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 盐酸左氧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说明书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and Glucose Injection
左氧氟沙星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本品为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和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哨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尚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及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5、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腱炎或腱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C级: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
86904543000551,86904840000018,86904840000025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 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国外资料单次静注左氧氟沙星300mg和相同剂量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相似。多剂量研究中(300mg每日两次静脉滴注,共6天)其血药浓度24~48小时达稳态。首次及末次剂量后的血药峰浓度分别为5.35和6.12μg/ml,表明无明显蓄积。 左氧氟沙星在体内组织中分布广泛。主要以原型药由尿中排出,口服给药后48小时内,尿中原型药排出量占给药量的87%;72小时内粪便中的排出药量少于给药量的4%;约5%的药物以无活性代谢物的形式由尿中排出。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左氧氟沙星清除率下降,消除半衰期延长,为避免药物蓄积,应进行剂量调整。血液透析和连续腹膜透析(CAPD)不影响左氧氟沙星从体内排除。
注射剂
100ml:左氧氟沙星0.3g与葡萄糖5g;100ml:左氧氟沙星0.2g与葡萄糖5g;100ml:左氧氟沙星0.1g与葡萄糖5g
玻璃瓶。
避光,密封保存。
暂定二年
S01AE05
国药准字H20094233,国药准字H20052023,国药准字H20030924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