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正南说明书
Oxaliplatin for Injection
奥沙利铂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是: (1R,2R)-(1,2- 环已烷二胺-N,N' )[乙二酸(2-)-O,O']络铂。分子式: C8H14N2O4Pt;分子量: 397.3;辅料:乳糖。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联合应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治疗。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I期(Duke's C期)结肠癌的辅助治疗。不适合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的局部晚期和转移的肝细胞癌(HCC)的治疗。
推荐剂量:限成人使用辅助治疗结肠癌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共12个周期(6个月)。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 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或130mg/m2(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一次,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或遵医嘱使用。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肝细胞癌时,在奥沙利铂联合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FOLF0X4方案中,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见[临床试验] )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尿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重复治疗方案中,5-氟尿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的使用信息参见各自的说明书。奥沙利铂应按照患者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 )。高危人群:肾功能受损者在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受损的消化道肿瘤患者中,奥沙利铂(每2周静脉输注2小时,最多12个周期)联合5-氟尿嘧啶/亚叶酸(FOLFOX4)治疗, 通过对平均肌酐清除率的进行评估.未发现奥沙利铂对肾功能有进一步的影响。在患者群之间的安全性数据相似。但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的暴露持续时间相对短,轻度、中度及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的中位暴露持续时间分别为4.6和3个周期: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的暴露持续时间则为9个周期。在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群中更多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的奥沙利铂起始剂量已降低至65mg/m2肾功能正常或轻度及中度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严重肾脏功能受损患者,奥沙利铂推荐的起始剂量应降低至65mg/m2(见[注意事项]中“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肝功能受损者在一项I期临床研究中,包括了不同程度(从无到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成年癌症患者,这些患者接受了奥沙利铂单用药,持续2小时输注,每三周一个疗程的治疗。奥沙利铂的初始剂量建立在肝脏功能异常程度基础上,然后,不管肝脏功能受损的程度如何(从无到严重),均将给药剂量增加到130mg/m2。总体而言,所观察到的毒性的严重程度和类型为奥沙利铂应用中所预期的毒性。没有观察到总体毒性增加与肝脏功能恶化之间的相关性。在肝脏功能受损程度不同的各治疗组之间,事件的发生率没有任何差异。在临床研究中,对肝功能异常者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老年患者对于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奥沙利铂作为单药或与5-氟尿嘧啶(5- FU)联合应用,都未见严重毒性反应增加。因此,对于老年患者,不需特殊的剂量调整。用法:奥沙利铂用于静脉滴注。奥沙利铂使用时无需水化。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以便达到02mg/ml及以上的浓度),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与亚叶酸静脉输注液(溶解在5%葡萄糖溶液中)持续静脉滴注2-6小时。奥沙利铂与亚叶酸可通过在注射部位前使用Y型输液管连接器同时给予,置Y形管于紧靠静脉穿刺端,但是两种药物不能混入同一个输液袋中。亚叶酸不能含有辅料氨丁三醇并且只能用5%葡萄糖等渗溶液稀释,不能用碱溶液或氯化钠溶液或含氯离子溶液配制。奥沙利铂必须在5-氟尿嘧啶前滴注。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使用指导奥沙利铂必须在使用前配制和进一步稀释。 必须用规定的溶液来溶解和稀释冻干粉制剂。使用操作说明与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使用和配制奥沙利铂必须遵照注意事项小心谨慎地进行。
奥沙利铂与5-氟尿嘧啶亚叶酸联合使用期间,可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以及贴膜炎).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以及神经系统反应(急性、剂量累积性、外周感觉神经病变)。总体上,这些不良反应在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亚叶酸联合使用时比单独使用5-氟尿嘧啶/亚叶酸时更常见,更严重。结直肠癌表1-3列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数据来自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EFC2962、EFC4584和EFC2964)和结肠癌辅助治疗(EFC3313)的国外临床研究(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亚叶酸联合治疗组分别包括416和1108例患者),以及上市后经验。表1中显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是采用下列标准定义的:很常见(>10%).常见(21%且<10%),不常见(≥0.1%且<1%6).少见(≥0.01%且<0.19%。极少见(<0.019%).未知(无法从已知数据中评估)。
奥沙利铂禁用于以下患者:已知对奥沙利铂过敏或对其它铂类化合物过敏者;哺乳期妇女
特殊警告和特殊使用注意事项奥沙利铂应在专门的肿瘤机构内应用,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生的监督下使用。用于孕妇时,请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尚缺乏足够的安全性研究的资料。因此,此类患者用药前应该权衡利弊。此种情况下,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井且奥沙利铂推荐起始剂量为65mg/m2(见[用法用量]中“高危人群" )。治疗过程中 应严密监测过敏症状。过敏症状可在任何周期发生。 一旦发 生任何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给予积极的对症治疗,并禁止在这些患者中再用奥沙利铂。如有外渗发生,应立即终止滴注并采取局部处理措施以改善症状。应仔细监测奥沙利铂的感觉性外周神经毒性,特别是与其它有特定神经系统毒性的药物合用时。每次治疗前都要进行神经系统检查,以后定期复查。如果以2小时内滴注完奥沙利铂的速度给药时,患者出现急性喉痉挛,下次滴注时,应将滴注时间延长至6小时。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痉挛,应该告知患者,在奥沙利铂给药期间或给药后数小时内,避免暴露于冷环境中,避免进食未加工的/冷的食物或/和冷饮。如果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感觉障碍、痉挛),那么依据症状持续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推荐以下方法调整奥沙利铂的剂量。→如果症状持续7天以上而且较严重,应将奥沙利铂的剂量从85mg/m2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 (辅助化疗)。→如果无功能损害的感觉异常一直持续到下一 周期,奥沙利铂的剂量从85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 (辅助化疗)。→如果出现功能不全的感觉异常一直持续到下一 周期,应停止应用奥沙利铂。→如果在停止使用奥沙利铂后,这些症状有所改善,可考虑继续奥沙利铂治疗。(应告知患者治疗停止后,周围感觉神经病变症状可能持续存在。辅助治疗停止后,局部,中度感觉异常或影响日常活动的感觉异常可能持续3年以上。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APLS也称为大脑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即PRES)的征兆和症状可能是头痛、智力改变、癫病、视力异常(模糊至失明)、伴或不伴高血压。RPLS可通过脑部造影确诊。胃肠道毒性, 主要表现为恶心和呕吐,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止吐用药。(严重的腹泻和/或呕吐可能会引起脱水、麻痹性肠梗阻、肠闭塞.低血钾,代谢性酸中毒以及肾功能异常,特别当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发生这些情况的可能性更大。如果在治疗后出现血液学毒性(由基线血细胞计数数值证实,如中性粒细胞<1 .5x109/L或血小板<75x109/L),或者在开始治疗前(第1周期)出现骨髓抑制,下一周期或第一周期的治疗应推迟,直到血液学指标恢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奥沙利铂初次治疗前和其后每个周期前要进行含有白细胞分类计数的全血细胞计数检查。应充分告知患者服用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后发生腹泻/呕吐、黏膜炎/口腔炎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情况的危险性,并与他们的医师有密切接触以保证一旦发生问题时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之。如果发生黏膜炎/口腔炎, 伴有或不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下次服药应推迟至黏膜炎/口腔炎恢复到至少1级,和/或中性粒细胞水平≥1.5x109/L。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联合或不联合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合用时,应根据5-氟尿嘧啶相关的毒性对其剂量作相应的调整。当出现严重/威胁生命(4级)的腹泻、严重(3-4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1.0x109/L).严重(3-4级)的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 50x109/L)时, 必须停用奥沙利铂直至症状改善或消除,并且须将奥沙利铂临床应用剂量从85mg/m2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并且相应降低5-氟尿嘧啶应用的剂量。如果有无法解释的呼吸系统症状发生,如无痰性干咳。呼吸困难、肺泡罗音或可有放射影像学依据的肺浸润,应立即停止应用该药直到进一步肺部检查确定已排除发生间质性肺炎的可能为止。如果不能确定肝功 能检查结果的异常或门静脉高压症是由肝转移引起的,应考虑由奥沙利铂引起的极少见的肝血管异常的可能性。配伍禁忌不得与碱性药物或溶液(特别是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混合使用。不要用盐溶液配制和稀释。不要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见[用法用量]中“使用时的特殊注意事项" )。不要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对驾驶人员及操纵机械人员的影响尚未对奥沙利铂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的效应进行研究。但是,奥沙利铂治疗可以导致头晕,恶心和呕吐危险性的增加,可以导致能够影响步态和平衡的神经系统症状,这可能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轻度或中度影响。视觉异常,特别是短暂性视觉丧失(停止治疗后可逆),可以影响患者驾驶和操纵机械的能力。因此,应该警告患者,这些事件可能对驾驶或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潜在效应。
没有已知用于治疗奥沙利铂过量的解毒剂。除血小板减少外,过量使用奥沙利铂的预期并发症包括超敏反应、骨髓抑制、恶心、呕吐、腹泻和神经毒性。目前,已有几例有关过量使用奥沙利铂的病例报告。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为: 4级血小板减少( <25,000/mm3)不伴出血、贫血、感觉神经病变(如感觉异常、感觉迟钝、喉痉挛和面部肌肉痉挛)、胃肠系统疾病(如恶心、呕吐、口腔炎、肠胃气胀、腹胀和4级肠梗阻)、4级脱水、呼吸困难、哮鸣、胸部疼痛、呼吸衰竭、严重心动过缓以及死亡。应对可疑药物过量的患者进行监测,并给予支持性治疗。目前为止奥沙利铂单次注射给药的最大剂量为825mg。
迄今为止,尚无资料确定奥沙利铂在孕妇中使用的安全性。根据临床前的经验,临床推荐剂量的奥沙利铂可以致死和/或致畸。因此,在孕妇中,不主张用奥沙利铂。只有在对胎儿的危险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价并征得了患者的同意后,方可考虑使用奥沙利铂。既往未曾研究过该药物是否会通过乳汁排泄。在使用奥沙利铂期间应当避免哺乳。与其它细胞毒性药物一样,对于育龄妇女患者而言,在开始奥沙利铂化疗前,应该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目前尚不确定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有效性。对于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奥沙利铂作为单药或与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都未见急性毒性反应的发生增加。因此,对于老年患者,没有特殊的剂量调整。
D级:
在每两周给药的患者中观察到85mg/m2奥沙利铂和输注5-氟尿嘧啶之间没有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但在每3周给予130mg/m2奥沙利铂剂量的患者中观察到5-氟尿嘧啶的血浆水平约增加20%。体外试验中,下列这些药物不能取代血浆蛋白上的铂:红霉素、水杨酸盐、丙戊酸钠.格拉司琼和紫杉醇。在体外研究中,奥沙利铂既不被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代谢,也不抑制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因此,预计在患者体内不会有P450介导的药物间相互作用。由于含铂品种主要通过肾脏消除,虽还未进行特定的研究。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86901425000401;86901425000395
奥沙利铂为左旋反式二氨环已烷草酸铂,在体液中通过非酶反应取代不稳定的草酸盐配体,转化为具有生物活性的一-水合和二水合1 ,2-二氨基环已烷铂衍生物。这些衍生物可以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抑制DNA的复制和转录。奥沙利铂属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动物试验提示,奥沙利铂具有抗结肠癌作用:与5-氟尿嘧啶合用,在HT29结肠癌、GR乳腺癌和L1210白血病模型中均显示出强于单药的抑瘤活性。
遗传毒性奥沙利铂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但离体L5178小鼠淋 巴瘤试验显示奥沙利铂对哺乳动物细胞具有致突变作用,离体人淋巴瘤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在体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均显示沙利铂为断裂剂。尚未实施动物长期给药的致癌性研究。生殖毒性大鼠给予奥沙利铂,每21天为 一个给药周期,每周期连续给药5天,给药剂量达2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低于临床推荐用药剂量的1/7)。雄性大鼠交配前连续给药3个周期,雌性大鼠交配前连续给药2个周期。结果显示,雌鼠的妊娠率未见影响,但奥沙利铂升高胚胎的发育死亡率,导致早期吸收胎增加、活胎数和胎仔成活率下降:胚胎生长延迟,胎仔重量下降。犬给予奥沙利铂,每28天为一 个给药周期,每周期连续给药5天,给药剂量0.75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推荐用药剂量的1/6),连续给药3个周期,结果显示,雄性动物睾丸发生退化、发育不全和萎缩。分别在大鼠妊娠1-5天、6-10天或11-16天给予奥沙利铂,给药剂量1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低于临床推荐用药剂量的1/10)。当在妊娠6-10天和11-16天给药时,大鼠早期吸收胎增加。仅在妊娠6-10天给药时,奥沙利铂影响胎仔生长,减轻胎仔重量,延迟骨化。
复合物中每个独立的活性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尚未确定。奥沙利铂130mg/m2静脉输注2小时,每3周重复1次,用1-5个周期时,以及奥沙利铂85mg/m2静脉输注2小时,每2周重复1次,用1-3个周期时,其超滤铂-各种形 式未结合的铂类(有活性和无活性)药代动力学 参数见表12:表12-超滤铂药代动力学参数总结奥沙利铂以多种剂量方式给药: 85mg/m2每2周1次,130mg/m2每3周1次
注射剂
100mg,50mg
西林瓶。1瓶/盒。
遮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95.00元起
24个月
L01XA03
国药准字H20064297;国药准字H20064296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