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康恩贝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说明书
Escitalopram Oxalate Tablets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化学名称:S(+)-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草酸盐 分子式:C20H21FN2O·C2H2O4 分子量:414.43
片剂5mg:为圆形、白色薄膜衣片。10mg:为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抑郁症 常用剂量为10 mg/日,最大剂量为20 mg/日,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起始剂量为5 mg/日,持续1周后增加至10 mg/日,最大剂量为20 mg/日。疗程一般持续数月。65岁以上、肝功能降低或CYP 2C19慢代谢者:上述剂量减半。需要停止治疗时,应该在1 - 2周内逐渐减量后停药。
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
主要为食欲降低或增加、体重增加;焦虑、烦乱不安、梦境异常、性欲减退、女性性快感缺失;失眠、嗜睡、头晕、感觉异常、震颤;鼻窦炎、呵欠;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干;出汗增加;关节痛、肌痛;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疲劳、发热。
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患者禁用。
不适用于18岁以下患者。严重心动过缓或最近出现急性心梗或失代偿性心衰者慎用。治疗期间发生心律失常应停药。有出血性疾病史者慎用。不稳定性癫痫患者避免用药。癫痫发作、躁狂抑郁症转为躁狂发作应停用。慎与电休克疗法合用。本品对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具有轻度或中度影响。孕妇慎用,哺乳妇女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毒性 关于本品过量的临床资料非常有限,但已有过量服用本品600 mg未观察到任何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已报道的病例中大多数为轻度或无症状。由于本片过量而致死的病例在单独使用中罕有报道,大多数的病例都伴有合并其他用药过量。本品单用剂量在400-800 mg未发现任何严重的症状。 症状 报道的艾司西酞普兰药物过量所见的症状主要与以下系统有关 :中枢神经系统(从眩晕,震颤和激越到罕有报道的5-羟色胺综合征,痉挛和昏迷),胃肠系统(恶心/呕吐),心血管系统(低血压,心动过速,QT-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和电解质/体液平衡情况(低血钾,低钠血症)。 治疗 没有特异性的解救药。保持呼吸道通畅、确保足够的氧摄取和呼吸功能非常关键。考虑使用胃灌洗和活性炭。口服药物后尽早洗胃,建议监测心脏和生命体征,并给予系统性支持性治疗。
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 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毒性作用(仔鼠体重减轻或轻微的成骨延迟),但对仔鼠的发育无影响且致畸发生率无增加。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只有明确需求时且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 如有孕妇持续使用本品直到妊娠晚期,应监测新生儿,特别是在妊娠第三个月阶段。孕妇一直使用本品直到新生儿出生或出生前不久,新生儿可能出现停药作用。 孕妇在妊娠晚期使用SSRI/SNRI类药物,新生儿会出现以下症状:呼吸窘迫、紫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呕吐、低血糖、易激惹、震颤、张力亢进、肌肉张力增加、神经过敏、昏睡、持续哭闹、嗜睡、吮吸或入睡困难。可能是5-羟色胺能作用或停药综合征。孕妇使用SSRI类药物时不应突然停药。大多数情况并发症会在分娩后立即或很快(<24小时)出现。 流行病学数据表明在孕妇中使用SSRI类药物,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的风险(PPHN)。在1000个使用SSRI的孕妇中观察到约5例。在一群人群中,每1000个孕妇中有1至2例发生PPHN。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意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进行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C级:
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MAOIs、利奈唑胺、匹莫齐特合用。与MAOIs的用药间隔为至少14天。不推荐合并使用5-羟色胺前体物质。与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合用,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慎与MAO-A抑制剂、司来吉兰、5-羟色胺药物、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药物、锂盐、色氨酸、圣约翰草、口服抗凝剂、非甾体抗炎药合用。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86904656001247,86904656001254
艾司西酞普兰是二环氢化酞类衍生物西酞普兰的单-S-对映体。艾司西酞普兰抗抑郁病作用的机制可能与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神经元对5-HT的再摄取,从而增强中枢5-羟色胺能神经的功能有关。体外试验及动物试验显示,艾司西酞普兰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再摄取影响较小。在5-HT再摄取抑制方面,艾司西酞普兰的活性比R-对映体至少强100倍。大鼠抑郁模型长期(达5周)给予艾司西酞普兰未见耐药性。 艾司西酞普兰对5-HT1-7受体、α受体、β受体、D1-5受体、H1-3受体、M1-5受体,苯二氮受体无亲和力,或仅具有较低的亲和力。艾司西酞普兰对Na+、K+、Cl-、Ca2+通道无亲和力,或仅具有较低的亲和力。
遗传毒性 西酞普兰Ames试验中,在无代谢活化剂存在时,5个试验菌株中有2个菌株(TA98和TA1537)结果为阳性。西酞普兰CHL染色体畸变试验中,无论有或无代谢活化剂存在,结果均为阳性。西酞普兰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基因突变试验(HPRT)、大鼠肝脏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生育力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32、48、72 mg/kg/天,可见各剂量组交配率降低,剂量≥32 mg/kg/天时生育力降低,剂量为48 mg/kg/天时妊娠时间延长。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艾司西酞普兰56、112、150 mg/kg/天,中、高剂量(根据 mg/㎡推算,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20 mg/天≥56倍)时,可见胎仔体重降低和骨化延迟。各剂量组均可见母体毒性(临床情况异常、体重增量减少、摄食量降低),未见致畸作用。发育的无影响剂量为56 mg/kg/天,相当于MRHD约28倍。妊娠大鼠围产期给予艾司西酞普兰6、12、24、48 mg/kg/天,最高剂量组(相当于MRHD约24倍)子代死亡率轻微增加及生长轻微迟滞,并可见轻微母体毒性(临床情况异常、体重增量减少、摄食量降低)。24 mg/kg/天剂量组可见子代死亡率轻微增加。无影响剂量为12 mg/kg/天,相当于MRHD约6倍。 在动物生殖毒性试验中,西酞普兰可见对胚胎/胎仔发育和出生后发育的不良影响,包括在高于人体治疗剂量时出现的致畸性。大鼠胚胎/胎仔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32、56、112 mg/kg/天,高剂量时可见胚胎/胎仔生长抑制、胎仔存活率降低,胎仔异常率增加(包括心血管和骨骼缺陷)及母体毒性(临床异常正常、体重增量减少),发育的无影响剂量为56 mg/kg/天。家兔经口给予西酞普兰剂量高达16 mg/kg/天未见异常。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4.8、12.8、32 mg/kg/天,高剂量组可见出生后4天内幼鼠死亡率增加,幼鼠生长停滞。无影响剂量为12.8 mg/kg/天。 致癌性 NMRI/BOM小鼠和COBS WI大鼠经口给予西酞普兰,分别连续18和24个月。小鼠在剂量高达240 mg/kg/天时未见致癌性。大鼠在剂量为8或24 mg/kg/天时,可见小肠肿瘤的发生率增加。此现象与人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吸收 口服吸收完全,不受食物的影响(口服多次给药后平均4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与西酞普兰一样,本品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80%。 分布 口服给药后的表观分布容积(Vd,β/F)约为12-26 L/Kg。本品及其代谢产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0%。 代谢 本品在肝脏内主要经去甲基化和去二甲基化代谢。2种代谢产物都有药理活性。另外,N基团可被氧化生成N氧化代谢产物。原形药物及代谢产物可以部分经葡萄糖醛酸化排泄。多次给药后,去甲基化和去二甲基化的代谢产物平均血浆浓度分别是原形药物浓度的28-31%和<5%。本品的去甲基化主要由细胞色素P450(CYP)2C19酶代谢,CYP 3A4和CYP 2D6也可能起到部分作用。 消除 多次给药后消除半衰期约为30小时,口服药物的血浆清除率(CLoral)约为0.6 L/分钟,药物的主要代谢产物半衰期更长,本品及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肝脏(代谢)和肾脏消除,主要以代谢产物形式从尿液中排泄。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大约在1周后达稳态血浆浓度,每日剂量10 mg的平均稳态血浆浓度为50 nmol/L(范围 :20-125 nmol/L)。 老年患者(>65岁) 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的药物消除更为缓慢。与年轻的健康受试者相比,老年人的AUC高出50%。 肝功能降低者 在轻度和中度肝损伤(Child-Pugh标准A和B)的患者中,西酞普兰的半衰期约为肝功能正常患者的2倍,暴露量高出60%。 肾功能降低者 在肾功能降低患者中观察到西酞普兰的半衰期延长,血浆药物浓度轻度升高(CLcr10-53 mL/分钟)。尚未对代谢产物的血浆浓度进行过研究,但其浓度可能会升高。 多态性 已发现经CYP 2C19代谢的慢代谢者,本品的血浆浓度是快代谢者的2倍,而经CYP 2D6代谢的慢代谢者药物血浆浓度没有明显变化。
片剂
(1)5mg,(2)10mg
30℃以下保存。
5mg:61.29元,10mg:64.90元
36个月
N06AB10
国药准字H20130105,国药准字H20130106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