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 厄贝沙坦说明书

浙江华海药业 厄贝沙坦说明书

Irbesartan

厄贝沙坦

化学名称:2-丁基-3-[[邻-1H-5-四唑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分子式:C25H28N6O 分子量:428.5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

高血压病。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成年人本品剂量达900mg/日,连续8周给药没有显示毒性。厄贝沙坦过量最可能的表现为低血压和心动过速;也会发生心动过缓。本品过量的治疗无相关的特殊资料。应对患者严密监测,治疗应该是对症和支持性的。建议的措施包括催吐和/或洗胃。活性碳对药物过量治疗有用。血液透析不能清除厄贝沙坦。

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D级:

本品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药(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 本品与华法令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 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6904647000174

本品为血管紧张素Ⅱ(AngiotensinⅡ,AngⅡ)受体抑制剂,能抑制AngⅠ转化为AngⅡ,能特异性地拮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1受体(AT1 ),,对AT1的拮抗作用大于AT2 8500倍,通过选择性地阻断AngⅡ与AT1 受体的结合,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本品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其它激素受体,也不抑制与血压调节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

尚不明确。

据国外资料报道,本品口服后能迅速吸收,生物利用度为60%~80%.不受食物的影响。血浆达峰时间1.5~2小时,消除半衰期为11~15小时,三天内达稳态。厄贝沙坦通过葡萄糖醛酸化或氧化代谢,体外研究表明主要由细胞色素酶P450 2C9氧化。厄贝沙坦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0%。据国内资料报道,健康受试者口服本品300mg后,约1.9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峰浓度约为4058μg/L,消除相半衰期(t1/2β)约为10.2小时。

原料药

30℃以下干燥处保存

36个月

C09CA04

国药准字H20000505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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