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司科韦说明书
Arginine Hydrochloride and Glucose Injection
盐酸精氨酸
化学名称:L-2-氨基-5-胍基戊酸
分子式:C6H14N4O2分子量:174.2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用于各种肝昏迷忌钠患者。
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以上滴完或遵医嘱。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 3.静滴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 4.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钾血症; 5.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酸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竭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使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封口有松动、药液混浊、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 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储存使用。
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尚不明确。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1.本品与谷氨酸钠、谷氨酸钾合用,可增加疗效; 2.本品与螺内酯合用可引起高钾血症,特别是合并严重肝脏疾病的患者; 3.本品禁忌与强心甙类联合应用; 4.用于抢救肝昏迷有缺钙者,可与麸氨酸合用。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6902180001467,86902180000170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可在人体内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的形成,使人体内产生的氨,经鸟氨酸循环转变成无毒的尿素,从尿中排除,从而降低血氨浓度。
尚不明确。
本品经口服经肠道吸收较好,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70%,静脉给药后22~30分钟,口服给药90分钟达血药峰值浓度。本品在肝脏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几乎被肾小管完全重吸收,其清除半衰期为1.2~2小时。
注射剂(注射液)
500ml:盐酸精氨酸10g与葡萄糖25g;250ml:盐酸精氨酸10g与葡萄糖12.5g
玻璃输液瓶装,250ml、500ml/瓶。
密闭保存。
暂定1年半。
国药准字H20040530,国药准字H20051507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