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卡西平口服混悬液说明书
Oxcarbazepine Oral Suspension
奥卡西平
活性成份:奥卡西平 化学名称:10,11-二氢-10-氧代-5 氢-二苯[b,f]氮杂卓-5-羧胺 分子式:C15H12N2O2 分子量:252.3
本品为白色至淡棕色或淡红色均匀的乳状混悬液;有水果香味。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 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2岁以上儿童。
本品适合于单独或与其它的抗癫痫药联合使用。在单药治疗和联合用药中,本品可从临床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一天内分为两次给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增加剂量;当使用奥卡西平代替其他抗癫痫药治疗时,在本品治疗开始后,应逐渐减少其他抗癫痫药的剂量。如果本品与其它抗癫痫药联合使用,由于病人总体的抗癫痫药物剂量增加,需要减少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或/和更加缓慢地增加本品的剂量。 本品可以空腹或与食物一起服用。 口服混悬液可供无法吞咽片剂或片剂无法满足处方剂量的幼儿服用。 服用口服混悬液前,应先摇匀。随后立即倒出处方剂量的药液。 本品可直接经取药器口服,亦可与少量水混合后立即服用。每次服用后,紧闭瓶盖,并用清洁干燥的纸巾将取药器外部擦拭干净。 在等剂量条件下,奥卡西平薄膜衣片与口服混悬液可互换。 2岁以上的儿童:在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中,治疗起始剂量为8-10mg/kg/天,分两次给药。 根据临床需要,调整剂量的间隔不小于1周,每次增加剂量不要超过10mg/kg/天,为达到理想的临床疗效,可增加至最大剂量60mg/kg/天。 年龄 起始的剂量 加药速度 最大剂量 2-12岁 8-10mg/kg/天 ≤10mg/kg/天 60mg/kg/天 在联合治疗和单药治疗中,当根据体重进行标准化时,清除率(L/hr/kg)随年龄降低,因此,与成人相比,2岁至4岁以下儿童的奥卡西平给药剂量应为单位体重剂量的两倍;4至12岁儿童的奥卡西平给药剂量应比单位体重剂量高50%。 与年龄较大的儿童相比,2岁至4岁以下的儿童对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的体重标准化后的表观清除率较高。与单药治疗或联合使用无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治疗相比,在2岁至4岁以下的儿童中,如联合使用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则奥卡西平的剂量应比单位体重剂量高60%。年龄较大的儿童(4岁及以上)在联合使用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治疗时的剂量仅稍高于其对应的单药治疗组。 以上推荐剂量是基于在临床试验中对所有年龄组(成人、老年患者以及儿童)中的使用剂量确定的。但是,可在适当情况下降低起始剂量。 老年人:建议对有肾功能损害的老年人,调整药物剂量(见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对易发生低钠血症的病人。 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对于有轻到中度肝功能损害的病人,不必进行药物剂量调整。对重度肝功能损害病人未进行过服用本品的临床试验。 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分),本品起始剂量应该是常规剂量的一半(300mg/天),并且增加剂量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周,直到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在增加剂量时,必须进行仔细的监测。 具体用法用量请遵医嘱。
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头晕、复视、恶心、呕吐和疲劳,超过10%的患者会出现上述反应。
1. 已知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 2. 房室传导阻滞者。
超敏反应:该产品上市后收到的I型超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过敏反应报告。在使用过奥卡西平的患者中有过敏反应和包括咽喉、舌唇和眼睑在内的血管性水肿的病例报道。使用本品的患者若有上述反应发生,应停药并换用其他药物治疗。 对卡马西平过敏的病人, 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严重的皮肤反应)。卡马西平和奥卡西平的交叉过敏反应率为25-30%。 过敏反应也可以发生在对卡马西平没有过敏史的病人(包括多器官过敏反应)。该过敏反应可影响到皮肤、肝脏、血液和淋巴系统或其他器官,可以是单独反应,也可能是一系列全身反应。作为一条原则,在首次出现过敏反应征象的时候,应该立即停用本品。 皮肤影响 极个别案例中报道了与奥卡西平使用相关的严重皮肤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s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发生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可能需要住院治疗,因为可能危及生命并且有极罕见的致命情况。在儿童和成人患者中都发生了相关案例。发作的中位时间为19天。个别重新使用奥卡西平的患者,报道了严重皮肤反应的复发。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出现皮肤反应,应当考虑停用本品,而采用其它抗癫痫药治疗。 低钠血症:可达2.7%的病人使用本品治疗时,血清钠会下降到125mmol/l以下,但常常没有临床症状,并不需要调整治疗。如果考虑临床干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减少或者停用本品,或者对病人采取保守治疗(例如,减少液体的摄入),血清钠水平都会回到正常基线以上。以下情况需注意:有肾脏疾病并且有低钠血症的病人;同时使用能降低血钠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剂,和ADH不适当分泌相关的药物)治疗的病人,在开始用本品前应该测定血清钠水平,开始治疗以后大约两周测定血清钠水平。然后,在治疗的前三个月中,每隔一个月,或者根据临床需要测定血清钠水平。对于上述提到的危险因素在老龄病人中应更加注意。在用降低血钠水平的药物治疗的同时又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也应进行血清钠的监测。作为一条原则,在用本品治疗时,如果出现低钠血症的临床表现,就应该考虑测定血清钠水平。另外,测定血清钠水平可以作为某些患者常规实验室监测的一部分。如果观察到低钠血症,限制水摄入是一种重要的纠正方法。尽管奥卡西平极少导致心脏传导功能障碍,但是对既往有过传导障碍(如,AV阻滞、心律不齐)的患者应慎用此药。 心衰的病人,应定期进行体重监测,以确定是否有液体潴留。如果有液体潴留或者心功能的恶化,应测定血清钠水平。如果明确有低钠血症,限制液体的摄入是一条重要的治疗办法。 尽管临床试验没有提示用奥卡西平治疗能导致心脏传导阻滞,然而,从理论上讲,对有心脏传导疾病的病人(例如,房室传导阻滞,心律失常),应该小心地监测。 肝脏功能:有关肝炎的病例报道非常罕见,且在大多数病例中,疾病的预后良好。一旦怀疑有肝炎,应进行检查,考虑终止本品的治疗。 自杀倾向和行为:已经有报告抗癫痫药对数个适应症治疗的患者出现自杀倾向和行为。对使用抗癫痫药物进行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显示,患者出现自杀倾向及行为的风险略有增加。这种风险的机制尚不清楚。 因此,应该对患者的自杀倾向和行为信号进行监测,考虑进行适当的治疗。在出现自杀倾向和行为信号时,应该建议患者(及其监护人)寻求医学帮助。 血液学影响:在本品上市后的临床使用中罕有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但是,由于此类疾病发生率极低且易受其他因素混淆(如,潜在的疾病、合并用药),其病因较难确定,因此,如果出现任何明显的骨髓抑制反应,应考虑停止用药。 和其它抗癫痫药一样,本品应避免突然停药。应该逐渐地减少剂量,以避免诱发痫性发作(发作加重或癫痫持续状态)。如果不得不突然停药,例如,由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该在合适的抗癫痫药(如,安定静脉或直肠给药,苯妥英静脉给药)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换用另外一种抗癫痫药,并在严格的观察下进行。 奥卡西平的酶诱导能力低于卡马西平。在某些情况下,同时使用的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应该降低。 激素类避孕药 应告知育龄期的女性,本品和口服激素类避孕药同时使用能够导致避孕效果的丧失。对于使用本品的育龄女性,建议使用其它非激素类避孕药。 酒精: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饮酒以免发生累加的镇静作用。 本品含有乙醇( 在最大剂量2400mg中含量小于100mg)。同时含有可导致过敏反应的对羟苯甲酸酯(过敏反应可能延迟)。混悬液中还含有山梨醇,因此仅适用于无果糖耐受不良遗传疾病的患者。 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能够产生眩晕和嗜睡,导致反应能力受损。因此,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应该特别小心。
有关于过量服用奥卡西平的个案报道,最大摄入剂量为24000mg。给予对症治疗后,病人全部恢复。 症状和体征:药物过量导致如下症状和体征:嗜睡,头晕,恶心,呕吐,运动过度,低钠血症,共济失调和眼球震颤。 治疗:没有特殊的解毒剂。 应给予适当的对症和支持性治疗,可以考虑洗胃来清除药物和/或服用活性炭使本品失去活性。建议监测生命体征,特别应该注意有无出现心脏传导障碍、电解质紊乱和呼吸困难。
遵医嘱。已有1个月以上婴幼儿使用的经验,用量参考2-4岁儿童的用量(每公斤/体重),但其有效性尚未确立。遵医嘱。数目有限的妊娠期数据显示,妊娠期给予奥卡西平可能造成严重的出生缺陷(如,腭裂)。动物研究中显示,在母体中毒剂量水平,可观察到胎儿死亡率、生长迟缓和畸形发生率增加。 奥卡西平和其活性代谢物能通过乳汁分泌。二者的乳汁/血清浓度比值为0.5。通过此途径本品对婴儿的影响并不清楚,因此,用母乳喂养的母亲不得给予本品治疗。
C级:
激素类避孕药:本品对两类口服激素类避孕药有影响:炔雌醇和左炔诺孕酮。炔雌醇和左炔诺孕酮的平均AUC分别降低了48-52%和32-52%。对其它口服或植入性的避孕药未进行研究。因此,与本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使激素类避孕药失效。 钙离子拮抗剂 反复同时与本品一起服用,非洛地平的AUC降低28%,然而血浆浓度仍保持在推荐的治疗范围内。 维拉帕米能够使MHD的血浆浓度降低20%,这种降低被认为和临床不相关。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西咪替丁、红霉素和镇痛药右旋丙氧酚对MHD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而乙氧苯氧甲吗啉能够造成MHD血浆浓度的轻微变化(反复同时服用大约升高10%)。在对华法令的研究中,单次或多次的口服没有发现有相互作用的迹象。 由于理论上的原因(结构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相似),不推荐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临床试验中有同时用三环类抗抑郁药治疗的病人,没有观察到本品与这些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锂剂与奥卡西平联合使用能导致神经毒性反应增加。
奥卡西平主要由其10-单羟基代谢物(MHD)发挥作用。奥卡西平及MHD的作用机制尚不明确,但体外电生理研究提示,奥卡西平及MHD可阻断电压敏感的钠离子通道,稳定处于高度兴奋状态的神经细胞膜,抑制神经元反复放电,减少神经冲动的突触传递。另外,奥卡西平的抗惊厥作用还与增加钾离子电导和调节高电压激活的钙离子通道有关。奥卡西平及MHD与脑内神经递质或调质受体位点无明显作用。奥卡西平及MHD在动物中具有抗惊厥作用,能抑制电刺激诱导的强直性发作和药物诱导的阵挛性发作,并能消除恒河猴慢性局灶性发作或减少复发的频率。在最大电休克试验中,小鼠和大鼠给予奥卡西平或MHD分别为5天和四周,未产生耐受性。
遗传毒性:奥卡西平在Ames试验中,无代谢活化剂存在时,5个菌株中有一株突变率增加,MHD 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无代谢活化剂时,奥卡西平和MHD使CHO染色体畸变和多倍体的发生率增加。奥卡西平和MHD在中国仓鼠V79细胞试验中未见致基因突变或基因断裂作用,大鼠微核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MHD(50,150,450mg/kg),在最高剂量时(按mg/m2 计算,相当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2倍)雌性大鼠出现动情期紊乱,黄体数、着床体、活胎数降低。妊娠大鼠给予相当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奥卡西平或MHD时,出现胎仔结构畸形以及其他发育毒性(胚胎死亡和生长迟缓)。妊娠大鼠经口给予奥卡西平(30,300,1000mg/kg),中、高剂量组胎仔畸形(面部、心血管、骨骼畸形)和变异的发生率增加。高剂量组胚胎-胎仔死亡率增加,胎仔体重降低。中、高剂量组也出现了母体毒性(体重增加减少以及临床体征改变),但没有证据提示其致畸作用是由母体毒性所继发。家兔经口给予MHD(20,100,200mg/kg),高剂量组(按mg/m2计算,相当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1.5倍)胚胎-胎仔死亡率增加,但对母体的毒性很小。妊娠大鼠给予奥卡西平(25,50,150mg/kg),高剂量F1代出现持续性体重降低和行为改变(活动减少)。妊娠大鼠给予MHD(25,75,250mg/kg),高剂量组F1代出现持续性体重降低。 致癌性:在周期为2年的致癌性试验中,小鼠经口给予奥卡西平剂量高达100mg/kg/天,大鼠经口给予奥卡西平和MHD剂量分别高达250和600mg/kg/天。在小鼠试验中,在剂量≥70mg/kg/天(按mg/m2计算,相当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0.1倍)时可剂量依赖性增加肝细胞腺瘤的发生率。大鼠试验中,雌性大鼠在剂量≥25mg/kg/天(按mg/m2计算,相当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的0.1倍)时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加,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在MHD剂量分别为600mg/kg/天和≥250mg/kg/天时,肝细胞腺瘤和/或肝细胞发生率增加。大鼠在奥卡西平剂量为250mg/kg/天或MHD剂量≥250mg/kg/时,良性睾丸间隙细胞瘤的发生率增加,在MHD剂量为600mg/kg/天时宫颈和阴道颗粒细胞瘤的发生率增加。
吸收:奥卡西平在服用后,迅速且几乎完全地降解为药理活性代谢物(10-单羟基衍生物,MHD)。 健康男性志愿者空腹一次服用奥卡西平薄膜衣片600mg后,MHD平均血浆峰值浓度Cmax为34μmol/l,相应的达峰时间为4.5小时。 食物不会影响奥卡西平的吸收度和吸收率,因此,奥卡西平可以空腹或与食物一同服用。 分布:MHD表观分布容积为49升,大约40%的MHD与血清蛋白结合,特别是白蛋白。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这种结合不依赖于血浆药物浓度。奥卡西平和MHD不与α-1酸糖蛋白结合。 在人体进行的一项物质平衡研究中,奥卡西平原形仅占血清中总放射活性的2%,MHD占70%,其它次要的代谢产物也很快被清除。 一天两次服用奥卡西平,MHD能够在2-3天内达到稳态血药浓度。此时,MHD的药代动力学是线性的。在每天服用奥卡西平300-2400mg之间时,其MHD血浆浓度和剂量之间呈线性关系。 代谢:肝脏细胞酶能够迅速地将奥卡西平转化为MHD,该物质是本品发挥主要药理作用的活性物质,MHD进一步通过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代谢。另外小部分(约占剂量的4%)被氧化成无药理活性的10,11-二羟基衍生物(DHD)。 消除:奥卡西平主要以代谢物的形式通过肾脏排出。95%以上的药物通过代谢产物从尿液中排出,其中原形奥卡西平小于1%。不到4%的药物通过粪便排出。大约80%的药物以MHD的葡萄糖醛酸结合形式或以MHD原型通过尿液排出,其中MHD的葡萄糖醛酸结合形式为49%, MHD原形为27%; 无活性的DHD约占3%,奥卡西平的其它结合物约占13%。 奥卡西平迅速地从血清中消除,半衰期为1.3-2.3小时。但是,MHD的平均血清半衰期为9.3±1.8小时。
混悬剂
玻璃瓶,100ml/瓶;250ml/瓶。
避光, 30℃以下保存。应在开启后7周内用完。避免儿童误取。
36个月
N03AF0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