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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左氧氟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本品其他辅料成份为:甘露醇、氢氧化钠、盐酸(后两者为pH值调节剂)。
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的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疏松块状。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盐酸左氧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左氧氟沙星只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盐酸左氧氟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氧氟沙星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进行治疗时,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菌株可以很快产生耐药性。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
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 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如静脉滴注对患者更为有利时(如患者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等)可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1.医院获得性肺炎
治疗由对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粘质沙雷氏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同时应根据临床需要采取其他辅助治疗措施。如果已证明或怀疑是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建议联合应用抗假单胞菌 β-内酰胺类药物进行治疗。
2.社区获得性肺炎
7~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对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多重耐药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白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衣原体、肺炎军团菌或肺炎支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注:MDRSP(多重耐药性肺炎链球菌)指对下列两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耐药的菌株:青霉素(MIC ≥ 2 µg/mL),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四环素及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口恶唑。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
或肺炎衣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10~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
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
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
一些患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
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
6.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轻度至中度),包括脓肿、蜂窝织炎、疖、脓疱病、脓皮病、伤口感染。
7.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治疗由大肠埃希菌、粪肠球菌或甲氧西林敏感的表皮葡萄球菌引起的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8.复杂性尿路感染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
10天治疗方案:治疗由粪肠球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轻度至中度)。
9.急性肾盂肾炎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包括合并菌血症的病名。
10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包括合并菌血症的病名。
10.非复杂性尿路感染:
治疗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或腐生葡萄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尿路感染(轻度至中度)。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
一些患者,单纯性尿路感染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11.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适用于吸入性炭疽(暴露后)的治疗,在暴露于炭疽杆菌喷雾之后减少疾病的发生或减缓疾病的进展。左氧氟沙星的有效性基于人体的血浆浓度这一替代终点来预测临床疗效。
左氧氟沙星对炭疽吸入暴露后的预防作用尚未对人体进行试验。成人中超过28天疗程治疗的左氧氟沙星的安全性尚未研究。仅在获益大于风险时,才能使用左氧氟沙星长期治疗。
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
1.剂量和给药方法
(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
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的常用剂量为250 mg或500 mg或750 mg,每24小时口服一次。根据感染情况按照下表(表1)所示服用。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的常用剂量为250 mg或500 mg,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24小时静滴一次;或750 mg,缓慢滴注,时间不少于90分钟,每24小时静滴一次。根据感染情况按照表1所示使用。
肌酐清除率≥ 50 mL/min时不需调整用量。肌酐清除率<50 mL/min时,需调整用量。
表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肌酐清除率≥50 mL/min)
感染类型1 | 每24小时剂量 | 疗程(天)2 |
医院内肺炎 | 750 mg | 7~14 |
社区获得性肺炎3 | 500 mg | 7~14 |
社区获得性肺炎4 | 750 mg | 5 |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 750 mg | 5 |
500 mg | 10~14 | |
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加重 | 500 mg | 7 |
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cSSSI) | 750 mg | 7~14 |
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uSSSI) | 500 mg | 7-10 |
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 500 mg | 28 |
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或急性肾盂肾炎(AP)5 | 750 mg | 5 |
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或急性肾盂肾炎(AP)6 | 250 mg | 10 |
非复杂性尿路感染 | 250 mg | 3 |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成年和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7、8 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7、8 | 500 mg 参见下表(表2) | 608 608 |
感染类型1 | 剂量 | 每次给药频率 | 疗程2 |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3,4 | |||
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 | 500 mg | 24小时 | 60天4 |
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 | 8 mg/kg(每次剂量不超过250 mg) | 12小时 | 60天4 |
肾功能正常患者中每24小时的剂量 | 肌酐清除率 20 ~ 49 mL/min | 肌酐清除率 10 ~ 19 mL/min | 血液透析或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 |
750 mg | 每48小时750 mg | 第一次给药750 mg,此后每48小时500 mg | 第一次给药750 mg,此后每48小时500 mg |
500 mg | 首剂500 mg,此后每24小时250 mg | 第一次给药500 mg,此后每48小时250 mg | 第一次给药500 mg,此后每48小时250 mg |
250 mg | 无需剂量调整 | 每48小时250 mg。对于单纯性UTI治疗,无需剂量调整 | 无剂量调整信息 |
用于静滴的液体 |
0.9%氯化钠注射液 |
5%葡萄糖注射液 |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严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 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 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 QT间期延长
● 过敏反应
● 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
●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 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 周围神经病变
● 对血糖的干扰
● 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
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左氧氟沙星快速静脉滴注或者推注可能导致低血压。应根据剂量,静脉滴注不少于
60~90分钟。据报告,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可能导致结晶尿和管型尿。因此,对于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应当维持适当的水化,以防止形成高度浓缩尿。
2.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
下面描述的数据,反映了29个Ⅲ期临床试验的7537名患者对左氧氟沙星的综合暴露。研究人群平均年龄为50岁(约74%的人群<65岁),其中50%为男性,71%为白种人,17%为黑种人。患者因为范围广泛的感染性疾病而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参见适应症)。患者接受的左氧氟沙星剂量为750 mg每日一次、250 mg每日一次、或500 mg每日1或2次,疗程通常为3~14天,平均疗程为10天。
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类型和分布在使用左氧氟沙星 750 mg每日一次、250 mg每日一次、或500 mg每日1或2次的患者中类似。总共有4.3%的患者由于不良药物反应而停用左氧氟沙星,在接受250 mg和500 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例为3.8%;在接受750 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例为5.4%。在接受250 mg和500 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4%),主要为恶心(0.6%)、呕吐(0.4%)、头晕(0.3%)、和头痛(0.2%)。在接受750 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药物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2%),主要为恶心(0.6%)和呕吐(0.5%)、头晕(0.3%)和头痛(0.3%)。
在下表(表5和表6)中分别列举了发生于≥1%的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以及发生于0.1至<1% 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为恶心、头痛、腹泻、失眠、便秘和头晕。
表5:在左氧氟沙星临床试验中报告的常见(≥1%)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 不良反应 | %(N=7537) |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 念珠菌病 | 1 |
精神病类 | 失眠 | 4 a |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 头痛 | 6 |
头晕 | 3 | |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 | 呼吸困难 | 1 |
胃肠系统疾病 | 恶心 | 7 |
腹泻 | 5 | |
便秘 | 3 | |
腹痛 | 2 | |
呕吐 | 2 | |
消化不良 | 2 | |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 皮疹 瘙痒 | 2 1 |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 阴道炎 | 1b |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 水肿 注射部位各种反应 胸痛 | 1 1 1 |
系统/器官分类 | 不良反应 |
感染和侵染 | 生殖器念珠菌病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 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 |
免疫系统疾病 | 过敏反应 |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 高血糖症、低血糖症、高血钾症 |
精神病类 | 焦虑、激动、意识错乱、抑郁、幻觉、梦魇、睡眠障碍a、厌食 |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 颤抖、惊厥、感觉错乱、眩晕、高张力、运动过度、步态 异常、嗜睡a、晕厥 |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 | 鼻衄 |
心脏器官疾病 | 心脏停搏、心悸、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不齐 |
血管疾病 | 静脉炎 |
胃肠系统疾病 | 胃炎、口炎、胰腺炎、食管炎、胃肠炎、舌炎、假膜性/难辨梭菌结肠炎 |
肝胆系统疾病 | 肝功能异常、肝酶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 |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组织疾病 | 荨麻疹 |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 关节痛、肌腱炎、肌痛、骨痛 |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 肾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 |
系统/器官分类 | 不良反应 |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 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 |
免疫系统疾病 | 过敏反应,有时致命,包括: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 |
精神病类 | 精神病、偏执狂、个别报告的自杀未遂和自杀想法 |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 重症肌无力恶化 、嗅觉丧失、味觉丧失、嗅觉异常、味觉障碍、周围神经病、个别报告的脑病、脑电图(EEG)异常、发声困难 |
眼器官疾病 | 视觉障碍,包括复视、视觉灵敏度减退、视物模糊、暗点 |
耳及迷路类疾病 | 听觉减退、耳鸣 |
心脏器官疾病 | 个别报告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电图 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 |
血管疾病 | 血管舒张 |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 | 个别报告的过敏性肺炎 |
肝胆系统疾病 | 肝衰竭(包括致命病名)、肝炎、黄疸 |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疾病 | 大疱性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光敏/光毒性反应、白细胞破裂性血管炎 |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 肌腱断裂、肌损伤,包括断裂、横纹肌溶解 |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 间质性肾炎 |
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 | 多器官衰竭、发热 |
各类检查 |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肌酶增加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在所有年龄组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可导致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通常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和接受肾移植、心脏移植或肺移植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 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左氧氟沙星可使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恶化。应避免已知重症肌无力史的患者使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本品为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炎和肌腱断裂
氟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Achilles 跟腱,并且Achilles 跟腱需要手术修补。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药品。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3.重症肌无力加重
包括左氧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会引起神经肌肉阻断,可能使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恶化。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在内的上市后严重不良事件,和重症肌无力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有关。避免已知重症肌无力史的患者使用左氧氟沙星。氟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4. QT间期延长
某些氟喹诺酮类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钾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5.过敏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报告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一些患者在第一次给药后即发生,有些反应可伴随有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休克、癫痫发作、意识丧失、麻刺感、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肾上腺素紧急治疗。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或其他任何过敏迹象时停止使用。必要时可进行输氧,静脉注射类固醇,气道管理,包括插管等措施。
6.其他严重并且致命的不良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出现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事件报告。这些事件中有些是由于过敏,有些则病因不明。这些事件可能是重度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可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症状:发热、皮疹、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学异常。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黄疸或任何其他过敏表现时立即停药并且采取措施。
7. 中枢神经系统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已有报告会使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增加的风险,包括惊厥和颅内压增高(含假性脑瘤)以及中毒引起的精神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包括焦躁、激动、失眠、焦虑、噩梦、偏执狂、头晕、错乱、震颤、幻觉、抑郁和自杀想法或行为。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用药后。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患者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与所有的氟喹诺酮类药品一样,已知或怀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有发作倾向或发作阈值降低)应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使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8.肝毒性
已收到接受左氧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急性肝炎和致命事件)的上市后报告。在对超过7,000名患者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严重药物相关性肝毒性的证据。严重肝毒性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4天内出现,在大多数病名中,出现在开始治疗6天内。多数严重肝毒性病例与过敏无关。大多数致命性的肝毒性报告见于年龄≥65岁的患者,大多数与超敏无关。如果患者出现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左氧氟沙星。
9.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品均出现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包括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
星,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至严重结肠炎。抗菌药品治疗使结肠的正常菌群改变,从而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原因。高毒性的梭菌引起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升高,这些感染抗菌治疗无效,并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出现腹泻均应考虑CDAD的可能性。因为CDAD可能发生在使用抗菌药品治疗后两个月,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必要的。如果怀疑或证实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可能需要停止目前使用的不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应适当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补充蛋白质,采用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应进行手术评价。
10.周围神经病变
已有报告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产生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性轴索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的轴索,致皮肤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衰弱。对于某些患者,症状可能在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后很快发生并且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包括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和振动觉的变化,应立即停药。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11.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和动物中的关节病效应
在儿科患者(≥6个月)中,左氧氟沙星仅适用于炭疽吸入(暴露后)的保护。和对照相比,在接受左氧氟沙星的儿科患者中观察到肌肉骨骼疾病(关节痛、关节炎、肌腱病症和步态异常)发病率的增加。
在未成年的大鼠和狗中,口服和静脉给予左氧氟沙星导致骨软骨病的增加。对于接受左氧氟沙星的未成年狗承重关节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存在软骨的持续损伤。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也可在多个物种的未成年动物中产生承重关节类似的糜烂,以及关节病的其他体征。
12.对血糖的干扰
曾有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引起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3.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后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中度至严重的光敏性/光毒性
反应,后者可能表现过度的晒伤反应(例如烧灼感、红斑、水泡、渗出、水肿),常出现在暴露于光的部位(通常是颈部的“V”型区域、前臂伸肌表面、手的背部)。因此,应该避免过度暴露于光源下。发生光毒性反应时应停药。
14. 耐药菌的产生
在尚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以及不符合预防适应症的情况下开左氧氟沙星处方并不会为患者带来益处,并可增加产生耐药菌的风险。
15.超敏反应
使用包括左氧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偶尔会发生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性的超敏和/或过敏反应,这些反应多发生在第一次用药后。一些反应可能会伴有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休克、癫痫发作、意识丧失、麻刺感、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在首次出现皮疹或超敏反应任何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左氧氟沙星。严重的急性超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予以治疗,同时根据临床需要采取其他复苏措施如吸氧、静脉补液、使用抗组胺剂、皮质类固醇、升压胺类药及气道处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孕妇禁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18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
C级: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避免与茶碱类合用,如需合用时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合用时,应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问或其他凝血试验。 本品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合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凋,包括高血糖和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86900356000351,86900356001280,86900356001297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肿炎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非临床毒理学
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繁殖功能损害:对大鼠生命全程的生物测定结果显示,每日服用左氧氟沙星,连续服用2年,未表现出任何致癌作用。使用的最高剂量(100mg/kg/天)为人类推荐最大剂量(750mg)的1.4倍(根据相对体表面积计算)。任何剂量的左氧氟沙星均不能缩短UV诱发的白化裸鼠(Skh-1)皮肤肿瘤的进展时间,因此在本试验条件下不具有光致癌性。在光致癌性试验中,左氧氟沙星最大剂量(300mg/kg/天)时,裸鼠皮肤左氧氟沙星浓度范围是25~42µg/g。而剂量为750mg时,人类受试者左氧氟沙星皮肤浓度的Cmax平均约为11.8µg/g。
下列试验表明左氧氟沙星不具有致突变作用:Ames细菌突变分析(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大肠埃希菌),CHO/HGPRT正向突变检测,小鼠微核试验,小鼠显性致死试验,大鼠非程序性DNA合成试验,小鼠姐妹染色单体互换试验。在体外染色体畸变(CHL细胞系)和姐妹染色单体互换试验(CHL/IU细胞系)中为阳性。
大鼠口服剂量高达360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对其繁殖能力没有损害,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4.2倍。静脉滴注剂量为100mg/kg/天时,左氧氟沙星对其繁殖能力也没有损害,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2倍。
动物毒理学和/或药效学:左氧氟沙星和其他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已经表明可以导致大多数种属的未成年实验动物发生关节病变。未成年的狗(4~5月龄)口服左氧氟沙星,剂量为10mg/kg/天,连续用药7天,或静脉给药,剂量为4 mg/kg/天,连续给药14天,均可引起关节损害。幼年大鼠口服剂量为300mg/kg/天,连续用药7天,或静脉给药,剂量为60mg/kg/天,连续给药4周,均可以引起关节病变。3个月的小猎犬,连续14天口服常规用量的左氧氟沙星40mg/kg/天,在第8天出现严重的关节毒性而停药。在剂量≥2.5mg/kg水平(根据比较血浆AUC,约是儿童用量的 0.2倍)时,可出现轻微肌肉骨骼损伤的临床表现,但尚无大体病理学和组织病理学损伤。剂量为10和40mg/kg(分别为儿童用量的约0.7倍和2.4倍)时,可以引起滑膜炎和关节软骨损伤。恢复18周后,关节软骨大体病理学和组织病理学仍存在。
小鼠耳部肿胀试验显示左氧氟沙星的光毒性与氧氟沙星相似,但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相比较弱。
虽然在某些静脉给药的大鼠试验中发现了结晶尿,但是结晶并不是在膀胱中形成的,而是在排尿后形成的,因此不意味着左氧氟沙星具有肾毒性。
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同时使用可以加重喹诺酮类药物对小鼠CNS的刺激作用。
左氧氟沙星的剂量为6mg/kg或更高时,快速静脉注射可以使狗产生低血压。这一作用可能与组胺的释放有关。
动物的体外和体内试验显示,在人体起治疗作用的血浆浓度范围内,左氧氟沙星既不是酶诱导剂,也不是酶抑制剂,因此,与其他药物或试剂不存在药物代谢酶相关的相互作用。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情况如下:
测定单次经口给予左氧氟沙星片剂、口服液或静脉注射给药后以及达稳态后左氧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表示为Mean±SD,总结于下表(表9)。
表9: 左氧氟沙星PK参数的Mean±SD
治疗方案 | Cmax (μg/mL) | Tmax (h) | AUC (μg·h/mL) | CL/F1 (mL/min) | Vd/F2 (L) | t1/2 (h) | CLR (mL/min) |
单次给药 | |||||||
250 mg p.o.片剂3 | 2.8 ± 0.4 | 1.6 ± 1.0 | 27.2 ± 3.9 | 156 ± 20 | ND | 7.3 ± 0.9 | 142 ± 21 |
500 mg p.o.片剂3* | 5.1 ± 0.8 | 1.3 ± 0.6 | 47.9 ± 6.8 | 178 ± 28 | ND | 6.3 ± 0.6 | 103 ± 30 |
500 mg口服液12 | 5.8 ± 1.8 | 0.8 ± 0.7 | 47.8 ± 10.8 | 183 ± 40 | 112±37.2 | 7.0 ± 1.4 | ND |
500 mg i.v.3 | 6.2 ± 1.0 | 1.0 ± 0.1 | 48.3 ± 5.4 | 175 ± 20 | 90 ± 11 | 6.4 ± 0.7 | 112 ± 25 |
750 mg p.o.片剂5* | 9.3 ± 1.6 | 1.6 ± 0.8 | 101 ± 20 | 129 ± 24 | 83 ± 17 | 7.5 ± 0.9 | ND |
750 mg i.v.5 | 11.5 ± 4.04 | ND | 110 ± 40 | 126 ± 39 | 75 ± 13 | 7.5 ±1.6 | ND |
多次给药 | |||||||
500 mg q24h p.o.片剂3 | 5.7 ± 1.4 | 1.1 ± 0.4 | 47.5 ± 6.7 | 175 ± 25 | 102 ± 22 | 7.6 ± 1.6 | 116 ± 31 |
500 mg q24h i.v. 3 | 6.4 ± 0.8 | ND | 54.6 ± 11.1 | 158 ± 29 | 91 ± 12 | 7.0 ± 0.8 | 99 ± 28 |
500 mg或250 mg q24h i.v. | 8.7 ± 4.07 | ND | 72.5 ± 51.27 | 154 ± 72 | 111 ± 58 | ND | ND |
细菌感染患者6 | |||||||
750 mg q24h p.o.片剂5 | 8.6 ± 1.9 | 1.4 ± 0.5 | 90.7 ± 17.6 | 143 ± 29 | 100 ± 16 | 8.8 ± 1.5 | 116 ± 28 |
750 mg q24h i.v. 5 | 12.1 ± 4.14 | ND | 108 ± 34 | 126 ± 37 | 80 ± 27 | 7.9 ± 1.9 | ND |
500 mg p.o. 片剂,单次给药,性别和年龄因素: | |||||||
男性8 | 5.5 ± 1.1 | 1.2 ± 0.4 | 54.4 ± 18.9 | 166 ± 44 | 89 ± 13 | 7.5 ± 2.1 | 126 ± 38 |
女性9 | 7.0 ± 1.6 | 1.7 ± 0.5 | 67.7 ± 24.2 | 136 ± 44 | 62 ± 16 | 6.1 ± 0.8 | 106 ± 40 |
年轻人10 | 5.5 ± 1.0 | 1.5 ± 0.6 | 47.5 ± 9.8 | 182 ± 35 | 83 ± 18 | 6.0 ± 0.9 | 140 ± 33 |
老年人11 | 7.0 ± 1.6 | 1.4 ± 0.5 | 74.7 ±23.3 | 121 ± 33 | 67 ± 19 | 7.6 ±2.0 | 91 ± 29 |
500 mg p.o. 单次给药,片剂,肾功能不全患者: | |||||||
CLCR50-80 mL/min | 7.5 ± 1.8 | 1.5 ± 0.5 | 95.6 ± 11.8 | 88 ± 10 | ND | 9.1 ± 0.9 | 57 ± 8 |
CLCR20-49 mL/min | 7.1 ± 3.1 | 2.1 ± 1.3 | 182.1 ± 62.6 | 51 ± 19 | ND | 27 ± 10 | 26 ± 13 |
CLCR<20 mL/min | 8.2 ± 2.6 | 1.1 ± 1.0 | 263.5 ± 72.5 | 33 ± 8 | ND | 35 ± 5 | 13 ± 3 |
血液透析 | 5.7 ± 1.0 | 2.8 ± 2.2 | ND | ND | ND | 76 ±42 | ND |
CAPD | 6.9 ± 2.3 | 1.4 ± 1.1 | ND | ND | ND | 51 ± 24 | ND |
注射剂
0.3g,0.2g,0.1g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每盒10瓶或每盒6瓶或每盒2瓶(0.1g)。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每盒10瓶或每盒6瓶,每盒2瓶(0.2g)。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每盒10瓶或每盒6瓶,每盒2瓶,每盒1瓶(0.3g)。
遮光,密闭保存(10-30℃)。
3.50元
18个月
S01AE05
国药准字H20000532,国药准字H20031338,国药准字H20031339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