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素说明书

紫素说明书

Paclitaxel Injection

紫杉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2aR-[2aa,4b,4ab,6b,9a(aR*,bS*),11a,12a,12aa,12ba]]-b-(苯甲酰氨基)-a-羟基-6,12b-双(乙酰氧基)-12-(苯甲酰氧基)-2a,3,4,4a,5,6,9,10,11,12,12a,12b-十二氢-4,11-二羟基-4a,8,13,13-四甲基-5-氧代-7,11-亚甲基-1H-芳癸并[3,4]苯并[1,2- b]-乙氧烷苯丙酸酯;分子式:C47H51NO14;分子量:853.91;注射剂辅料:辅料名称:无水柠檬酸、蓖麻油聚烃氧酯(35)、注射用无水乙醇。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粘稠的液体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Non-Small-Cell-Lung-Cancer)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临用前将本品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用一次性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后,静脉滴注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I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5.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6.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7.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8.脱发:发生率为80%。9.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对蓖麻油聚烃氧酯(35)过敏者慎用。禁用于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个/mm3者。

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采用非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用药期间应按要求检查血象,每周2~3次。本品溶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后,在室温(25℃)和室内灯光下24小时内稳定。

尚无相应的解毒药。可预测的用药过量最主要为并发症包括骨髓抑制、外周神经毒性及黏膜炎。

紫杉醇在动物实验中证实影响胚胎生长,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治疗期不宜怀孕。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请遵医嘱。尚无老年用药经验。请参照成人用药剂量或遵医嘱。紫杉醇在动物实验中证实影响胚胎生长,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治疗期不宜怀孕。

D级:

药代动力学资料证明给顺铂后再给予本品,本品清除率大约降低30%,骨髓毒性较为严重。同时应用酮康唑会影响本品的代谢。

北京协和药厂

86900190000234

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

尚不明确。

静脉给予紫杉醇,药一时曲线呈二室模型。本品蛋白结合率89%~98%。紫杉醇主要在肝脏代谢,随胆汁进入肠道,经粪便排出体外(>90%)。经肾清除只占总清除的1%~8%。紫杉醇在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体内代谢尚不明确。

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

5ml:30mg

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一盒1瓶。

遮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24个月

L01CD01

国药准字H10980069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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