PASS 15)计算,单侧检验水准为0.01205。
2. 免疫原性试验结果
Ⅰ/Ⅱ期、Ⅲ期临床研究分别采用噬斑减少中和试验法(PRNT)、微量细胞病变法(CCID)检测免后血清中和抗体几何平均滴度(GMT),结果详见表4和表5。本品基于境外Ⅲ期临床保护效力试验期中分析结果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Ⅲ期免疫原性亚组免疫持久性数据尚在进一步收集中。现有数据提示,60岁及以上人群的中和抗体水平低于18~59岁人群。
注:Ⅰ/Ⅱ期、Ⅲ期临床研究中和抗体所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单位不同,其检测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在以上试验中获得的安全性数据请参见【不良反应】。
3. 交叉中和试验结果
交叉中和试验采用境外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接种本品2剂后28天的50份血清,对目前正在境内流行或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10株国内外流行的新冠病毒株(2366T、77、76、F13 P4、35T P2、56Y P3、HN97 P3、834 Y、QD01、P701)进行血清交叉中和试验。试验采用微量细胞病变法进行血清中和抗体检测。数据显示,50份血清针对10个毒株的中和抗体GMT最低为118.3,最高为165.5,各毒株间未见明显差异。
注射剂
0.5mL/瓶。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有灭活新型冠状病毒抗原200WU;1.0mL/瓶(2次人用剂量),含灭活新型冠状病毒抗原400WU。每1次人用剂量0.5 mL,含有灭活新型冠状病毒抗原200 WU。
1. 0.5mL/支(瓶) 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带注射针),1支/盒; 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液用覆膜卤化丁基橡胶塞,1瓶/盒、3瓶/盒。 2. 1.0mL/瓶(2次人用剂量) 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液用覆膜卤化丁基橡胶塞,1瓶/盒、3瓶/盒。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禁冻结。
暂定24个月。
国药准字S20210005;国药准字S20210006;国药准字S2021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